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动物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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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欲采萍花不自由

1

破额山前碧玉流,

骚人遥驻木兰舟,

春风无限潇湘意,

欲采萍花不自由。

我十七岁读到柳宗元的这首诗便记住了这首诗。春光明媚,潇水和湘江两岸萍花盛开,有个叫曹侍郎的朋友来看望落魄潦倒中的柳宗元,一起喝酒,然后就写诗。古人写友谊的好诗太多,“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大诗人李白把那点意思直截了当说破,这是开门见山,柳宗元却绕个圈子,不说朋友相见不易,只说友谊已经成了奢侈品,想采摘一些河边的萍花送友人都做不到。拐弯抹角是艺术很重要的一个技巧,十几年前讨论朦胧诗,把“朦胧”两个字反复说,恨不得用显微镜放大了看,其实对于中国的古典诗人来说,诗不朦胧,根本就玩不起来。

南北朝时,东晋的丞相王导与尚书左仆射伯仁是好朋友,王导的堂兄王敦不太安分,阴谋叛乱,有人因此主张将与王敦有关系的人统统杀了,斩草要除根,以免后患,王导自知难逃厄运,赴阙待罪,主动跑到元帝那里去领死。伯仁背着王导,在元帝面前拼命为他说好话,结果王导被免罪,躲过了一劫。后来,作乱的王敦终于成了气候,攻入南京,毫不含糊地将伯仁杀了,王导事后才知道自己遇难,伯仁曾极力救过他,而伯仁有难,他却袖手旁观,没能帮上忙,于是陷入深深的后悔之中,哭着说:

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幽冥之中,负此良友。

这个故事从表面上看,是说人的忘恩负义。如果真这么简单,便算不上什么好故事。很多人非常看重友谊的回报,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只要看准了,友谊会是一笔很不错的投资。但是,如果仅仅从投资做生意的角度来看待友谊,就看低了古人,起码《世说新语》中不推崇那种结党营私为目的的友谊。这个故事的要害在于后悔和自责,也就是说忘恩只占了极小的比例,关键在于负义。

朋友有难,自己未能给予帮助,仅此一点,足以让王导后悔一生。谁都知道,伯仁之死,与王导既没有直接关系,也没有间接关系,“由我而死”不过是表达一种过分悲痛的心情,是高标准严要求。王导并没有因为自己不是杀人犯而推脱罪名,在他看来,自己该出手时不出手,能救人而不尝试救人,罪同杀人。至于他真去救了,能不能救下伯仁,这已经不重要。

友谊也是一种美,这就是可以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朋友。伯仁这么做了,王导却没有。伯仁享受到了这种美丽,他帮助王导,救了他的命,并且不以救命恩人自居。友谊是一种很自然的东西,斤斤计较就变质和变味。友谊是一种自我完善,从表面上来说,它是为别人,然而实际上更是为了完善自己。伯仁充分享受到了友谊之美,他在王导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悄悄地帮助了他。王导也享受到了,不过是一种反向的,那就是对友谊的忽视,这让他惊醒,让他自责。自责是一种很有意义的反思。

2

友谊是讲究境界的,不是拉杆子结拜兄弟。桃园三结义只是民间虚拟的神话,就好比国际间外交无诚意可言一样,结义通常都靠不住。越是高层次的结拜,越靠不住,桃园三结义的要害是帮刘备打天下,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关羽和张飞的幸运,在于偏安西南一隅的刘备始终没有大杀功臣的机会。真给刘备做了大一统江山的皇帝,难免不像宋太祖和明太祖一样。

对皇帝只能说什么尽忠,妄谈友谊是找死。培根曾经说过,君王并不能享受友谊,因为友谊的条件是平等,而君王和臣民的地位永远悬殊。不管怎么说,友谊与尽忠还是有近似的地方。友谊的血管里隐藏着许多单向阀,它意味着血液一直朝着一个方向流淌。友谊是电筒里射出来的光,它直指目标,从来不拐弯抹角。友谊不是养儿防老,友谊是无私的母爱,只知施予,不图回报,只知耕耘,不问收获。

