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也是维信的灾难日,她正在屋内美美的进行公主必备的泡澡活动,这个时候,得到鹰士线报的说公主屋内有好情况的史夫子,忙跑去对周济文说:“蓝染公主这会儿真是美如天仙,你如果去看一定会非常满意的。”
周济文忙傻乎乎的跑去推门去看公主到底怎么个美法,正在穿衣服的维信刚穿了一个内衣,****半露的,还准备套外衣。
看到一个呆子傻头傻脑的走进来,维信虽然生气,但因为知道那个周济文是一个不扣不折的弱视,反正看东西都看不清楚,于是,就很坦然的不再穿外衣,省得惊慌失措的乱了分寸,到时候更出乱子。
于是,她故做镇定的对着周济文说:“你有什么事吗?”
周济文突然不再近视而变的非常远视连这个女人身上的一颗小志都看的非常清楚,他看到这一副香艳的画面顿时说不出话来,半天才说“公主,你这一件白色的衣服配上你的身材可真性感啊”说完忍不住从鼻子你喷出两条鼻血,然后夺门而出。
此时维信想丢了魂似的站在那里心想“他不是老是认错颜色的吗?怎么今天竟然知道我的衣服颜色了?”突然维信猛然明白他今天并没有看不清楚,看来他全都看到了,这时才惊醒自己还没有穿外衣呢?马上大叫一声“色狼!”,整个府第都震了一下,史夫子正在一边偷听,听到这一句色狼,不由感叹一声:“我不是暗示了,让他偷窥,为什么会给公主发现,真是太性急了,不过,年轻人嘛,可以理解的。”
正在维信拿着菜刀满世界找周济文想砍他的时候,此时的周济文早就呆在厨房里,边胡思乱,边手里做着猪油拌饭,为自己和公主更进一步的关系而做出努力。
清晨那小镇的阳光还带着一点雾气,话说王逸书最喜欢就是在这种神仙似的雾气里在花园的湖中央小亭里喝上一杯好茶。
如果这一杯好茶能好好的喝进肚的话,应该是一件比较美好的事情,但是,站在他面前的是蓝染那非常认真的样子。
“昨天你的初恋情人来找我,我看得出她很爱你,看在你们好歹是全心全意的份上,你应该要和她私奔。”蓝染很正式的说。
“初恋情人?”王逸书没有明白过来,心想,莫非这个女人的疯病又加重了。
蓝染看着王逸书一脸的不明白,心里腾起了同病相怜的花火:“你还装,我看得出她对你情深义重,真没有想到你是这么一个无情无义的家伙!”
“我怎么无情无义了,大清早起床,好好的良辰美景你不欣赏,怎么会忽然扯到什么初恋情人。”王逸书一脸的冤枉。
“别装了,就是那个一枝花。”
只见王逸书手里的茶杯应声而落,而他一个闪身跑到了柱子后面,小心的伸出头来问:“你说谁?”
“一枝花,那个自称江湖大侠,喜欢女扮男装的一枝花。”
“小声点,这名字不要在这里大声的喊,一会儿会引来很多女人。”王逸书忙跑来捂她的嘴,好一会儿确定四周没人,才放开手说:“那个家伙绰号一枝花,其实叫肖玄蛾,真实的身份不是什么江湖大侠,而是有名的采花大盗!”
“什么,采花大盗,她明明是女的。”蓝染震惊的说道。
“对,她采的是男的,难道女人就不可以当采花大盗吗?”
“可是,她说了和你是初恋情人,你们还一见钟情,至死不渝。”
“我是她的初恋情人,她又不是我的,她对我一见钟情,至死不渝,唉,她真的这么说了,她要这么说了,我还是死了算了。”说完王逸书就要往湖中央跳,蓝染忙上前去拦,王逸书半含着泪说:“别拉我,反正被她看上生不如死,要她都至死不渝的话,我还不如自寻死路。”
蓝染拉着他的衣袖说道:“那个,你可不可以先送我回皇城,再跳湖,反正你都要死了,也不介意私奔一下吧!”
王逸书一听私奔这两个字,也震住了,回头看着蓝染道:“好主意啊,我怎么没有想到,她既然已经杀过来了,我为什么不能私奔呢?我跑了就是了。”
蓝染忙点头,心想这一回总应该可以私奔了吧!
