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蒂姆的教父母,我们的关系自然非比寻常。与多数教父母无异,膝下无子的我们在受邀时的确受宠若惊。乐于担起为人父母之责也并不单纯出于基督徒认领教子的虔诚之名。洗礼式上,我们就许下承诺,倘若不测降临,小蒂姆在这个世上孤苦无依,我们会义无反顾地承担起监护人的角色,伴他左右、助他成长,责无旁贷。
而我们也确实做到了。
蒂姆的双亲算是我们的老友了。共度的那许许多多个美好夜晚和假日把两对热恋中的年轻人紧紧拉到了一起。那时的我们,年轻而穷困,根本无力支付结婚的高额费用,只好节衣缩食,等待境况的改善。但无一例外的是,每个夏天,都会在伯那茅斯或者斯瓦内治稍作逗留。订一个小公寓,一间给女孩子,另一间给男孩子。我们会在被窝里与对方悄悄分享和自己“那一位”的进展状况,亦会想出些打趣的小把戏逗弄逗弄他们。久而久之,亲密的关系就这样促成了。
然而,尽管两场婚礼在同年举行,我们之间的关系却渐渐疏远起来。罗伯特和薇薇似乎越来越沉浸在他们的二人世界中,无可自拔。这有点吓着我们了。似乎我俩每天相敬如宾的亲切远不及那热烈,而且我们也隐约察觉到了孕育其中的某种危险而无度的东西。法国蜜月之旅为他俩开辟了全新的生活天地,同时也彻底脱离了我们的视线。有段时间,他们的消息少得可怜—但从我们仅有的所知看来,他们无意被打扰和分享的生活似乎有趣浪漫得足以让外人惊叹、羡慕。婚后九个月,我们移居苏格兰。和他们失去联系,我想我俩都倍感遗憾。一来,我俩自我感觉被落在了后头,并开始想念昔日的欢乐时光,渴望延续学生时代的纯真友谊。而今此般感觉即使没有我们之于左右,他们似乎也可以找到;二来,虽然我俩也渴望时时被浪漫所萦绕,刻刻栖息爱巢饱受(享受)庇护(刻刻栖息爱巢享受浪漫与庇护),但我们很清楚,狭隘的激情必然将婚姻逼入边缘。出于为他俩着想,我们希望能恢复往日的密切往来。他俩必定也觉察到了这一点,所以欣然请求我们成为蒂姆的教父母。这个漂亮的小家伙像极了他妈妈,乖巧得让人不可思议。
我们随学校搬到了南安普顿,而我们的朋友则回到伦敦定居,我们又一次分开了。也许“定居”用在这里并不恰当。很快,我们听说薇薇并不开心,在酒精的麻痹中日渐憔悴。而罗伯特呢,每日在外鬼混,难得回家。作为旁观者,我们只能默默关注着这急剧恶化的一幕幕,而爱莫能助。终于,最最可怕的事发生了。喝得烂醉,失去理智的薇薇开车撞死了自己的丈夫和他的情妇们,酿成了一桩骇人至极的惨祸。当地报纸对这场惨剧进行了一系列报道,甚至还惊动了中央媒体。这场悲剧只遗留了一名“幸存者”,那就是小蒂姆。不谙世事的他却要面临这只有战争中才会遭遇的丧亲之痛。事后再来谈这些已于事无补,只会让这突然的悲剧更骇人。
即便如此,蒂姆给我们带来的不止是慰藉而已,我们在他成长过程中所倾注的努力和心血极大地抚慰了我们内心无法言说的伤痛。这场天降惨祸是如此骇人,以至我们似乎产生了一种错觉,质疑这一切到底是不是真的,会不会仅仅是一场噩梦而已。幸好蒂姆还活生生地在那儿,我们也就全身心地投入了对他的抚养中,倾注进我们所有的期许和寄托。在他外人无法进入的、封闭的小小世界,小蒂姆就这样成长了起来:安静,却又有些许的桀骜无常;如此渴求地汲取着他人的宠爱,却鲜有回馈。吝啬回报的他,固执执拗的他,让我们开始担忧起来。久而久之,我们竟陷入了这样一种境地:他若是顺从,我们就安心满足:若非如此,我们也无能为力,只得听之任之。
唯一可以让我们松口气的是蒂姆超于常人的聪慧和与日俱增的学习兴趣。中考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我们执教的那所高中。但不久我们就意识到了问题。我们都对学生时代的教师子弟同学记忆深刻。连我们这些旁观者都觉得怪怪的,更不用说他们本人了。学校的孩子们几乎都知道蒂姆和我们的关系,尽管我们竭力不受影响,但在发作业和报分数时,却总感觉到隐约的不自然。还在襁褓中,小蒂姆就由我们代为收养(某种程度上说来,他已成为了我们家的一分子)并随我们姓。尽管他懂事后,没有被隐瞒我们并非他的生父母的事实。可学校的孩子们哪里会知晓真相,而我们自己竟也糊里糊涂地开始这样认为了。泰勒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名字,仅蒂姆那个班就有三个“泰勒”,更添混乱。我们记得很清楚,蒂姆之前还有加文,盖伊和西蒙·泰勒须登记,每次点到他时,他总显出一副不耐烦和冷漠的样子,有时甚至要点两次他才应答,似乎在故意招惹训斥。
蒂姆是个自立的孩子。他的独立源于天生,出自内心—远非那些正值青春阵痛期的叛逆少年的倔强。长相也开始轮廓分明起来—他父亲深邃的眼睛,宽阔的前额骨,掩藏着一股莫名而难言的美。似乎,他在刻意躲闪,又似乎,他是如此捉摸不定,无论你的注视来自何地何视角,你都无法将他猜透。蒂姆板球球技不错,但并不出众,这也恰好让他不用被高人一等的压力和低人一筹的羞辱所负累。他打球的时候总那么漫不经心,似乎总把心思放在接下来要发生的什么事上。蒂姆,就像我们担忧的那样,日渐成长中,他的自信也大不如前:这使得我们比往常更纳闷他到底在质疑和盘算着什么。17岁时,蒂姆似乎已完全接受了他被领养的事实以及周遭的环境,以至于他不再,或者说,像我们往常希望地那样需要我们了。这个五岁时还那么苛刻难处的小孩现在却开始在我们面前掩饰感情了。难道是不再期许我们的理解了?还是在别的某处,甚至就在自我内心,他已经找寻到那股力量的源泉了?
