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承泣
120500000016

第16章 后记:缪不可言

?对于写作,我是如此谨慎,循规蹈矩。

在《承泣》动笔之初,我便细化了详尽的提纲,确定了小说创作教程必备的三要素,以及我一直想要的感觉,美丽、精致、不动声色的忧伤。

环境:

终于开始写了,这个酝酿了太久的故事。

我将故事的发生地选在了师院与瘦西湖之间的柳湖路。那条路真的很美,鹭岛、荷池、柳堤、离亭、漂亮的师院女生……

2000年夏天的某个晚上,我曾在那条街卖过旧书。一位师院女生买走了一本《上海宝贝》,一位路人甲买走了一本写作大辞典。

2003年夏天,我曾住在附近。搬家的那个晚上,我将一摞书搁在摩托车踏板上,也许是开得快了,路又颠簸,搬得也匆忙狼狈,我弄丢了很喜欢的一本书,《错梦花期》。

搬完家,又散步去小超市买些日用品,在街上意外地拣到一本《我是你爸爸》,太神奇了。

我买过书、卖过书、丢过书、拣过书,总之那几年我与书很有缘。

现在我要开始写一本书了,是怎样忐忑的心情?

要如何编排铺陈、起承转合,才能在你心底落地生根?

要怎样流光溢彩、堇色迷离的辞章字句,才能契合这个精致而又充满书卷气的城市?

人物:

我坐在车里等人,一个女孩儿走过我身旁,手在我的车上很用力地拍了一下。我不知道是为什么,很奇怪地看着她。她也发现我了,可能没有想到车里会有人,一刹那很尴尬的表情和眼神,然后跟着一群哄笑的女生跑开了。

她很好看,穿一件雪纺的公主裙,外面罩一件黑色的连帽小外套,耳朵里塞着耳机,在听什么歌呢?

十几岁的时候,和一群老男人聊天。他们问我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儿。

我说喜欢可爱的、有虎牙的、baby fat的、穿帆布鞋的。

他们点头表示理解,说等我长大了,就会喜欢妖娆妩媚、风情万种的了。

可是等我成为老男人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喜欢并没有随着年龄而改变,这真可耻。而且我才知道,这种症状叫做萝莉控。

喜欢一个女孩儿,也许并不是因为她的样子,而是感觉。

我要写的,应该就是这样一种感觉的女孩儿,说美丽太单薄了,应该是美好。

情节:

说两个小细节吧。

过去式——

有一个女孩儿,做过一件让我无比感动的事情。她将我的T恤带回宿舍洗,可是来不及还给我,我们便分开了,那时候她读高三。

很多年之后,再遇见,她已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了,那件T恤居然还没有丢掉,搬家的时候带到新居,怕染了油漆味道,用塑胶袋细细装好。

这个用心的细节,让我永生难忘。

现在时——

雨季,一场雨连续下了一整月。

我约她。

她说:“要是明天下午不下雨,我就出去。”

第二天雨依然淅淅沥沥下个没完,可是到下午,居然神奇地停止了。

我屁颠屁颠地去接她。她穿着裙子,只能侧坐在摩托车后面。我借口担心她摔下车,牵起她的手,这一牵便一直到现在,整整七年。

后来我们说起过这件事,交流彼此当时的心理活动。

她说那一刻觉得我好体贴。

她哪里知道,我当时心里乐开了花:嘿嘿、嘿嘿,终于得手了,天意难违。

我是一个容易被细节打动的人,也相信缘本有源。

爱情可以杜撰,爱却真切。

在《承泣》终于搁笔,我才发现,我偏离了最初详尽的提纲,确定的要素也变得不再重要,还好我坚持了一直想要的感觉,纯净、醇美,如薄荷沁凉、茉莉清薰,所有的爱与哀愁都深藏如暗涌。

对于写作,我是如此谨慎、循规蹈矩。

完。

2010年4月30日于二十四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