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读解电影——电影符号的表象与意指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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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符号及符号学(2)

这一点对我们理解非常重要,如果一个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对于每一个社会、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是社会习俗的产物,那么所有意义都是在历史和文化中被生产出来的。它们总是在一个文化语境与另外一个文化语境中滑动,在一个历史时期与另外一个历史时期中间变动,不存在单一的、不可变的、普遍的真实意义。索绪尔的革命性的贡献在于,它提出语言尽管由各种能指组成,但为了生产意义,各种能指必须被结合到一个区别的系统中,正是能指间的各种区别承载着意义。重要的是它打破了能指与所指之间的任何自然的纽带,这使得再现通向了意义不间断的意义游戏与滑动,通向了不间断的新意义与新解释的生产。但是,他似乎只是聚焦于能指与所指,注重在深层结构的水平上研究语言,而较少关心能指与所指如何服务于我们的指称,忽视对人们实际言说层面的言语表层结构的研究,即外在于我们的现实世界的人、事、物。索绪尔的语言研究移离了实际使用的语言,因而也就没有注意到不同类型的说话者之间起作用的权力的问题。语言是由规则支配的,但是它不可以简化为只有其形式因素的“封闭”系统。意义以我们永远也无法意料的速度被生产了出来,而意义的滑动也是永无止息的。索绪尔醉心于研究某一瞬间的语言系统的状态,就好像它静止不动了。

符号体系就是与物质性外界分离的封闭结构,符号的意义由结构内部的差异引起。在这里,构成符号结构异质性外部的社会和历史等因素没有存在的余地,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类也没有存在的可能。符号体系作为自给自足的结构处于封闭状态。从研究方法着眼,人们撇开实践和人这两个维度,集中研究系统内部的符号、符号构成、符号关系及其运作机制。因此,结构主义符号学实质上是一种静态符号学。

符号学在20世纪60年代起步发展时,语言学为之提供了清晰的理论框架。索绪尔对符号能指与所指的界定,几乎启发了所有的现代符号学家。从事现代符号学研究的后辈们从索绪尔那里获得大量灵感,借鉴其宝贵的思想和研究方法,创建结构主义符号学。他们认为许多非语言的事物也能在索绪尔符号学理念指导下讨论。

2.罗兰·巴特的结构主义符号学

结构主义符号学将可以意指的符号看成非自然的产物,也就是说,符号的意义和价值与其物质层面没有多少必然的联系。符号是任意的,它的存在并不取决于它自身的某种自然属性,而是取决于它与其他符号的对立和差别,即一种关系。因此,任何符号都不是独立存在的,都从属于受一定惯例支配的符号系统。而符号学的研究对象正是符号系统的构成及其惯例。

罗兰·巴特在《符号学原理》中,按索绪尔提出的命题,将对符号和符号系统的讨论抽象为四组二元对立的概念:语言和言语、能指和所指、组合与系统、外延与内涵。这种二元对立的分析方法,可说是结构主义符号学的一种基本的方法论。同时,罗兰·巴特认为,符号不是一种简单的意义传递形式,更多的是一种参与意义生产的工具。所谓符号学,就是研究符号作用的体系的学问;而符号作用的体系即是意义的体系。语言是符号的一种,符号学是属于包括其他各种符号——文字、手势、象征仪式、礼节、军用记号等语言学的高级体系。巴特用符号透视的眼光对大量社会现象作出的解析告诉人们,我们所置身其中的世界不是一个由纯粹事实所组成的经验世界,而是一个由种种符号所形成的意义世界,社会的华丽外衣、社会新闻、图片、广告、日常生活等都是符号,它们背后都存在隐而不彰的内涵意义。当结构主义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发展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的方法论体系时,它也成为符号学研究的方法论。符号学与结构主义之间的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可以说两者之间是相互重叠的:符号学是个自成一体的研究领域,而结构主义则是经常用于符号学的一种分析方法。正如法国符号学家罗兰·巴特所言:“符号学研究的目的,是使语言以外的意指系统重新建立和运作起来,它所依据的是结构主义的思想,而所有的结构主义活动都在为被考察事物建立模拟对象。”

