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审计理论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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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审计观念(1)

证据基础

一、证据的特征与逻辑意义

(一)证据的特征

证据可被当作导致证明,并有助于形成对某一命题所持的态度和合理判断的事物。证据的性质和构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所在领域的性质,受到使用证据目的的影响。

(二)证据的逻辑意义

人们的观念或信念均可追溯到下列一个或多个源头:(1)他人的证言;(2)至少部分根源于本能、感觉和欲望的直观;(3)根据一般原则进行的抽象推理;(4)感觉所获的经验;(5)有成功结局的实践活动。

上述五种与信念有关的源泉对应于五类逻辑学说:(1)从他人的证言中获取信念的权威主义,最常使用,但最多只具有说服力;(2)通过本人的直观(经验、心理素质和想象力)获得信念的神秘主义,有用但单独来看并不是可靠的方法;(3)从普遍应用的假设出发的理性主义,从一般推论到特殊,是综合性的;(4)根据感官体验获取信念的经验主义,从特殊到一般进行推理,是分析性的;(5)与实践紧密相连的实用主义,用信念将产生的结果来检验信念。

二、审计证据的特性及其考虑因素

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为形成审计意见所获取的证据。审计人员应当运用专业判断,确定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一)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使得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意见。审计证据、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如同三角形的三个角,相互成反向关系:(1)审计重要性与审计证据。审计重要性水平越高,说明会计报表使用者对错报、漏报的可容忍程度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越少。(2)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审计重要性水平越高,说明会计报表使用者对错报、漏报的可容忍程度越高,实际面临的审计风险越低。(3)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期望的审计风险越低,说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小,对会计报表错报、漏报的可容忍程度越低,需要的审计证据越多。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指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即审计证据应当与审计目标相关联,并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当审计证据的相关与可靠程度较高时,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较少;反之,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较多。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时,可以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但对于重要审计项目,不应将审计成本的高低或获取审计证据的难易程度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尚有疑虑的重要事项,应进一步获取审计证据,以证实或消除疑虑;如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仍不能获取所需审计证据,或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应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证据特性判断应考虑的因素

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应当考虑下列主要因素:审计风险,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程度,审计人员及其业务助理人员的审计经验,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或舞弊,审计证据的类型与获取途径。审计人员一般应采用抽样方法获取审计证据。无论是进行符合性测试还是进行实质性测试,都应考虑样本的代表性。通过符合性测试获取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以下主要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在所审计期间是否一贯得到遵循。通过实质性测试获取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以下主要事项:资产、负债在某一特定时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在某一特定时日是否归属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的发生是否与被审计单位有关;是否有未入账的资产、负债或其他交易事项;资产、负债的计价是否恰当;收入与费用是否归属当期,并相互配比;会计记录是否正确;会计报表项目的分类反映是否适当,并前后一致。审计证据的可靠程度通常可参照下述标准来判断:书面证据比口头证据可靠;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可靠;审计人员自行获得的证据比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证据可靠;内部控制较好时的内部证据比内部控制较差时的内部证据可靠;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相互印证时,审计证据更为可靠。

三、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复核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审计人员应如实反映审计计划的制订及其实施情况,包括与形成和发表审计意见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所进行的专业判断,将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予以清晰、完整地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标志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其繁简程度与以下基本因素相关:审计约定事项的性质、目的和要求,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审计约定事项的复杂程度,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是否有必要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特别指导、监督和检查,审计意见类型。审计工作底稿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项目名称,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审计过程记录,审计标志及其说明,审计结论,索引号及页次,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其他应说明事项。审计工作底稿中由被审计单位、其他第三者提供或代为编制的资料,除应注明资料来源外,还应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形成相应的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中可以使用各种审计标志,但应说明其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审计工作底稿应有索引编号及顺序编号。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各复核人在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时,应做出必要的复核记录,书面表示复核意见并签名。在复核工作中,各复核人如发现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做出的审计记录存在问题,应指示有关人员予以答复、处理,并形成相应的审计记录。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类

常用的审计工作底稿包括:与被审计单位设立有关的法律性资料,如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协议、章程等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复制件;与被审计单位组织机构及管理层人员结构有关的资料;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和会议记录的摘录或副本;对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与评价记录;审计业务约定书;被审计单位的未审计会计报表及审计差异调整表;审计计划;实施具体审计程序的记录和资料;与被审计单位、其他审计人员、专家和其他人员的会谈记录、往来函件;被审计单位声明书;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底稿及副本;审计约定事项完成后的工作总结;其他与完成审计约定事项有关的资料。审计工作底稿一般分为综合类工作底稿、业务类工作底稿和备查类工作底稿。综合类工作底稿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阶段,为规划、控制和总结整个审计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业务类工作底稿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阶段执行具体审计程序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备查类工作底稿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对审计工作仅具有备查作用的审计工作底稿。

(三)审计档案

审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属于接受委托进行审计的审计机构。审计机构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审计档案。审计档案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永久性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相对稳定,具有长期使用价值,并对以后审计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和直接作用的审计档案。当期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经常变化,只供当期审计使用和下期审计参考的审计档案。审计机构应建立审计档案保管制度,以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审计档案的保管年限如下:当期档案自审计报告签发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永久性档案应长期保存;不再继续审计的被审计单位,永久性档案的保管年限与最近一年当期档案的保管年限相同。对于保管期限届满的审计档案,审计机构可以决定将其销毁。销毁时,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

