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蓝色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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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刘涛除了要学习,还得一如既往地跟着老爹刘万忠进沙漠找光阴,尽管他早已厌烦了这个“苦差事”,但还得跟着父亲拼命。天气越来越干旱了,不知道怎么搞得,老天爷的脾气似乎越来越坏,以往年,它在应该下雨的季节就会如期下雨,不应该下雨的季节则不下雨。可是现在,这一切似乎都已经改变了。应该是下雨的季节,但是老天爷就是不肯下雨,饱受干旱折磨的人们,急切地盼望着老天爷能够降下救命的雨来,但是老天爷对他们的苦痛就是视而不见!有时,眼看天上布满了阴云,似乎马上要降下雨水来了,但却忽然来了一阵狂风,眨眼的工夫,那云就被狂风卷走了,空气中只留下了散发着泥土腥味的灰尘和沙土。但是不要它下雨的时候,比如收割庄稼的大秋季节,在这个时候降雨,就等于是在降灾,但它却来了兴致,连绵的细雨一下就是十多天,直害得农人无法收割庄稼,眼睁睁看着好不容易长成的庄稼还未等到开镰,便又长出了麦芽。

这样的天气,弄得庄稼人哭笑不得。有专家分析说,这是区域环境受到了破坏,生态环境不平?造成的恶果。庄稼人不懂这个道理,只是抱怨老天爷不长眼睛,越来越不会做老天爷的事情了。

抱怨归抱怨,天气在一天天变坏,季节错乱的状况一点也不见得好转。面对日益恶化的天气,国家也很着急,想出各种办法来缓和恶化的天气状况。生活在西部干旱地区的农民更加着急,他们不甘心被恶劣的天气祸害,积极行动起来,想尽一切办法抵御越来越严重的干旱,不断地寻找着生存的出路,将人类的聪明才智发挥到了极致。

刘万忠不很热心队里的事情,他有他的生活主张——人勤地不懒,天无绝人之路,只要肯动弹,什么时候都有生存下去的路子,他说。他坚守着他的生活经验,一如既往地奔忙在“村庄—沙漠—宁夏—村庄”的“生存线”上,像个不停劳作的蜜蜂,坚定不移地寻找着属于他的生存的物质。在他的眼中,广阔的沙漠,永远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聚宝盆”,那里有用不尽的金钱,取不尽的宝藏。“冬打沙米夏采葱,兔子撞破厨房门”,他对沙漠的热爱,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他说这辈子已经无法离开沙漠了,他要靠沙漠生活。

在这样的年月里,生产队也只能寄希望于他。

庄稼歉收,日子越来越苦,为了渡过难关,生产队希望他带领社员们进沙漠,在沙漠里去寻找生活的出路。他无法拒绝队里的要求,只好答应。队里专门给他挑选了一些懂沙漠“脾气”的人,也就是队里的老太婆、老头子们吧,生产队让他带领这些人,组成了沙漠副业队,到沙漠里去搞副业。

沙漠副业队不能没有任务,如果没任务,他们就会把自己的劳动收获全部弄到自己的家里去!因为沙漠里弄到的东西,都是值钱的东西。队里给副业队定的任务是,每年必须向生产队上交一万斤沙冰草,三万斤芦苇草,两万斤麻黄、一千斤甘草,一百斤锁阳,两千斤黄茅柴籽。完成这些任务后,每个人可记三百分工。完成了队里核定的任务之后,多余的收获便归个人所有,生产队并不过问。

八九个老太婆老头子,由刘万忠带领着进了沙漠。他们给队里做了保证,说不要认为他们无所作为,他们完全能够在沙漠里为队里做一番事情。

他们把“后勤供应站”设在刘家井上,在沙漠里搭建了临时居住的窝铺,长期居住在沙漠里搞副业——这是很不错的副业呢,去年一年,这伙老人给队里创收了五千多块钱的收入呢!光这一项,就让全队的人增收了十多块钱!除了钱,还有粮。他们用黄茅柴籽换来白花花的大米,让每口人分到了一斤白米,过年的时候,每个农户家就吃到了喷香的大米饭。今年的情况比去年的更好一些,上半年,这帮人就已经给队里创收来了三千多元钱。后半年,各种沙生植物都成熟了,相信收成会更好!刘万忠兴冲冲地保证,今年过年的时候,他们一定要让宋刘庄的每个人都能分到二斤大米,半斤猪肉。

他的话让宋队长十分高兴,夸奖他说,宋刘庄的群众能够过上好日子,离不开刘万忠的帮助,刘万忠给宋刘庄立了功。

刘万忠给队里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受到了全队社员们的尊敬,他的心里喜滋滋的,进沙漠搞副业的劲头更加大了,他下定决心,今年一定要给队里弄来一万元现金不可!

因为有这样的决心,又被沙漠中的好东西吸引着,夏收结束后,刘万忠便带着副业队进了沙漠。为了节省时间,副业队常驻在沙漠里进行生产,吃喝一类的后勤事务,则由生产队专人负责供给。因为有了生产队的强力支持,沙漠副业队的收入日日攀升,及至上冬时候,刘万忠为生产队创收一万元的目标,就基本上实现了!

期间,刘涛也进过三次沙漠,每一次进沙漠,都是因为老爹刘万忠叫他。第一次,刘涛是跟着给沙漠副业队送水送粮的社员进去的。这一回,刘万忠让刘涛运出了二十几张兔皮,五升黄茅柴籽和十来斤锁阳。兔皮是很值钱的皮张,公社收购站上,一张兔皮能卖到二元钱,二十几张兔皮,少说也能卖四十几元钱。刘万忠还额外弄到了三四张狐狸皮,这是沙漠中最值钱的东西,悄悄弄到宁夏去,一张能卖到五十几元钱。因为太过值钱,他不敢明目张胆地让刘涛把这东西带走,就嘱咐下次不要跟队里的人一起来,好把这东西神鬼不知地弄走,免得走漏风声,惹人眼红。

刘万忠是个精灵透顶的人,他总是比别人多长着一副心眼,同样是进沙漠搞副业,大家只想尽快完成了任务,然后再给家里搞些收入,而他却能够做到一边如数完成队里的任务,一边还要兼顾抓狐狸、抓野兔的活路,这样,既让搞副业的社员们吃到了野兔肉,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还能让自己得到精美的兔皮,真是一箭双雕,两全其美!

沙漠是刘万忠的狩猎场,沙漠至于他,就像他家的自留地一样。因此,人家都叫他沙狐狸。沙狐狸就是沙狐狸,搞投机倒把的事情,他高人一筹,为队里干一些有益的事情,他也不能输给别人。沙漠里,他为自家找到了生活的出路,也为集体谋得了一份福祉。他把这些老年人组织在一起,积极开展生产,为风雨中的宋刘庄尽力发挥着作用。刘万忠把沙漠中出产的东西按贵贱分成不同的档次,不同的档次记不同的工分。不吃“大锅饭”,任务分到头,谁干谁的,干得多挣得多,干得少挣得也少。他知道,沙漠里有的是好东西,只要不偷懒,总能有所收获。他把任务分解下去,大家的干劲都被他调动起来,老汉们个个争先恐后,活路干得竟然比年轻人们还要好。在他的带领下,大家不光能够如数完成生产队给分配的任务,还能腾出时间来给家里搞一些“额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