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中国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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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生存与可持续发展要求中国必须走向海洋(3)

从地理情况看,中国背靠欧亚大陆,面朝太平洋。除了陆路可以通向亚欧陆上、沿海各国外,从太平洋可以直航美洲大陆和大洋洲诸岛,走马六甲海峡、爪哇海峡等可以通向印度洋,走白令海峡可以通向北冰洋,经坎达伍群岛、新西兰可以通向南极,以中国古代的造船与航海技术,不要说投足上述地方,就是走向“远隔千山万水”的大西洋也是完全可以的。但是,中国人的脸始终朝着自己脚下的那片黄土地、黑土地。今天的资源匮乏、市场不足、劳动力就业困难,或多或少与历史上中国人的观念有着一定的关联。在不可能让历史上的中国人“再来一次”的情况下,只有靠今天的中国人把眼光从“长江、长城,黄山、黄河”投向蔚蓝无边的大海。中国人不去侵略和掠夺别人,但中国人不能不为自己的生存与发展创造条件!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走向世界主要通过海洋,美国人打破孤立自闭走向世界也是通过海洋,海权在他们走向世界的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美国,从一定意义上讲,如若没有马汉的海权思想也就不会有美国的今天。中国要实现崛起,也必须向南、向海、向全球。

当今世界虽然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但仍然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实力对于一个国家在世界政治、经济、外交舞台上仍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中国要生存、要发展,也必须以实力为基础。现代意义上的“实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实力,是综合国力,包括政治能力、经济实力、文化素质、人口数量、国土大小、科技水平、军事实力,等等。狭义的“实力”,即综合国力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主要是军事实力。回顾二战以来的历史不难看出,成立之初的新中国,经济状况极差,国民文化素质不高,科学技术不发达,但由于中国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先后在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两次让美国人没面子,在中印边境地区打得印度人没脾气,在中苏边境让苏联人丢盔卸甲。因此,中国人的“腰杆子”始终是硬的。而日本,经济非常发达、科技水平非常高、人口不少、文化素质不低,之所以至今仍然是“蕞尔小国”、“跛脚鸭”,其军事实力受战后国际法和宪法限制难成大气候不能不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尤其是海湾战争,美国人和多国部队打仗日本人掏钱的窘境,让日本人深感没有强大的军事实力在国际社会根本无以立足。因此,近年来日本人竭力企图修改宪法、突破军费比例、不断向海外派兵,根本目的就是重振军力、显示军事价值。

如果说打天下的中国需要强大的陆军,稳定天下的中国仍然需要强大的陆军的话,那么,谋求未来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在陆地边疆不可能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就需要一支强大的海军及其与之配套的其他军事力量。因为,海军是海权的核心因素,没有强大海军的中国就没有海权。但拥有强大实力和海外利益的一些国家,绝不会坐视中国的强大,在政治、经济、外交手段不可能遏制中国发展的情况下,不能说没有可能以“流血的政治”或者“非战争军事行动”对付中国。“狗急了上墙”,“兔子急了咬人”,更何况狼急了、老虎急了!对此,中国应当“多一点清醒”、“少一点醉”。强大的中国、强大的军事实力本身就是一种阻遏战争的力量,“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思想出自中国的孙子,避免战争的最好办法就是准备战争,正所谓“能战方能言和”。中国强大了、中国的军事实力强大了、中国的海上力量强大了,向南、向海、向全球的中国就能令“急了”的兔子、“麦克老狼”干瞪眼!今天的中国,应当善于从地缘政治的角度认识自己、认识世界、认识未来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确立强烈的海权意识。

海洋空间·自由·中国海权

公元前13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印度次大陆的雅利安人在一首赞歌中唱道:“人的愿望不同,生活道路亦殊。婆罗门寻求祭者,匠人盼有东西坏,医生期待病人来。流吧,苏摩酒啊!快为因陀罗流出来。”今天的中国需要什么?需要海洋空间活动的自由权,需要避免再次发生鸦片战争、甲午战争那样的国耻和黄海事件、“银河号”事件那样有辱国威军威的事件!

纵观人类社会历史,在农业文明时代,谁拥有了制河权,谁就能够控制一方区域,使农业文明得到高度的发展,如历史上的中国,黄河、长江、淮河流域华夏民族的统一,从一定意义上讲主要靠的是制河权;而在工业文明时代,谁拥有了制海权,谁就能够控制一片地球,将工业文明乃至自己的意识和意志推向世界。今天的美国,所以能够在世界上当起“老大”并竭力推广西方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从一定意义上讲依靠的就是海权。

海权是什么

海权是一个历史范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海洋观的发展,海权的内涵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目前,海权虽然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但用最简明的话说,海权就是海洋空间活动的自由权。

对于一个海洋国家或者民族来说,拥有海权并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一种保证本国家、本民族生存与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手段。任何一个国家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物理空间,这是一个十分浅显的道理。从人类历史看,任何一个海洋国家拥有海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获取更大的物理空间、更多的资源和更广阔的市场。没有更大的物理空间,就没有更多的资源,就没有更多的市场,就没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当然也就很难发展,更不可能实现崛起。在陆地疆域基本定型、海洋分割尚在继续的情况下,对于海洋国家来说,谁拥有了海权,谁就拥有了更多的物理空间,谁就拥有了可持续发展更有利的条件。因此,对于海权问题,不能仅仅从军事角度、战争层面来看待,还必须从国家未来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从—定意义上讲,海权就是发展权。对于意欲崛起的中国来说,海权就是崛起权。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拥有海权的中国,就掌握了打开未来生存与可持续发展大门的钥匙,就走上了崛起的坦途!