罗兰·巴特从大众文化视角,用符号学的观点来阐述神话——二级符号学系统。他认为:“神话是一种言说方式(措辞、言语表达方式)。”即巴特的神话是“作为符号学系统的神话”。这是他从符号学角度对神话所作的最为根本性的解释。巴特从索绪尔的语言理论出发,即“任何符号学都要在能指和所指这两项之间设定一种关系”来建构他的符号学理论。他认为:“在任何符号学系统中,我处理的都不是两项,而是不同的三项;因为我所领会的,完全不是单独地先是一项,尔后另一项,而是将它们联结起来的相互关系,因而有能指、所指和符号,符号是能指和所指的联结整体。”他以玫瑰为例,认为不是只有一个能指和一个所指,即玫瑰和激情,在分析的层面上,玫瑰和激情联结为一体,形成第三物,也就是符号。在巴特看来,能指是空洞的,符号是充实的,它具有意义。而到了神话里,巴特又发现了上述的三维模式:能指、所指和符号。简单地说,就是神话中存在两个表意层次系统,能指、所指构成符号的过程只是第一表意层次,产生的是“所指意义”;该符号作为第二表意层次的能指时,将有一个新的所指产生,此时产生的是“内涵意义”,体现出的是意识形态的运作。

巴特在其著作中以大量的篇幅讨论美学文本中的所指意义与内涵意义的区别。在图像符号中,所指意义为意义第一序列:能指即图像符号本身,而所指则是图像所表达的内容,它们形成第一符号。内涵意义属于第二序列的意义表达系统,它使用第一符号(能指和所指)作为它的能指,并在第一符号上附加额外的意义,亦即另外一个所指。内涵意义往往能用一个词就描述完毕。例如:“崇高”、“浪漫”、“坚韧不拔”、“爱国”等等。用巴特的说法,这就是符号的“换挡加速”。对此,他举例说:我在理发店里,有人给我一本《巴黎竞赛画报》。封面上,是一个身着法国军服的年轻黑人在敬礼,两眼上扬,也许凝视着一面法国国旗。这就是这张照片的意义。但不论天真与否,我很清楚地看见它对我的意指:法国是一个伟大的帝国,她的所有子民,没有肤色歧视,忠实地在她的旗帜下服务,这个黑人在为其所谓压迫者服务时表现出来的忠诚,再好不过地回答了那些对其所谓殖民主义的诽谤者。因此,我再度面对一个更大的符号系统:它有一个能指,其自身已凭前一个系统形成(一个黑人士兵在致法国军礼);还有一个所指(在此是法国和军队的有意混合);最后,通过能指而呈现所指。这里,巴特所讲的“内涵意义”(法国是没有种族歧视的国家),类似于我们经常所说的“弦外之音”(或“言外之意”)。而“所指意义”(一个黑人士兵在致法国军礼)或可说成是“弦内之音”(或“言内之意”)。符号学对“所指意义”和“内涵意义”的划分,具有十分特殊的意义。

巴特不仅秉承并发扬了索绪尔的符号学思想,诚如有人评价他“是索绪尔的一个最强有力的解释者”,而且以其雄厚而广博的学养和深邃而绵密的思维,为符号学的研究开辟了全新的局面。巴特的符号学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下列著作中:1957年的《神话》、1965年的《符号学原理》和1978年的《恋人絮语》等。其中《符号学原理》更是声誉卓著,广为人知,被视为符号学历史上的又一里程碑,用我国符号学权威学者李幼蒸先生的话:“这本书由于论述整齐严密,简洁明了,已成为当前西方文学符号学研究的必读书和入门书了。”就符号而言,它还与交流和意义作用密切相关,特别是在各式方法不断涌现、交流活动已成为生活基础的现代情报社会中,一切事物都具有意义,意义的不断变化确立着我们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如此看来,意义的领域渐次扩展,它已不再局限于语言和非语言式的交流手段的范畴,而被应用到人类生活及文化的各种领域。时装、烹饪、设计、职业捧跤……所有的文化现象都可以看作是符号学的对象。

