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十七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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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2005(1)

张亮所说的葫芦乡即将要发生的变化很快就有了眉目。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葫芦乡被撤乡建镇了。也就是说,当别人问起李锋,你是哪儿人啊?后者无需露出村里人那种害羞表情而可以理直气壮地回答对方:我是城镇人口。李锋自觉没有虚荣至此,不过撤乡建镇并非仅仅名称上那点变化。根据市区规划,葫芦乡将在未来二十年内彻底摆脱农村面貌。它将变成缓解老城压力的新城。首先,将有许多大学在此建设新的校址。确实如此,自从大学扩招以来,那些上百年的古老校园怎么也没法容纳那么多人,在郊外新建分校显得迫在眉睫,葫芦乡正是这些大学首选的吉壤。此外,别墅区、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娱乐中心等各种休闲场所自是少不了的。可以想见,到那时每至夜幕降临,一定会有许多公私车辆在夜色的掩护下越过长江大桥悄然而至,城里的商人官员各色人等纷纷降临此地开始他们的夜生活。

圈地还在丈量和搬迁之后,所以,不急。

据在村里的弟弟李钢说,他们家所在的红旗村将来会变成一片人造沙漠,作为一个创意公园向外开放。试想,沙漠远在边疆,虽然一直以来有南下之势,但要到达长江流域,估计起码也是数千年以后的事了。像李锋这样的人就没有看过沙漠,但这并不代表李锋们不想看到沙漠。换言之,太想了,正是因为没有看过,所以大家对沙漠太好奇了,而这些置身江南的可怜的人们又有几个有缘晾身沙漠之中呢?此外,在长江中心,在水源最为丰富的地带,突然出现一片沙漠。且不管它是人造还是天然形成,一定会是一个奇迹和壮举。它不仅将满足久居潮湿南方的人们对沙漠的饥渴欲,也体现了人对于自然的主观能动性什么的。人们多么希望能够看到茫茫戈壁的景象啊。在上面骑马、射箭,把自己想象成成吉思汗那样的人。缺乏想象力的人也完全是撒开脚丫子乱跑、与骆驼合个影和玩沙滩排球什么的。如果有机会的话,搞一次国际性的沙雕活动也完全可以。嗯,真好。那种奇异的壮观景象不仅让人心醉神迷,最重要的是能够带来大量商机。按李钢的话,届时村委会就是沙漠公园管理委员会,而红旗村村民就是沙漠边缘向游客兜售各种货物的小商小贩。无论怎么说,小商小贩要比农民强多了,不仅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那么苦,收入也高得不是个事儿了。

当然,在成为沙漠之前,李钢所在的红旗村村委会需要忙着挨家挨户丈量住房和土地面积,以此作为不久之后的拆迁赔偿依据。也正是因此,红旗村一时兴起了盖房造屋的热潮,这也包括李锋他们家。正如弟弟李钢所说,如果按他们家现在的情况,兄弟二人只能被分到三套在镇上新盖的单元房,如果他们把屋子东边那块空地用上,再将北边临路的那块地皮也用上,全部盖上房子的话,那么他们家可以得到翻倍的赔偿,也就是六套房。

整个红旗村因此突然进入了一个热情高涨大兴土木的时代。多年前即已不愿待在家中出外打工的青壮年全部被家中老人召回了村里。砖石瓦砾等各种建筑材料堆积在红旗村狭小的道路两侧。几乎是每家每户门前都有一拨衣衫褴褛不知来自何处的瓦工在挥舞工具和着一滩水泥和混合粉。站在脚手架上的瓦工则和下面向上抛砖的人形成了高度的默契,鲜艳的砖块在空中先是急速上升,继而趋于缓慢,几乎是在它的抛力与地球引力相等,也就是处于空中的静止状态时,总能被人稳稳地接住。这些站在高处接砖的人,每在接砖时都会弹性十足地稍稍下蹲,待砖头在手才直起腰来,其动作和节奏优美极了。

红旗村如此,别的村也一样,比如光明村将成为大学校园,他们比红旗村人干得更积极更波澜壮阔。也就是说,整个葫芦乡都处于热火朝天建设场面中。大多数人家不惜将多年的积蓄全部拿出来花在盖那些专门用来等待拆除的简易房舍之上,谁也不用担心这样做不会得到成倍的报偿。这一状况也直接影响到葫芦乡中学。新的前景一方面影响到了学生,让他们觉得自己不用凭借勤奋学习将来也会有工作机会、衣食不愁;另一方面,忙于兴奋和造屋的家长和教师们(教师也大多是葫芦乡本地人)就此疏于对孩子们的管教,使他们感到空前的宽松自由,可以为所欲为了。葫芦乡中学期中考试的成绩在区排名中一下子沦落为倒数,大家看到这个状况先是一愣,然后抬眼找人,继而相视一笑。无论师生,他们突然觉得自己多年来被那么点不切实际的分数折磨得死去活来是多么傻啊。

李锋觉得自己并没有受潮流的感染,但他不否认自己的生活完全被无处不在的热烈交谈和自家造房的琐事所全面覆盖。这使他基本忘了一直让他郁闷不已的生活境遇,也忘了谭老师。简而言之,无暇顾及。甚至姑妈回来也不再把注意力集中在侄子们的现实生活上来,也愉快地加入了关于葫芦乡未来的热烈讨论中。她半开玩笑或发自内心地说:早知道我也在村里弄块地盖两间房就好啦。