只见王逸书又一皱眉说:“可是,我现在找谁去私奔啊!没人私奔我怎么个跑法,算了,还是死了干脆。”
说完又想跳,蓝染忙报名:“我,我不就是最好的人选吗?”
王逸书又打量了一下她:“长的还不错,具备了和男人私奔的本钱,不过,我们好像已经成亲了,我们一起出去叫什么私奔。”
“有规定夫妻不能私奔吗?”蓝染理直气壮的问。
“好像,没有哪本书有这样的规定。”王逸书想了一会儿肯定的回答。
“那不就行了,别想那么多了,走,去收拾,收拾,我们还是开始我们的私奔之路吧!”
于是这两人在亭中两心相映,执手相看,眉来眼去,笑意盈盈的盘算着各自的事情,一起为了美好的未来要私奔了。
晚上,只见一轮圆月的下面冒出两个人影,这两个人影看起来非常的瘦小,修长,这样说并不是想证明,蓝染和王逸书两个人的身材比较好,而是想告诉大家他们身后两个巨大像山一样的东西是他们的行李。
“我们现在私奔,又不是搬家为什么要带这么多的东西?”满头大汗的王逸书问。
施出了吃奶力气的蓝染说到“多吗,我上次回家是的行李是座泰山”
“惨了,这疯子的疯病有犯了”王逸书心里暗想道、
“很多吗?我带了米,油,盐,和换洗的衣服,还有我的床,我的梳妆台……不光只有我的还有你的那些书,对了我还带了花花。”
王逸书伸出头去看了一眼行李,看到一只小猪在行李堆里活蹦乱跳说“这就是你那只花花?”
“对呀!”蓝染回答到“这一只和我以前那只很像,所以我也叫她花花。”
王逸书拍拍了拍额头说“带这些行李我不反对,不过以我们的速度估计下辈子五十岁是就能到达你要去的地方了”
“那我们怎么办?”蓝染也被吓了一跳。
王逸书很镇定又很老江湖的说“把这些东西都丢掉,出门在外靠的就是银子,把银票拿过来把”
“哦?银票?什么是银票?”蓝染反问道。
“什么你没带?哈哈我就知道你不会带所以我带了”说完朝行李堆奔去,找了半天也没找到。
这时蓝染也上来帮忙找,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两人沮丧的坐在地上,过了一会而听见花花的嚼食声,两人对望一眼。
王逸书疯了似的冲了上去,撬开猪嘴,挖出吃了一半的银票,王逸书大叫到“天啊!我的一千两银票竟然喂猪了啊!”
蓝染看了一眼,那只猪还是那里哼哼不满的叫着,她知道是自己的错,只好自语道:“这可是我养过最贵的猪了。”
“现在怎么办?”两人拖着包袱在路边坐下。
“回去取钱吧!”蓝染提意见。
王逸书摇摇头:“回去,来不及了,快天亮了,一会儿被别人发现我们就别想跑了。”
“那怎么办啊!”
于是,天亮的时候,走官道的人都会发现奇怪的一幕,有一对看起来很有钱的夫妻,居然把自己的家具之类的东西全都堆在路边在贱卖,出价很便宜,但是每卖掉一件东西,女主人都会皱一下眉头。
蓝染等东西卖的七七八八,抱着花花怎么也不肯出手,说道:“什么都可以丢,就是花花不可以。”
“你还抱着这只猪,要不是这只猪,我们哪里会沦落到这个地步。”王逸书气的大叫。
“什么地步,我们不偷不抢,有什么沦落可言,我们用自己的东西换钱,一个愿给一个愿要,有什么好难过了,可是花花是我唯一的朋友了,你别想抢了。”蓝染态度很坚决。
王逸书没办法,只好点头说道:“好吧!那就留着过年吃火腿的时候再说吧!”