当然,认定友谊不问回报或许非常片面,所有的比喻都有局限,只谈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拉罗什福科在《道德箴言录》中曾说:

我们经常自以为我们爱某些人胜过爱我们自己,然而,造成我们的友谊仅仅是利益。我们把自己的好处给别人,并非是为了我们要对他们行善,而是为了我们能得到回报。

这种赤裸裸的观点从另一个角度逼近友谊的本质。拉罗什福科认为,没有什么事能与爱自己相比,当我们把友谊看得过重,爱友胜过爱自己的时候,“我们只不过是在遵循自己的趣味和喜好”。爱友胜过爱自己,说穿了仍然是一种自爱:

人们称之为友爱的,实际上只是一种社交关系,一种对各自利益的尊重和相互间的帮忙,归根结底,它只不过是一种交易,自爱总是在那里打算着赚取某些东西。

在中国古典诗词里,我们可以读到许多表现友谊的佳句,譬如杜甫的诗中,就常常可以读到他对李白的思念。据郭沫若考证,在现存的一千四百四十多首诗中,和李白有关的占了将近二十首。

渭北春天树,

江东日暮云,

何时一樽酒,

重与细论文。

《春日忆李白》

醉眠秋共被,

携手同日行。

《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

故人入我梦,

明我长相忆。

《梦李白二首》

从杜诗的题目中,也可以看出杜甫对李白的敬重,《赠李白》、《冬日有怀李白》、《天末怀李白》、《寄李十二白二十韵》、《送孔巢父谢病归游江东兼呈李白》,喜欢杜甫的人免不了略有些不平,杜甫写了这么多诗拍李白的马屁,李白的回应并不多,而且还有几分怠慢。明朝都穆《南濠诗话》说:

今考之《杜集》,其怀赠太白者多至四十余篇,而太白诗之及杜者,不过沙邱城之寄,鲁郡东石门之送,及饭颗之嘲一绝而已。盖太白以帝室之胄,负天仙之才,日试万言,倚马可待,而老杜不免刻苦作诗,宜其为太白所诮。

杜厚于李,李薄于杜,按郭沫若的观点,虽然只是“皮相的见解”,毕竟也是不争的事实。李白写给杜甫不多的诗中,那首“饭颗诗”是杜诗爱好者不能容忍的:

饭颗山头逢杜甫,

头戴笠子日卓午,

借问别来太瘦生,

总为从前作诗苦。

《戏赠杜甫》

古时候没有照相机,诗人的形象完全靠文字来形容。李白这一戏赠,落实了杜甫的苦相,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比较李白对杜甫和孟浩然截然不同的态度,不难看出友谊的差异。李白在孟浩然面前完全变了一个人,那种轻狂傲气全没了踪影:

吾爱孟夫子,

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

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

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

徒此揖清芬。

《赠孟浩然》

用这些诗中词句来论证李白厚此薄彼是不确切的。孟浩然比李白大十岁多一些,李白也比杜甫大十岁多一些,正是这十岁多一些,很自然地产生了语调上的变化。长幼有序,中国古代文人之间的友谊,多少都有些亦师亦友的意思。尊长爱幼,友谊是为了让自己得到提高,李白敬重孟浩然,杜甫敬重李白,都不乏这种浅显的功利目的,与傲气不傲气无关。

杜甫被称为诗圣自有其道理,一个长得很清纯的女孩子,自称是文学青年,热爱诗歌,谈到李白和杜甫,说她喜欢李白,不喜欢杜甫,因为李白靠才华,杜甫靠刻苦。才华是天生的,自然的,刻苦则是后天的,人为的。我让这个女孩子说出她喜欢的李白的某首诗,和不喜欢的杜甫的某首诗,她顿时有些狼狈,随口报了一句,却是唐人王之涣的“黄河远上白云间”。

