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经纪人及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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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证券经纪人(3)

证券经纪人是投资者联系的对象,是提供信息和执行指令的人。证券经纪人的业务目标使证券经纪人的社会地位提高,每一个投资者相信,没有任何人能比证券经纪人更加有能力提供有关投资的建议。证券经纪人对一个有效率的证券市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他们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证券经纪人为投资者提供股票行情的最新信息和发展趋势,为投资者提供决策前的调查研究信息。一般证券经纪人所在的证券公司都设有专门的研究机构,调查各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收支等等,并对影响各种工业和公司发展的新因素进行研究。证券经纪人在收取一定的费用之后,还可能对投资者进行个别指导,提供质优而实用的咨询服务,如帮助投资者理解经纪行研究部和财务管理机构制定的各类报表,介绍市场行情与走势并推荐股票,甚至协助投资者编制财务计划。

证券经纪人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体现着他们的研究、分析、整理能力。如果一个证券经纪人不在提供咨询服务之前弄清向他提出咨询的投资者的有关问题,如投资金额、财务状况、投资目的等等,就忙于对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的话,这个经纪人决不是一个最终能使客户满意的投资顾问。经纪人的证券分析研究工作以及他向客户提供的投资咨询服务体现着经纪人的素质,同时也显示了经纪人在证券市场运行中的作用。证券经纪人对影响证券的各类事件一直保持着关注,这是他们的职责之一。如果失去了这一职责,证券经纪人便失去了对证券市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证券经纪人为投资者从事股票买卖,帮助处理各种证券投资问题,根据客户的意愿和委托,购进或卖出股票。迅速准确地执行客户的买进或卖出指令,是证券经纪人的又一职责。这一职责现在已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大了,因为现代化微电子设备将百万公众与证券市场相连,卫星通讯和计算机网络使得投资者在仅仅几秒或几分钟之后就能跟上市场的发展。现在的电脑交易大大加快了交易速度,每秒钟最多时能成交6笔,这意味着行情每秒都可能有较大幅度变动。因此,证券经纪人向交易现场传送指令稍有迟缓就可能意味着投资利润的损失。

证券经纪人执行委托指令的职责的履行是他有信誉的保证。成功的证券经纪人是集信誉与效率于一身的,正是信誉和效率维持着庞大规模的证券市场的运行。证券经纪人的信誉来自于他熟练的业务操作、工作上的热情与责任,及为所在的证券经纪公司谋利益的荣誉感。投资者选择经纪人时往往首先调查经纪人的信誉状况,调查经纪人是否有过仲裁及其他争端纠纷。其次在与经纪人签约前先用数周的时间调查是否容易在营业时间内找到经纪人,这样便于今后投资者在需要时随时发出指令或索取资料。的确,选择合适的经纪人是投资者成功获利的条件之一,如果证券市场中从业于经纪活动的各个证券商都能守信用,守契约,提供灵活有效的交易服务,整个证券经纪业才能真正发挥赋予市场活力、创造市场效率的作用。

第三,经纪人的买卖活动,不仅是简单地由其沟通买卖双方达到成交,而且是通过经纪人与其他经纪人之间的相互联系,在寻找卖主或买主时互通有无的情况下实现的,由于经纪人的互相联系,构成了一个紧密相连的活动网,使整个证券市场不仅成交迅速,而且价格统一,使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都能迅速地找到出路。在场外交易市场交易的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价者,只有作为市场创造者的经纪行。场外交易市场基本上是经纪行网络,这种经纪行网络的优点是实行经营一种股票交易的经纪行越多,股票的价格越趋公平。即使是在场内交易中,经纪人也能够通过竞价方式上的技巧,按“价格优先第一,时间优先第二”的原则,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指令执行。

经纪人的活动对证券市场维持一个较为均衡的公平价格体系关系重大。但是,经纪人并不是价格的决定者,而是一个好价格的争取者,经纪人有责任尽可能以最好的价格完成客户的委托,并且这一责任的前提是维持一个公平而有秩序的市场。