俩人吵吵闹闹的又上路了。
话说,王府的仆人睁开眼一看,自家的少爷和少奶奶都不见了,少爷的房里什么也没有少,而少奶奶却搬空了整个家,而且还留了一个条子,上面写着:“我私奔了,你们不用担心。”
完了,王府所有的男人都心里跳了几下,她终于找到勇敢的人与她私奔了,为什么当年她来请求我的时候,我没有答应她呢?不少人开始拧自己的大腿后悔起来。
但是,不利于蓝染的传言却像瘟疫一样的在小镇里传开来,只见那些妇人们又开始在背后说人是非。
“听说那个王家的小媳妇跟人私奔了。”有一个大麻子妇人说道。
“什么,有这种事情。”中间居然有人被剌激的昏过去了。
“当然,你不知道啊!还听说那个小媳妇是和江湖第一的采花大盗一起私奔的。”又有一个歪嘴大娘开始说道。
一个长得很是清秀,脸上有几颗麻子的小家碧玉说:“讨厌,好不容易才等到江湖第一的采花大盗来我小地方,没有想到,连面都没有见着,就被那王家小媳给拐走了,真是气愤。”说完就跺跺腿,回去打小人,诅蓝染去了。
“真是伤风化了,听说那个王逸书公子一时想不开上吊了。”又有人说,嗯,这种消息完全是凭空捏造出来的,王逸书在远方的路上感觉眼皮一跳,不知道谁在后面说自己坏话。
“好像不是上吊,而是一气之下,跳了湖。”
“不是吧!我怎么听说是服毒。”
“你们说的都不对,据说是出家当和尚了。”终于有人跑出来做最后的陈词了。
于是大家就心满意足的八卦完了走了,而边上一个男人脸上浮出了阴险的笑容。
维信这边时间已经不多了,周济文正在准备马车,他看着公主已经好转,决定要接公主回去成亲,维信这边非常担心,蓝染公主还没有半点下落,而自己真的就要远嫁他乡,将来想回就已经拖家带口身后有一大群了,生米煮成熟饭就不好玩了!
维信她闷闷不乐,周济文看在眼里,痛在心上,于是他去问史夫子应该怎么讨得公主的欢心,史夫子一副情场高手的样子说“关于怎个事情你问我真是问对人了,你师傅我精通天文地理,人情世故,上知五百年,下知一千年,这个……那个”
边上一个椅子说话了“你不是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吗?”
“拜托,你这个鹰士你现只是一个桌子,请你敬业一点,再说我把你当柴煮饭烧了”史夫子气的花白的胡子抖动起来,空气中布满了一触即发的杀气,连周济文也往后退了一下。
于是,一场诡异的事情出现了,一只抖动着四只桌脚的桌子,慢慢的往外移去。
周济文看到史夫子指望不上,只好自己想办法,猪油拌饭不行已经用过多次了,没新意,送玫瑰?似乎太老套了,显不出自己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人见人爱的,狗见狗咬的个性啊!还是送给她最喜爱的动物那一只可爱的‘媒猪’花花,虽然已经找不到了,我可以送更加优良的品种。
鹰士有接到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爷爷我死后没脸去见你了”一个鹰士抬头望着天空,流下了清澈的眼泪。
“小倩,爱上我这么一种没有尊严的男人”一个鹰士痛喊道。
只见那山林里一群身怀绝技的人正在快速的飞奔着,不停的在树丛里停下来,打量着四周的地形,像是要寻找任何东西。
虽然每个鹰士都对这个任务不满意,不过鹰士的最大原则就是忠诚,所以,忠诚就是听上面的话,主子说找野猪,那就找吧!如果主子高兴,要找什么飞龙彩凤,那么大家伙都找不到,只好自杀算了。
话又回到维信身上来,她呆的地方必竟是中沆国,而且身边的人全是中沆国里找的,中沆国的皇帝就是很八卦的,所以,这些伺服她的女子也一样的很喜欢说一些小道消息,所以,正当周济文在那里鞭抽着鹰士满山找野猪这种稀有的猪品种时,维信早就已经听到了消息。
“公主,听说周王子要送你一头野猪?”有小女人八卦过来了。
“什么?野猪,你没有听错吗?”维信正在做着公主的必修课,坐在那里端碗学端庄,听到这个消息,连头顶上的碗都吓得掉了下来。
“怎么会听错,据说是周王子听说你爱猪,才下了死命找最宝贵的品种。”那女子的眼里冒出了心型:“公主,你怎么会这样的幸福,如果有男人这样的爱我就好了。”
“嗯,让你吃猪油拌饭和送你绝世少见的野猪,你就感觉到人生至乐。”维信不敢相信的摇了摇头,终于相信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怎么这么大。
“公主,我已经打听到了,这次要送你礼物的场地就是后山的草场,据说为了制造浪漫,还布置了和你们初相识一样的场景。”那个报信的小女子都开始流口水了。
是啊,把景色还原,得要多大的财力,就算是有财力,可是,也要有那份心,现在的男人哪里还记得什么是第一次相遇。
维信却不敢感动,那一套又不是做给自己看的,如果不是周济文弱视,自己可能已经被砍成一块一块的在喂狗,还是想个办法溜了算了,自个儿溜出去找蓝染把身份换过来才是正经,要不继续这样装下去,搞不好会失身的。
失身就实在损失太大了,为了友情上山刀下火海,却没有说过要付出贞操啊!