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对审计工作底稿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保密。但由于下列情况需要查阅审计工作底稿的,不属于泄密:法院、检察院及其他部门依法查阅,并按规定办理了必要手续;职业组织对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因审计工作需要,并经委托人同意,在下列情况下,其他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可以要求查阅审计工作底稿:被审计单位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并会计报表,联合审计,审计机构认为合理的其他情况。拥有审计工作底稿的审计机构应当对要求查阅者提供适当的协助,并根据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及性质,决定是否允许要求查阅者阅览其审计工作底稿,及复印或摘录有关内容。查阅者因误用审计工作底稿而造成的后果,与拥有审计工作底稿的审计机构无关。

应有的职业关注和公允表达

一、应有的职业关注

审计人员应持有慎重的实务家的观念,做出相当于社会水平的判断;应理智地运用他拥有的知识;被认为在其日常的执业中拥有并能运用合理的技能;应认识并适当注意自己的经验。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时,应有的职业关注包括:

(1)谨慎实务家将采取措施获得任何容易到手的知识,以使他能预见到不合理的风险或对他人的危害。审计人员要对内部控制进行彻底的审查,还要审查通过保险来保护公司财产的程序、职员的招募和监督程序,以及内部审计和报告程序等事项。

(2)只要审计经验、审计人员自身的或他人的经验、被审查公司的历史表明在职员工作、部门、业务类型或资产方面存在着特别的风险,审计人员就应该对这种危险给予特别的关注。

(3)审计人员在制订审计计划和实施审计阶段,应考虑各种不正常情况和关系。

(4)谨慎的实务家应该认识不熟悉的情况,并且采取与环境相适应的正当的预防措施。如果术语、实务和关系等均有点超乎寻常并且对审计人员来说十分陌生,或者难以获取充足的信息,审计人员应采取特别的预防措施。

(5)谨慎的审计人员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消除自己对事关审计意见的事项的疑虑(对所有会带来严重后果的附注和问题,应获得充分的信息)。

(6)谨慎的实务家应跟上专业领域的发展,竭力掌握有关舞弊、差错、隐瞒及其发现方法的知识。审计人员应在执业之前证实获得了令人满意的技能,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熟悉审计领域的新进展。

(7)谨慎的实务家应认识到检查其助手工作的必要性,而且,应在充分理解其重要性的基础上进行这种检查。审计人员应尽力向助手们说明指派业务的性质和目的并应检查他们的工作和结论,明确他们是否理解了自己的指示,是否令人满意地实施了审计业务。

二、公允表达

(一)会计上的妥当性概念(theconceptofaccountinGpropriety)

提交给审计人员的财务报表的表述要做到“公允表达”,达到会计妥当性的要求,有两个构成因素:(1)认可的会计处理方法,即真实反映已发生的企业经营活动及其结果,并使用权责发生制方法,对付出(费用)和成果(收益)进行配比的方法;(2)认可的财务报表表达方法,即不带偏见和偏向、尽可能公正地用认可的会计方法收集资料,并将其报告给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合法利害关系的人。当然,公认会计原则也存在以下局限性:体系不完整;不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建立过程中不需要得到一致的支持,甚至无需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通常是事后才建立起来;与其说具有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确定能力,毋宁说只具有据以推断的能力。会计妥当性的决定最终是审计判断的问题,审计人员只能有保留地从会计中借用公认会计原则判断会计上的妥当性。

(二)适当披露的概念(theconceptofadeQuatedisclosure)

适当披露概念的内容不是直接反映报告资料的真实性,而是指财务资料应报告的范围。在确立适当披露的概念方面,所有与企业财务资料有关的利害关系者都有发言权,要求进行保护性披露(protectivedisclosure)。适当披露的问题包括应予披露的详细程度(质)与应披露的会计信息的范围(量)两个方面。“没有需隐瞒之事的人才会无顾忌地披露;相反,拒绝披露的人一定有某些需隐瞒的事。”长期以来,审计在促进金融市场上信息流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应考虑将自己看成是所有公布信息的潜在检查人,成为公共决策机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三)审计职责的概念(theconceptofauditobliGation)

审计人员应精于表达,即使是表述上的细微差别,也可能成为审计人员用来解除自己某些法律责任的关键;以不含糊的、明确的和专业性语言反映审计人员所检查活动的性质;用直截了当的语句表达他的审计判断。

独立性

一、独立性的内涵

(一)独立性的意义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和最珍贵的美德,是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生命之水”。MichaelJ.Pratt(1982)曾形象地指出:“没有独立性,审计人员将成为无足轻重的人,事实上比没有审计人员更坏,因为他可以对财务报表赋予不应有的可信性,就像给臭蛋糕覆上一层糖衣。”审计对独立性日益重视的现象也许产生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在审计中,存在着许多反映在被查财务数据中的经济利害关系,其中一些经济利害关系是相互抵触的。如果某一方面的经济利害关系者所施加的影响生效,就必然会使审计人员的检查对其他经济利害关系者失去信誉。从检查的资料的性质、与审计业务有关的问题性质和判断的性质考虑,审计人员都必须保持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场。

(二)独立性含义的代表性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