总的来说,证券经纪人被视作证券市场的中坚不无道理,他们业务的开拓与扩展是社会资本建立的基础,无论经纪活动是为投资者展开还是为投机者展开,它们的结果都会是经济的成长。由于证券市场的建立与运行,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经济思想与观念的更新,证券经纪业的业务服务范围也在不断地扩大。这一行业在近三个多世纪的发展之后,已经变成了一个“金融超级市场”。需要进行投资、融资融券的公众可以随时随地到这一金融超级市场上购买所需要的服务,而这些所有的投资、融资融券服务也不断地为经济成长所必不可缺的投机提供新的观念支撑。社会的前进,经济的发展将越来越要依赖一个有效率的资本市场,而证券经纪业作为一个“金融超级市场”,它所提供的投资服务将会大有作为。

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处在转型期,证券经纪业务有其自身的特点。如经纪人的角色是由具有合法经营地位的证券经营机构来承担,也就是现有的证券经纪商,这是由我国独特的交易制度所决定的。现在,证券经纪人员只作为各证券商的一支辅助性的队伍而存在,但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证券经纪人可能成为未来券商员工的主体。

首先,证券投资者对证券商的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投资者本身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加上信息条件限制,对高度专业化的市场,对瞬息万变的行情演变,投资者迫切需要精通专业知识、投资经验丰富、信息资料齐备的专家帮助,迫切需要证券经纪人为他们提供专业化、智能化的服务。

其次,激烈竞争的证券市场使得证券商转变服务观念,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使证券经纪业全面进入买方市场。客户层次提高,投资理念日趋成熟,目前的经纪服务水平远赶不上客户的需求,这就迫使证券商的经营理念发生转变。智能化、专业化的服务,提高投资者的收益率将成为券商研究的主要课题。经纪人就是在市场激烈竞争和证券商经营理念变化的综合作用下应运而生的。

总之,经纪人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整体水平,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证券经纪人队伍的建设,要积极地支持和鼓励,扶持证券经纪人队伍的成长。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为我国的证券市场与国际接轨,以及经纪人的出现铺平了道路。

二、证券经纪人的基本条件

(一)证券经纪业务的要素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而接受客户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并以此收取佣金的中间人为证券经纪人。目前我国由具有合法经营地位的证券经营机构承担证券经纪人角色,称证券经纪商。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中,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事中介业务的证券公司,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

证券经营机构要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经国家证券管理机关批准的可以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法人。

(2)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和承担从事证券代理业务风险的能力。

(3)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尤其是证券经纪业务的规章制度。

(二)证券经纪人的职业道德规范与基本条件

证券经纪行业是一个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行业,证券经纪人在证券市场上若有违规操作一般不易被外行人所察觉。虽然各国的法规都对证券经纪人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但实际上如果证券经纪人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仍很容易受到金钱诱惑,进行违章违法的活动,损害投资人的利益。因此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规范是一个好的证券经纪人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任何国家和地区发展证券业,要做到健康顺利地发展,都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违背此原则,就会出现以权谋利、以股谋私、内幕交易等坑害普通投资人的不法行为。证券经纪人作为证券市场运作的具体操作人员,更应该带头维护市场的三公原则。

所谓“公开”,是指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重大交易公开等。证券市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初次发行的公开、上市的公开、征求委托书的资料公开、收购股权(经营权)的公开、公司对本身股份购买的公开;内部关系人交易的公开。

证券经纪人接受委托,代理客户进行证券买卖,同时还要坚持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委托优先的顺序办理,对不同的客户要一视同仁,按相同的费率和相关规定收取手续费。

根据深圳市的规定,证券经纪人必须遵纪守法、讲究职业道德,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客户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以职务所知的消息从事证券买卖;

(2)泄漏客户委托事项及其他职务上所知的秘密;

(3)受理客户的全权委托;

(4)对客户作赢利保证或分享损益;

(5)利用客户名义买卖证券;

(6)以他人的名义供客户买卖证券;

(7)代客户保管证券或款项;

(8)未依客户委托而代客买卖;

(9)其他违反证券规章的行为。

证券经纪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上的规定,否则就会依法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2.不参与内幕交易

