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中华家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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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尽应尽之职,办应办之事

【原文】

沅、季弟左右:

天晴三日,狗在北岸想狂噬矣。鲍、张皆于二十五日进兵,二十七八可攻休宁。贼是静守不出之象,恐难得手。得润帅信,北事决裂至此,薄海臣民,同深痛愤。初六日请旨之疏,不知道途能不梗塞否?

余忝居高位,凡有应尽之职,应办之事,弟等当随时进规,无使我陷于不义。昨有公牍,饬弟挑一哨,刘、李挑一哨,亦不必尽挑好手,一半上选,一半次选,或三分上选,七分次选皆可。恐弟处正吃紧之际,无好手打仗也。毕君碑写得好,远胜于林君碑,但不知能办如此大石否?

【译文】

沅、季弟左右:

天晴了三天,敌军在北岸准备发起反攻。鲍、张都在二十五日进兵,二十七、二十八日可以攻打休宁。敌军看来打算静守不出,这样恐怕难以得手了。收到润帅的信,北方事态已经决裂,渤海一带臣民,同仇敌忾。初六的请旨奏疏,不知途中是不是被延误了?

我官居高位,凡是应尽之职,应办之事,兄弟理应随时提醒、规劝。那就不会让我陷入不义之中。昨天有公文,令弟挑选第一哨,刘、李挑选第二哨,也不必尽选些好手,一半上等士兵一半次等兵士,或者三成上等兵,七成次等兵也是行的。唯恐弟正处在吃紧之际,没有好手打仗。

毕君碑写得很不错,远远胜于林君碑,但不知道能有这样大的石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