蒂姆在学业上倾注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他的语言天赋与生俱来,法语课对他来说简直不在话下。那些晦涩难懂的语法点就好比一点即明的习语,不费吹灰之力他就可以完全领会。那些分数(我们从办公室同事那儿得知的,总之,连他们自己都自愧不如)完美至极到让人感到滑稽。但当时的情况和蒂姆的疏远让我们别无选择,只好抑制住这股打心底油然而生的骄傲。那一年的学校旅行,他一个人跑去了法国两年。在巴黎逗留片刻后接着又在颇具南安普顿风情的阿维尼翁待了两星期。七月中旬,经法国南下的蒂姆告诉我们他厌倦了漫长而又燥热的火车旅行:大部分时间他就安静地站在过道,静静地观察着并详细地记下飞驰而过的风景:似乎那个时候,远离我们的蒂姆才愿意重新敞开心扉。他说,他很想走遍那些曾经经过的地方,“但当你走入那个陌生的城市,发现那里的人、事、快乐、悲伤却和你毫不相干,那种陡然升起的悲伤……”而在他身后的车厢里呢,其他男孩女孩则在肆意欢笑,打闹。有一次,一个煮鸡蛋从一个女孩子的午餐盒里飞了出来,卷进火车飞驰产生的气流中,嗖的一声砸进了隔壁车厢,那位男乘客的西装就遭了殃。而在场唯蒂姆一人说得了一口流利法语,他就自然而然成了众矢之的。这类事情确实惹恼了他。
第二年,在拿到剑桥的奖学金后,蒂姆就消失了。
他只留下了一张字条。他自己也明白这样不告而别是多么无理、多么不负责任,但又似乎,只有这样,他才能让自己坚信所做的是正确的。他也一定意识到了我们会有多伤心多着急,所以他让我们放心,会和我们保持联系,但现在,还不能透露他的去向。那时的我们,真的困惑极了。他为什么要离开家呢?是只隔我们数百里,和不能带回家的女友在一起?还是想要离我们远远的,比如说正在奔赴南美的途中?第一次收到蒂姆从马赛发来的明信片,我们担心坏了。在我们的印象里,那完全是个充满暴力危险的地方。他在信中说,他刚到那儿三天,很好很开心,还赚了点儿钱,却没有告知他下一站目的地。卡片上没留地址,只在背后印有科比西埃的《光辉城市》。
约一星期后的第二张明信片,模样大小和第一张一个样,但邮戳有点模糊,似乎寄自意大利的某个地方。蒂姆显然过得很快活,他又找到了一份工作,并且自称为“moltoricco”(意大利语)。足足几个星期后,第三张明信片终于到了。这次则是从西班牙寄来的,字里行间似乎依旧透露着单纯乐观的情绪。自那以后,来信越来越少了。有时一个月或者更久才有一封,当中有来自土耳其的,叙利亚的,甚至耶路撒冷。其中没有透露任何有用的信息,无非让我们知道,他还活着。
我们不免着急起来。暑假即将结束,但似乎没有任何表明他打算回英国的迹象,何况我们也无法让他回心转意,更无法和他取得联系。一直等到剑桥开学前的几周,我们终于意识到他不会回来了,他选择放弃他眼前的绝妙机会。
尽管我俩都未曾有幸上大学,但我们对于此事的反应并非只是愤怒那么简单。对我们这样一个教师家庭来说,能看到蒂姆拿到剑桥奖学金,扬眉吐气,自然无比骄傲。但我们还是禁不住想要是我们拥有像蒂姆一样的禀赋有多妙,也许这里边存有私心,但更多是打心底对蒂姆钦佩,为他高兴。蒂姆真正长大了,某种意义上说,现在该是他来教导我们的时候了:我们会在学期结束等他回来给我们讲各种剑桥见闻,试着也去了解现在他所感兴趣的。这种甘愿退于幕后的想法容易得让我们惊讶,同时,这也让我们接受了蒂姆去旅行的事实。我俩一生都没能到处走走,见识外面的世界。似乎在我们眼里,旅行自然而然是蒂姆这热爱自由向往自然一代的专属特权。即便是如此为蒂姆的安全担忧,我俩还是超然地把这种多余的担心归咎为自己的不谙世事、杞人忧天和对蒂姆自由和勇气的倾慕。若你也在教育孩子,乍看一眼,这一切似乎是对教育的莫大讽刺,就像蒂姆的身世本身。但蒂姆放弃剑桥学业,却又得另当别论了,那是理想使然。毫无疑问,蒂姆无意重返家的港湾,亦不会重归他自己一手揉碎的生活。我们甚至都记不得,这个决然离家,这个我们从来都无力左右(束手无策),这个已经长大成人、终能自负其责的男人,还曾经是我们的儿子。