所谓内幕交易,是指金融或信息机构的知情者利用自身的工作之便,将尚未公开的证券信息以非法的方式透露给投机者,让投机者在证券市场上利用这类信息牟取暴利的经济行为。由于证券交易所通常只有少数证券经纪人才能进去,许多买卖活动局外人很难知道,因此,证券内幕交易有很浓的神秘色彩。由于证券内幕交易欺骗不太知情的投资人,交易者盗窃信息并毁坏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任,各国都颁布了相关的法律,限制这类活动。我国证券交易法规也严格禁止内幕交易活动。

3.不接受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委托

主管部门对不同类型的证券经纪人的营业范围都有具体的规定,例如证券交易所场内经纪人只能接受在本交易所上市股票场内交易的委托,而不能为客户提供其他股票场外交易的服务。证券经纪人一般交际较广,熟人很多,这些关系户经常会提出证券经纪人职权范围内承担不了的委托,在这种情况下,证券经纪人不能碍于情面,而要向这些人具体说明有关的规定,婉言谢绝。

证券经纪人必须具备一些基本条件:一般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毕业从事证券或其他金融业务2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证券或其他金融业务4年以上;兼备德、智、体综合素质;精力充沛,自信果敢,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创新激情;热爱证券保险金融业务,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或口头表达能力。具备这些条件的人员经省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纪业务培训、考试及格者取得一般经纪人资格证书后,由证券公司推荐,报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由证券交易所统一进行基础理论、证券业务知识和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者,由证券交易所发给证券经纪人资格证书,并进行注册、登记,才可进场交易,成为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纪人的经营成果归属所代表的证券公司,其责任、后果均由所代表的证券商负责。证券经纪人必须遵守交易市场的一切法规,按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着装并佩带号码牌,熟练掌握交易所的竞价方式、交易技巧。若证券经纪人屡次违反交易法规,证券交易所可取消其注册登记,而被取消登记的证券经纪人5年内不得重新注册登记。

证券投资风险较大,盈亏并存,交易条件错综复杂,投资者在资金、期限、目的上各有差异,为了获取资金收益,保证资金安全,他们需要证券经纪人作为投资顾问。证券经纪人只有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投资经验和交易技巧,才能帮助投资者正确地选择投资对象、时机、期限,维护其资金安全和投资收益。

三、证券经纪人的业务程序

(一)证券经纪人的分类

证券经纪人在我国可分为证券交易员、佣金经纪人、交易所中介经纪人、兼职场外证券经纪人。

1.证券交易员

证券交易员是指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证券交易的工作人员。证券交易员负责接受投资人的证券交易委托书(内容包括:买卖证券名称、买入卖出数量、价格、委托有效期、委托方式、委托人签名等)。如采用电脑委托,应办理必要的确认手续。函电、传真等委托,应将函电粘附于委托书后,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在办理委托时,还应事先注明委托人与证券商对可能因通讯或偶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应负责任的范围。在委托双方对委托书内容确认无误后,证券交易员应立即用电话或电脑直接通知本公司的场内经纪人,由经纪人执行成交。

2.佣金经纪人

佣金经纪人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代表证券经纪公司,在场内具体完成代理客户买卖成交的证券经纪人,他们因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成交后依照规定收取佣金作为报酬而被称作佣金经纪人。在交易所会员中,佣金经纪人占很大的比例。在我国证券市场,他们的醒目标志是身穿红色马甲,所以人们又习惯将佣金经纪人称为“红马甲”。

佣金经纪人在收到指令后,先进行存贮、编号,然后输入证交所计算机主机,计算机主机接受申报后,再按证券品种排列申报价格和数量以便查询,同时发出已接受通知,并向证券商打印“买卖申报回报单”,即通知成交结果。买卖双方应到交易所中介经纪人处,由卖方填写“场内成交单”一式三份,其主要内容包括证券种类、数量、价格、日期、交割方式等,再由双方签字写明成交时间,然后各执一份作为原始凭证,将另一份交中介经纪人签章并加盖时间戳记保存。在电脑主机最后成交的同时,其结果已经被输送到证券交易所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买进、卖出及成交价格,并向场外发送。

3.交易所中介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