二、皮尔斯的逻辑符号学理论

符号学的另一种模式,是美国符号学家皮尔斯于20世纪初提出的逻辑——修辞学模式。美国哲学家皮尔斯从19世纪60年代起,从逻辑角度对符号进行研究,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实用主义哲学家查尔斯·莫里斯把这一派符号学体系化了。皮尔斯认为,某种对某人而言在某一方面或以某种能力代表某一事物的东西都可以看作是符号。

这种模式认为符号与意义之间有“根据性”,这就形成了符号的基本分类(前文已解释),促使符号学向非语言符号与非人类符号扩展。莫里斯进一步提出了行为符号学,他除了从功能意义上对符号行为进行划分外,还在其第一部符号学著作《符号学理论基础》(1938)中,将符号学划分为3个分支,即:语法学,研究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关系;语义学,研究符号与其指涉对象之间的关系;语用学,研究符号与其使用者之间的关系。莫里斯的这种三分法至今是人们普遍援引的符号学分类法。

皮尔斯从逻辑角度研究符号,他认为一个有效符号的基本成分应该包括符号代表项(representamen)、对象(object)和解释项(interpretant)。对于解释项,即对符号进行感知、解释和批判的过程,皮尔斯也进行了三分法,即直接解释项、动态解释项和终极解释项。直接解释项是人们产生的模糊的第一印象,如第一次看到奥运会吉祥物福娃的感觉意识。动态解释项就是符号对解释者产生的实际后果,是在具体语境下对符号的解释。之所以称为动态解释项,是因为人们每次看到符号都会产生不同的解释结果,比如对某一影视广告,人们在不同时间和场合会有不同的反应,就是一种动态解释项。终极解释项是符号对阐释者产生的完整印象,是解释者经过充分认知后对符号意指进行辨别和决定的终极解释。皮尔斯的符号化过程,即符号形成意义的过程需要替代关系(standforrelation)。皮尔斯的符号原理与索绪尔抽象的能指和所指关系相比,更需要解释项的参与,以体现替代关系。作为解释项的认知元素在皮尔斯符号学中占重要地位,皮尔斯认为,只有解释项的参与才可以使符号终究成为符号,“除非它(符号)被解释和针对某人而言,否则它就不是一个真正的符号。”

索绪尔的符号学(semiology)是通过符号系统(语言)来研究符号的;而皮尔斯的符号学(semiotics)是通过最一般的符号活动来研究符号。可以这么说,皮尔斯发展了一种更强调意义生成行为的符号学方法。皮尔斯模式提出了所指的复杂构成,解释项成为进一步表意的起点,形成无限衍义。由此,符号学突破了语言学模式的封闭系统。西比奥克、艾科等人从皮尔斯理论出发,把符号学推进到后结构主义阶段。因此,皮尔斯理论成为当代符号学最重要的模式,也是当代符号学的转捩点。有论者甚至认为索绪尔对符号学理论的贡献只能说“相当微小”。

三、洛特曼的文化符号学理论

符号学的第三种模式,建立者是以洛特曼、伊凡诺夫等为首的塔尔图—莫斯科学派。这一派坚持巴赫金开创的从形式研究文化的传统,长年坚持用符号学研究社会和文化,提出许多精辟之论。尤其是他们的“符号场”理论,从大处着眼研究文化,摆脱了形式论常有的琐碎。这一派理论主要借鉴信息论与控制论,尤其是普利高津的耗散理论,技术色彩较浓。

洛特曼的学术贡献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其结构文艺符号学,主要研究文学本文的系统性和结构性;二是其文化符号学,主要是用符号学方法对文化系统的考察,具体对俄国的历史和文化史作了一系列的个案研究,提出了很多富有启发性的独到观点。

洛特曼的文化符号学的研究对象很广阔,主要由语言、历史、心理、社会现实、文化表现等组成,研究方法为考察各种文化系统的特征和互相间在功能上的依存性。文化符号学的核心概念是“文化”,洛特曼把“文化”定义为由人类社会各集团获得、保存和传递的非遗传性信息总和,他借用索绪尔的“语言”概念,把该文化信息总和看成是各种类似语言系统的混合体,换句话说,“文化可被看作各种互不相同、相对个别化的语言(即符号系统)的整体”。而“文化被视为一个有组织的领域,其基本单位即本文,后者为功能和意义的载体。而文化即本文的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