诗人被误读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既然是误读,过错就不能怪诗人自己了。毫无疑问,杜甫是中国最伟大的诗人。说杜甫没才华,必须得有十二分的无知才行。杜甫对于李白,既有年龄上的敬重,更有风格上的佩服。友谊的功利心就在于,我们总是佩服那些比自己更棒的人,友谊的益处在于我们能够以他人之长,改善自己所短。贺拉斯的一句名言曾被经常引用,那就是“对于思想健康者,什么也比不上一个令人愉快的朋友”。蒙田随笔中记载了一个小故事,一位年轻士兵的马在比赛中赢得大奖,国王问士兵那匹马想卖多少钱,是不是愿意用它换一个王国,士兵回答说:“当然不,陛下,但我很乐意用它来换一个朋友,如果我能找到一个值得我交朋友的人。”

李白对于杜甫的意义,不仅是志同道合,更重要的还在于它能像一块磨刀石一样,能将杜甫的思想磨得闪闪发亮。正像培根说的那样,“讨论犹如砺石,思想好比锋刃,两相砥砺将使思想更加锋利”。武侠高手切磋武艺,双方必须是真正的高手才行,杜甫之倾慕李白,李白之倾慕孟浩然,都是差不多的道理。友谊为互相学习提供了好机会,人们可以从友谊中得到东西。培根关于友谊必须平等的观点,似乎也可以稍作更正,既然人们指望从友谊中得到些什么,就无所谓谁厚谁薄。换句话说,友谊的双方略有些不平衡,也没什么大不了。

3

我的祖父与朱自清先生有很不错的交情,1976年,祖父与俞平伯先生相约,一起去看望病中的朱先生遗孀,此时距朱逝世已经快三十年。祖父在给俞先生的信中写道:

下书访佩弦夫人之事。前曾相约,五一以后共往一访。今五月将尽,故此奉商。弟可以要教部之车,而清华道远,耗油量多,不欲以私事而享此“法权”。至于雇车,其事不易,费亦不少。考虑久之,是否容弟先往,缓日再为偕访。弟已托人探询到朱夫人宿舍,于何站下车,入清华何门为便。到清华之公共汽车自平安里出发,则夙知之也。

这一年祖父八十二岁,当时没有出租车,从祖父住处去远在郊外的清华很不方便。俞先生回信同意祖父先去,祖父于是进一步“详细探明到彼之远近”,弄明白“下公共汽车而后,只须步行一站光景即到”,自忖“弟之足力犹能胜也”。到五月三十日终于成行,并写信向老友报告经过:

昨日上午与至善出城访竹隐夫人,往返四小时有余,坐一小时,多年积愿,居然得偿,堪以自慰,兄伉俪代致意,已经转告。竹隐夫人不能谓如何佳健,肺气肿,时觉气喘,右目白内障,曾动手术,视力已极差。子女五人,在京者仅两人,乔森在京市农林局,女容隽在北京师院,只能每周或间周来省视一次。有一每日能来三小时之阿姨帮做杂事,长时则独居一室。此境不能多想,设或临时病作,步履倾跌,呼而无应,如何是好。弟于此未敢说出,今作书简述,自当以所虑相告。

老派人的古板做法,在今天看来有些陈旧。不过,我们至少从这里看到友谊给人带来的另一种自慰。记得也是在“文化大革命”后期,祖父去上海复旦看望郭绍虞先生,市里要派一辆小车给他,祖父想了想,决定还是坐三轮车去,因为他觉得看望朋友是私事,而且坐小车去也有摆阔之嫌疑。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君子之交,其淡如水。割脖子换脑袋,同生共死,这是友谊的一种过分夸大。友谊根本用不到走那样的极端。友谊有时候都是些婆婆妈妈的小事,简单,琐碎,平淡,是“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4

友谊常会面临严峻的考验,有时候如履薄冰,稍不留神,便掉进水里。说到这里,不由得想起一个故事,在莎士比亚时代,培根结识了女王宠臣和情人艾塞克斯伯爵,两人成为好友。艾比培根小六岁,对他的才华十分敬佩,在艾的极力推荐下,培根在政界如鱼得水。可以这么说,没有艾塞克斯,就没有培根。艾塞克斯后来终于失宠,并以叛国罪被逮捕法办,培根作为一名王室顾问和法律公职人员,奉命参与此案的审理工作,由于他和艾塞克斯的私交众所周知,因此在审理过程中,为了表示不徇私情,表示自己坚决站在女王和国家利益的立场上,培根表现得非常严厉和公正。六个月以后,艾塞克斯被保释回家,传记上说,艾对培根的表现非常失望,于是他就开始筹划一个新的政变阴谋,结果事泄失败,又一次被捕入狱,最终被处以极刑。