就是在这情形下,孙晓华突然回来了。

大家可能已经忘掉了孙晓华,但这并不代表她不存在。如前所述,她于1993年前往芜湖打算跟随舅舅当一名学徒,学习裁缝手艺,理想是回到葫芦乡红旗村开一爿裁缝店,并已保证,如果老同学李锋需要做一条裤子,她可以免费。不过,当她真的投奔舅舅到了芜湖,并没有当成学徒,而是在一家饭店端起了盘子。这些她曾经写过信告诉李锋,这封信后来被李锋找了出来,并且还读给孙晓华听了,后者听后,在李锋面前露出了害羞的神色。

简单点说,孙晓华回到葫芦乡与李锋重逢后,二人居然搞了起来,成了一对众人皆知又漠不关心(大家都忙着呢)的狗男女。

这有点突然,也很奇怪。像李锋这样的老处男(那次嫖娼忽略不计的话),怎么能那么快地就跟孙晓华搞上呢?这说来话长,但没有必要。其实也很简单,简单得连李锋至今都没有反应过来。就是搞上了。

当然,这里还有不少内容需要交代。那些年里,孙晓华在李锋等人的视线之外出落为一位漂亮的姑娘—事实上孙晓华自幼就是个漂亮的小姑娘,只是被她那位傻子父亲和学习糟糕等外部因素遮蔽了而已—然后她被芜湖一个大她十多岁的老板看中,在舅舅的鼓励下糊里糊涂嫁给了那人,并且很有效地生了个儿子。在他们的儿子刚刚学会说话那会儿,那位老板患上了肝癌。弥留之际,他已经糊涂了,当着前来和他告别的朋友的面痛哭流涕。人们安慰他,说他会好的说他不会死,他均不予理睬。后来他停止痛哭,突然提出一个让大家手足无措的问题:我老婆漂亮吧?来人看看坐在一边的孙晓华,由衷地表示同意,躺在床上的人于是悲愤地说,马上就不是我的啦!当天晚上,孙晓华的丈夫就死了。丧事办完后,她准备带着儿子回到葫芦乡。孙晓华说,她在芜湖这么多年,总是感到不踏实,就是想回来,但是被公婆哭着留下了。即便如此,孙晓华隐隐之中坚信总有回到葫芦乡的那么一天。她有时真的怀疑是自己这个信念害死了丈夫。也就是说,如果她从嫁给丈夫那时起就铁了心要在芜湖扎根的话,丈夫就不会死。这么想让她感到自己有罪。不过,按理说公婆死掉后,孙晓华应该就回来了,但她并没有急着回来。其原因是什么,她一直没告诉李锋。李锋想,也许她在芜湖那边还有个丈夫或者是一些不是丈夫的男的天天跟她上床吧。这虽然让李锋有点不快,但想想也没什么,有时反而让李锋更加兴奋。不提也罢。

总之孙晓华这次回来的原因倒并非是她所说的“就是想回来”,而是她的家人把葫芦乡的火热前景告诉给了她,叫她赶紧回来,重新落上户口,然后也弄点好处。在葫芦乡人看来,芜湖是个偏僻的所在,何况葫芦乡即将更上一层楼了呢。

不过,孙晓华说的也未必虚伪。她说,这么多年来,最让她想念的正是李锋。他们是同学,小学开始就是同学,那时候彼此还穿着开裆裤,被她看作是电视剧上那种青梅竹马的岁月。从开裆裤那会儿她就喜欢李锋。后来,李锋是好学生,而她是差学生,爱慕之情就更强烈了,由此在她心里扎下了根。现在,他们已成人,她也结过一次婚,是个妇女,已不必掩饰,她可以坦诚地告诉他,从小学到初中,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给李锋看的。比如像高敏的丫鬟,比如明知再怎么努力也不能把成绩搞好还是要装模作样努力。她只是希望李锋不像别人那样看不起她。后来李锋考上了师范,她把录取通知书带给了他,她真的替他高兴。出于感激,李锋在妈妈的要求下带着鸡蛋追她却没追上,这些事情她都知道。但她当时不想回头,不想停车,因为她很伤心。她觉得李锋将来要成为一名教师,而自己即将离开葫芦乡去什么狗屁芜湖学手艺。她真的很伤心。她一辈子也没那天傍晚伤心,丈夫死时也没有。后来她写信给李锋,为此后悔了好多天。尤其是李锋后来没有给她回信,这更让她感到羞耻。所以这么多年来,她每年回来看望父母,都抑制着自己不来看望李锋。这让她痛苦,但也让她感到信念的坚硬存在。她一直都在默默地关心着他,打听他的消息,对他的一切都了如指掌。现在,她终于回来啦,而李锋却连个女人都没有。所以,李锋后来脱她裤子时,她一点也不觉得突然。“因为我也想跟你干”,这是孙晓华跟李锋在床上的原话。总之,在她看来,就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仿佛她从未离开,二人青梅竹马,到了年纪,她当然要和他在一起,完全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李锋觉得她说的这些挺像那么回事的,甚至都有点感动。正在这时候,孙晓华的儿子在床里蹬了一下小脚,蹬出了被外,粉嫩的小脚趾袅袅散发着热气。作为母亲,孙晓华相当熟练地扯了扯被子,将那只脚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