维信已经打好自己的小算盘,她又从万能的打听机那里得到了小道消息,说是后山有一个悬崖,其实下面是一汪水池,从上面跳下来看起来像是不想活了,其实不是过是为了享受高空坠落的快感,可惜维信没有生在现代,她其实知道的这件怪事,就是现在奥运的项目之一,十米高台跳水。
维信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宫女,但她却有着不怕苦,不怕死,不恐高的三大心理优势,所以,她打定主意,到时候就装失足跌到那个悬崖,然后,周济文就会以为她死了,只能带上自己的衣服回国自个儿伤伤心也就好了,而自己就可以去找偶像王逸书和蓝染公主,送公主去她母亲那里,而自己也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和自己的偶像才子型的十佳好男人成亲。
想到这里,她的眼睛里就冒出了爱情的火花,不由的流下了口水,望眼欲穿的看着周济文给自己送礼物的日子。
终于那天还是到了,周济文以为自己做的隐密的不行了,没有想到整个院里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公主其实天天都在等这个日子,这一天,当他一脸含笑的来到维信的房里,维信高兴的差不多要跳起来了。
周济文本来还准备说几句客套话,让她有一个惊喜。
没有想到他刚开口:“我们去后。。。”
“好啊,好啊,我们现在就去,我的东西都准备好了,那个,记得把我的首饰都带上,唉,这年头,走到哪里都不能放下自己的心爱之物。”她抱着准备逃走的首饰对一脸疑问的周济文说。
“那好,我们现在。。。。”来不及说完这句话,就已经看到公主已经绝尘而去奔往后山的影子。
“那个,你们能不能让我把话说完,我一句话没有说完,心里真的很难受。”周济文只好看着已经幻化成各种东西的鹰士们吐口水,但是,他面前却是一个真正的桌子,因为眼睛不好,所以,他连苦水都吐错了地方,只自认倒霉的跟着维信的步子上了山。
维信跑的飞快,体能放在现在,跑个马拉松不成一点问题,不一会儿,就听到后面传来了周济文的声音:“公主,你等等我。”
“不会吧!那个弱视居然也是武林高手?”维信实在不相信周济文会比她跑的还要快。
一回头,却看到周济文哪里是在跑,几乎是在飞,飞的并不是他自己,而是他正在骑的那匹汗血宝马,有钱人出行就是不一样的,放在现在,就相当于开一辆法拉利的顶级跑车在公路上狂飙,跑是跑的快,只不过,一下子就跑不见了,只传来远远的声音。
“公主,快跟上,这马惊了,不听使唤了。”
维信看着周济文那副可怜的样子从前面唰的一下子飘过,心里不知道怎么的喀一下的动了,于是撒腿就追已经只看到一点点背影的周济文。
一人一马跑的好不精彩,只见马选手占着自己是四条腿的优势,开始发力,远远的把自己身后的人类抛开了不知道几里路,眼看不占任何优势的人类就要被马给压倒了,可是,人类的聪明终于派上了用场,维信开始跑小路,抄近道,就这样,这两位选手虽然在体能和身体条件上都相差很远,但还是战成了平手。
维信一直追到一个悬崖边,只见那马真的收不到要往下坠,马背上的人也已经往下落了,心里恨道“哼,还是什么汗血宝马,不是纯种吧!”
