金多维仔细地分析着这里面的利害关系,觉得段烨的话说得很实在,并不像是在说谎,于是,他毫不客气地把银票接了过来:“希望你没有骗我!当然,就算你骗了我,我也不怕!”
段烨:“段某在此预祝王子能早日夺得王位!就此告辞!”
出了龙脉,段烨三人立即往回赶,憋了许久的陶紫终于忍不住问她男人:“你是真心想扶持金多维去夺王位么?”
段烨:“主意也出了,银子也出了。当然是真心的。”
陶紫:“为什么?难道你不知道‘有其父必有其子’这句话吗?我看那金多维一旦夺得了王位之后,就算前几年会老实点,可铁定了还是会往暴君的这个方向走。”
段烨微微一笑:“可是这对我们而言,又有什么损失呢?自相残杀的是他们父子,无论是他们之中谁胜谁负,对我们都没有什么坏处。一个王国的瓦解往往是从它的内部开始的,金氏父子一旦斗争起来,就没有精力再来对付李氏王朝了,那些毒虫啊,战争啊,就会离我们很远。并且,一旦黑水国内乱起来,天下的局势就会以李氏王朝很有利:黑水国父子相残,赤焰国夫妻反目,只有李氏王朝,上下一心,固若金汤,正好趁此机会让自己的国力再更上一层楼,成为三个国家当中最强的一个,到时候,就没有人再敢随随便便打我们的主意,而我们就可以过上安乐的生活。不好么?”
陶紫听得目瞪口呆:“就这么随随便便一个选择,竟然会影响这么远?”
段烨得意地晃了晃脑袋:“这就是聪明人和笨人的区别,笨人一般只想眼前,而聪明人会放眼将来。”
陶紫受教地点了点头,忽然之间觉得有些不对劲:“你是在说我笨么?”
段烨装作没听见,两腿一夹马肚,往前奔去,小丫头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后面死追:“回来,你给我回来!”
当段烨和陶紫带着他们的贺礼七彩夜明珠来到万庄的时候,罗师爷愁眉苦脸地告诉他们——万谦离家出走了!只留下一封书信跑了个无影无踪,既没有交代去向,又没有说明归期,如今这万庄全乱了套,万老夫人已经气得两天没有吃饭。
陶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会这样?”看这架式,万谦摆明了就是想逃婚,可他这婚事是皇上赐的啊,这不是赤。裸裸的抗旨么?虽然他是皇上的亲哥哥,虽然皇上也不会真拿律法来治他的罪,可他这样,让皇上的面子往哪搁,还有,常家的面子又往哪搁?即便以后皇上取消他和常茉茉之间的婚事,但常茉茉会被冠上一个被夫家拒婚的女子的名声,这在古代,是很严重的事情,严重到有可能这名女子一辈子都会被人耻笑,说不定还因此嫁不出去了。
万谦是好男人啊,平日里为人谦逊有礼,事事为人着想,可这回他怎么就做出了这么一件让人下不来台的事情来了呢?
段烨叹了口气:“就算是再性子好的男人,也有他的原则,这回,应该是把他给逼急了!”
正当罗师爷请求段烨,看能不能派万府的人也四处去找找他家主子的时候,碧儿姑娘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不得了啦!不得了啦!常家大小姐杀进来了!”
紧接着,一阵利索的脚步声冲冲而来,一名女子气势汹汹地冲了进来,只见她身着黑色披风,脚踩一双登云皂靴,手执一长一短两柄宝剑,英姿飒爽,胆色逼人,眉眼间毫无半点女儿家的矫揉造作之意,举手抬足间尽显侠女风范,说起话来也是直来直去,开门见山:“万谦呢?让他给我滚出来!”
罗师爷硬着头皮迎了上去,赔着笑脸说:“这位是常小姐吧?我家公子有事出门了,等他回来之后,我一定转告他您来过了!”
“呸!”常茉茉看起来可不是位好糊弄的角色,“你竟然还敢骗我?他万谦是不是真的逃婚了?”
罗师爷十二万分为难地打着圆场:“常小姐,您别生气,我家公子他真的只是为了生意上的事情出门了而已,过两天他就回来了!”
常茉茉冷笑道:“这位兄台,你回话就回话,出什么冷汗?我再给你一次说实话的机会。否则,两天后你若是交不出人来,我直接拆了你万庄。”
罗师爷听到这话,知道事情已经瞒不下去了,只得实言相告:“我家公子最近心情不太好,出去散散心而已,不过,他一定会回来的!常小姐请放心!我家老夫人要我准备的聘礼,我们都安排得差不多了,正打算在这两天就送过去呢!”
“呸!”常茉茉又狠狠地啐了一口,“我常府好歹也是大户人家,会眼红你们的这点彩礼么?好个万谦,如果他不同意这门亲事的话,当初就应该跟皇上说清楚,等圣旨颁下来了,天下人都知道了,他却跑了,这算是哪门子事?你们当我常茉茉是好欺负的么?他当我常茉茉真那么稀罕他这么个臭男人么?如果当初不是我哥强压着我,我也不会勉强同意嫁给他。他真当自己是坨好牛粪,所有的鲜花都紧赶着往他身上插呢?今天,我常茉茉把话撂在这里:三天之内,如果他万谦能亲自去我常府负荆请罪的话,那么这件事,我就不再追究,不然的确话,就算是追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把他给追回来,然后五花大绑地捆着他游街示众。我才不管他是不是什么皇上的亲哥哥,照样让他尝尝千夫指的滋味!”说完,这位脾气爆燥的侠女又风驰电掣地走了。
好半天,一直坐在旁边看好戏的陶紫这才发出了激动的赞叹声:“彪悍啊!这样的女人,放在家里能镇宅。万谦若是不娶她,真是太可惜了!”
乡村小店,油腻腻的桌子上摆放着一碟小葱拌豆腐,一尾红烧鱼,一客红烧蹄膀,外加一壶店家自酿的米酒。一个长相俊美的男子坐在那里斯斯文文地喝酒吃菜,雪白的长衫与黑乎首的桌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晶莹剔透容颜与周遭粗野的面孔显得格格不入,外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位富家公子,且没怎么出过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