在艾塞克斯案件中,培根的做法曾得到后人的非议,人们不能容忍同流合污,也不赞成落井投石。培根的对手在这一点上大做文章,极力往他身上泼污水,结果,许多人一方面喜欢培根的文章,一方面又对他的人格产生怀疑。罗素不得不在《西方哲学史》上为培根辩护,认为把他“描绘成一个忘恩负义的大恶怪,这十分不公正”,既然艾塞克斯已经构成叛逆,此时抛弃这样的朋友,“并没有丝毫甚至让当时最严峻的道德家可以指责的地方”。不仅罗素义无反顾地支持了培根,许多著名学者都持差不多的态度,一位研究培根的权威学者,在阅读了培根与艾塞克斯的全部材料后,断然指出培根对艾塞克斯的处理,没有任何值得非议之处,大多数的指责不过是诽谤而已。《培根传》的作者也说:

培根的行为曾经受到一些人的苛责。不过谁也不能否认艾塞克斯的确犯有叛国罪。所以很难理解那些责难培根的人到底期待培根做什么?

要求培根像章士钊为梁鸿志那样做辩护,是不现实的。理智和情感常常冲突,友谊虽然简单,到复杂的时候,永远不是语言所能描述清楚。培根也不可能像汤恩伯那样自责愧疚,西方价值体系中的理性思想,远比东方的盲目忠君报国,更富有人文主义的色彩。友谊毕竟不是哥们儿义气,不是小集团利益,不是沆瀣一气。友谊是试金石,可以折射出不同的光芒,培根的做法在人情上似乎有些欠缺,但是培根之所以能成为培根,能成为一名大哲学家,成为一名大科学家,成为英国思想史或者说人类思想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人物,自有其内在的道理。

5

柳宗元的古文对后人的影响,显然要比他的诗大得多。我至今也弄不明白什么叫法家,柳的法家思想对我毫无影响。谈到思想教育,培根的《人生论》对我的影响更大,受益更多。印象中,柳宗元的最大特长是写游记,譬如《永州八记》,非常适合当写作的范本。林纾选评《古文辞类纂》的游记一栏,所选柳宗元文章的篇幅,相当于另选的古文大家韩愈、苏洵、苏轼、王安石的总和。

寄情山水多少有些迫不得已。柳宗元被贬为永州司马,司马在汉代是个大官,在唐朝却是贬谪的无职无权的闲散官员,他的心情一定很沉重。好在还能游山玩水,写诗写散文,此外,心目中必定依然存在着友谊,毕竟还有一批志同道合的朋友值得挂念。友谊不仅能提高自己的境界,还能增加快乐,消除忧愁。没有友谊的社会是繁华的沙漠,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只要心中存着友谊,虽然被贬穷乡僻壤,就不会感到孤独无援。

友谊之美是实实在在的。这也就不难理解偶尔有朋友来看望柳宗元,会产生那么大的激动。李贺诗中有这样的句子,“梦中相聚笑,觉见半窗月”,一旦美梦成真,好友相逢,那份惊喜真不知如何形容才好。柳宗元做了十年的永州司马,苦尽甘来,终于获得了升迁,告别潇水湘江,告别了一望无际的水边萍花,升任柳州刺史。当年一起被贬的好友刘禹锡,也由郎州司马升任连州刺史。升了官,春风得意,柳宗元的诗风和文风都有所改变,他的倒霉蛋形象便不复存在,接下来,只是一心一意积极从政,为人民做了不少好事实事。虽然已经过了一千二百年,如果谁有机会去柳州,一定还能听见当地的老百姓在谈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