十二年光阴转瞬即逝。我俩已退休在家,却还在帮学校和社团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或者晚上在家帮六年级学生补补课。我俩似乎都想延续这种状态,某种意义上,也是对清寂空虚老年生活的逃避。但似乎荒谬的是,在心底,我俩又不得不接受我们的时代已终结的事实。当不再被别人需要却一味执意付出,只会让自己沦为负累。我们深谙此理。于是,沿着海岸线我俩一直搬到了启莫里奇。这里略去了南安普顿的嘈杂和繁华,只为我们保留了道不尽的新奇与清新。
奇妙的是,去旅行的打算在我们心底悄悄萌发:说它是为了弥补我们经历的空白也好;说它是为了彻底打败无形中被我们自己放大的怯懦也好,总之,我们出发了。这让我们的朋友吃了一惊,更让我们自己吃了一惊。订下一趟昂贵得出奇的埃及之旅后,理性驱使我们读遍了所有关于埃及旅行的书籍。二月初,我们抵达开罗前,已能轻松地记下至少十二个埃及王朝,甚至可以毫不费力地辨别何鲁斯、阿努比斯、塞克美特和哈梭尔。
开罗印象简直让人难以置信!一切都那么毫无防备—之前,我们想象着一个原始的沙漠国度:泥坯房,稀稀落落的叫拜楼,两岸矗立着棕榈树的尼罗河,四面被黄沙包围侵蚀。相反,我们见到的却是一个国家:拥挤着一千三百万人口,脏而乱,充斥着噪音,利用肮脏的剥削敛财、享受奢侈的富人(想不到我们也是其中之一),远比我们想象的恶劣。如果说散发的气味是一个陌生之地最显著的标识,那么我们这一次的经历可以说是强烈而直接。有时,我们从蒂姆那儿得知,在外国,他曾闻到过一些让人印象深刻的气味。比如,出售早餐的法国小咖啡店,他闻到了高卢烟和英国新鲜咖啡的味道。然而,开罗的味道,这种持久而刺鼻的气味中,却滞留了一股强烈的酸腐味,弥漫在街头,挥之不去。
我们住的是牧羊人酒店。这座战后重建的建筑依然保留的旧式奢华风格丝毫不在希尔顿酒店之下,至少我们愿意这样认为。这里有身着波浪滚边马裤的门童,优雅宽敞的餐厅,慢速旋转的风扇和擦拭得锃亮的铜管乐器。旅行累了,我们就在那里喝些鲜橙汁,晚上则在酒吧享受马蒂尼。幸好我们不用顾虑旅途花费,日子过得比想象的开心。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国外之行的变革性作用。而正是旅行,让人们意识到了这种变革的必要性。又或许可以归咎于社会环境的催化作用。身处异国他乡,陌生的人事,那些督促人自省,并已伪装成多年习惯的条条框框难免自动隐退。压根不用担心犯下什么引以为耻的过错或是会被作为反面教材,因为谁都不认得谁,大家都是陌生人—但,偏爱群体活动的美国人似乎在开罗伪装得很好,没留下丝毫不雅行为招人话柄,因而也很显眼。所以,被侍应生看作怪癖的独自旅行者的我们也不止一次问到属于哪个旅行团。但这也恰恰让我们感受到了特立独行的自豪感。
这,当然需要勇气。
步入街头,我们似乎在刹那间卷入了那个极度喧嚣的巨大漩涡。出于安全考虑,市中心的人行道用脚柱凌空二十尺,也就是说,你是行走在嘈杂混乱的车水马龙之上。而底下的一切则好像在争相毁灭彼此:破旧不堪的电车;疯狂的男孩子们紧抱着车踏板尖叫着,一双双手脚从旧巴士掉了玻璃的窗户里探出来;手推车不停躲闪着这些子弹般来回穿梭、黑白相间的小的士;一群顽童驾着骡车在电车轨道上上蹿下跳。不仅是这些场景和离谱的速度,更糟糕的是刺耳的噪音,似乎所有车辆无时无刻不在鸣笛。当我们靠近中心广场时,那喧嚣混乱演变得愈来愈让人难以忍受,那撕心裂肺的程度简直就像末日来临喇叭里尖声传出的《圣徒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