她狠命的一扑,双手拖着周济文的手,周济文就挂在半空。
周济文半天也没有听到马掉下去的声音,想心已经凉了一半,心想今天有死无生,万不可连累心爱的人。
于是,他咬牙什么也不说,在这个生离死别的时候,多说一句将来公主都会多伤心一句,既然要死,就安安心心的去,不要再给他拖累。
想到这里,他绝然的去搔维信那一双已经拖他拖到发白的指尖,维信在悬崖边已经是撑到了极限,全凭一口气才把自己稳住,正准备把这个没有可能性拖上来的王子给放手丢下悬崖的时候,就感觉一阵奇痒从指尖传来。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痒穴,触到就会痒的难以忍受,不好运的是维信的正好在指尖,周济文本以为这样会让维信抽手,没有想到却让维信硬撑的那口元气大破,就在周济文放手的那刹,维信也因为痒痒而笑了一声,就这一声就让她也立不住的往前一扑,手在空中划了几下还是没有保持住平衡,狠狠的掉了下去。
维信掉下去的时候,只有一个念头,完了,被这个呆子给谋杀了。
只感觉一声巨响,维信以为自己已经上天了,为了让自己有心理准备,她半天都没有睁开眼,等她睁开眼的时候,就看见自己的眼前有一张扭曲的脸。
难道没有上天,救人反而下了地狱,维信吓了一大跳,正在奇怪为什么这张脸在哪里见过的时候,那个脸的主人从水里冒了出来,这时维信才发现自己正泡在一个巨大的水池里,站在水中,人不沉反浮,于是心里还是摸不准自己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于是,拿起了自己的手,轻轻的咬了一口,感觉有一点痛,又拿起了那个扭曲脸的主人的手过来,狠狠的大咬一口,那人狂叫一声:“好痛。”
维信这才松了一口气,原来不是做梦,自己还没有死。
看看周围的景色,虽然是美不胜收,但还是可以看出就是人间的美景,而身边的那个人已经站了起来,刚刚看的扭曲也许是因为周济文被水拍的脸都扁了吧!现在他已经恢复了正常的帅气,只是傻傻的两眼流露出那一种如果没有看出的话叫销魂的目光,正死死的盯着维信,表现出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满足感。
这种满足感在维信看来,就像是刚刚吃下了大餐,在那里剔牙,说着得意的话,她正好没气一肚子火,没有想到自己差点给他害死了,如果不是下面的水池是不沉反浮的话,现在浮起来的就是两人的尸体。
维信的科学知识只好认为现在自己命大,要不就是那个王子真有真龙护身,反正就是,有神仙打救,其实,如果她到现代来看看,知道有一个死海的话或者心里会好受的多,当然,那个小水池的原理也不一样和死海一样,但是,反正两者的功效都一样。
维信想想自己总算是也跳出了鹰士的包围,可以得到自由,正想冷哼一声就把周济文给丢下自己走了,没有想到,却被周济文一把抱住,在后面情深感动的说:“公主,我真没有想到你愿意和我同生共死。”
维信正想说:“我是被你拉下来的好不好?”
话还没有说出口,周济文忙把一块玉从脖子上拿下来,然后说:“这是我们国最值钱的宝物,你如果得到了这个,就相当于得到了半个天下,我要把我最好的东西和你分享,我什么都是你的!”
说完周济文很是感动的看着维信,维信这下说不出什么话了,那玉在手里凉凉的,而且一看就是价值连城,里面居然隐隐看到有九龙夺珠的幻影。
维信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感觉自己实在有一点太贪心,在这个时候居然不能把这个宝物给退回去,但实在是拿人家心软,吃人家口软,既然周王子都这么客气了,为什么自己不能带他一程,好歹把他送到鹰士的的保护区内,不然的话,要是把这个弱视留在这深山老林里,他很可能把老虎认成熊猫,而和人家在一起滚滚,然后被人家老虎给滚到肚子里去了。
抱着救人一命,胜过烧十柱香的便宜经济原理,维信拖着周济文在这个悬崖底下找出口,这个出口也实在太好找了,居然还挂了大大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前面多少地有客栈,维信心想,这到底什么地方,却不记得自己想过的逃命线路,这里正是自己要逃的地方,而这里已经成了风景名胜区,有一块牌子有什么奇怪的。
维信和周济文两人来到了那个牌子上标着广告的客栈里,连周济文都不由的发出一声感叹:“天啊!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黑店?”
维信拍了一下他的头说道:“你想哪里去了,这不是是用锅灰给把房子给涂黑,来显示个性,现在的装修风格就流行这样的。”
周济文奇怪的想了想,然后说:“为什么你们中沆国有时候说话那么的让人难以听懂。”
维主翻了白眼说道:“我怎么知道,作者有时候喜欢写古代人说现代语,你难道还能反抗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