狭义海权

狭义海权,是指一个国家对本国领土(主要是领水及其上空的空气空间)、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具有实际的管辖和控制能力,在受到他国武力攻击、蓄意侵占、违反有关国际法和本国法律法规时,具有自卫反击的能力。

众所周知,国家领土是由领陆、领水、领空以及领陆与领水的底土组成的立体结构。领陆,指国界以内的陆地部分。领水,指包括内水和领海在内的水域。领空,是领陆和领水上的空气空间。领陆和领水的底土,是国家领土的当然组成部分。国家对领土的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和表现,领土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独立的重要标志。狭义的海权,是一个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所包涵的领海主权、海域管辖主权和海洋权益等,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安全利益和发展利益。

沿海国或者海洋中国家主权管辖的陆地领土及其内水(或者海洋国家群岛之间水域)以外相邻接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领海。领海无疑是一个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主权及于领海的海床、底土及其上空。它是沿海国家发展经济、开发海上资源、行使国家主权和保卫国家安全的重要区域。主权国家对其领海内的一切人和物享有排他性管辖权,他国不得侵占或者设置任何物件。1958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一切外国飞机和军用船舶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许可,不得进入中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领海作为一国主权管辖的水域,处于国家领土的边缘,对国家安全和海洋交通、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以及海军基地的建设与发展等都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任何一个沿海、海洋国家都力争拥有自己的这种意义上的海权。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毗连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起,不得超过24海里。毗连区与领海不同,它是沿海国为维护国家安全和海洋权益,以立法形式确立的法律制度。在毗连区内,沿海国只是为了有限的目的行使某些必要的管制。所谓毗连区,是指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划定的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199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为12海里。中国有权在毗连区内,为防止和惩处在其领土、内水或者领海内违反有关安全、海关、财政、卫生或者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为行使管制权。如果外国船舶在毗连区内,违反毗连区管制的有关法律、法规时,可以对该外国船舶行使紧迫权。

“专属经济区”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现的新概念。它既不同于领海,也不同于公海,法规制度自成一类。它是指一国在邻接其领海的外部海域设立的一种经济管辖区。其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应当超过200海里。是国家自然资源区的组成部分,国家行使经济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区域。沿海国家在其专属经济区内享有以勘探和开发、养护、管理海床覆水域、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等管辖权。

从实际情况看,控制海上航行的能力是海权的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因为,决定一个国家能否维护自己海权的纯物质因素中,海上航行的能力是最主要的。任何一个沿海、海洋主权国家要维护自己的海权,就必须拥有以海上武力控制所属海域海上航行的能力。

从军事角度讲,狭义的海权是指交战一方在一定时间内对一定海洋区域的控制权。有了这种海权,就能够确保己方兵力海上行动的自由,保障己方海上交通运输和沿海安全,同时,剥夺敌方的海上行动自由,破坏敌方的海上交通运输和沿海安全。丧失海权,则失去海上作战的主动权,对于主要依赖海洋生存的国家,还可能导致战争的失败。

根据控制海洋区域的目的、范围和持续时间,军事上的海权还可以分为战略性海权、战役性海权和战术性海权。所谓“战略性海权”,是指对一个或数个海洋战区,在整个战略期间或者某一个战略阶段,为了便于实施战争或者战略性战役而拥有的海权;所谓“战役性海权”,是指对海洋战区的一定区域,在较长的时间内,为了顺利地实施某次战役而取得的海权;所谓“战术性海权”,通常是指对有限海洋区域,在较短的时间内,为了顺利地进行战斗而夺得的海权。军事意义上的海权,主要表现在战争时期,无论战略还是战役、战术性的军事海权,都是由一定的海上军事力量所决定的。

从战争实践看,夺取军事上的海权主要有四种基本方法:第一,消灭对方海上战斗舰艇编队,通常在占有兵力优势,战机、战场态势有利时采用。根据敌对双方各方面的情况,可以通过一次大的决战完成,也可以通过多次战役、战斗实现。这是夺取军事海权的基本方法之一。第二,摧毁敌方的基地、港口及岸上重要目标,通常根据己方当时的兵力、武器装备及部署情况而定。袭击的目标包括敌方的海军基地、港口内的作战兵力及重要设施、岸上指挥中心、造船中心、交通枢纽等。随着海军武器装备的改进和发展,大威力、高精度、远射程兵器的大量使用,这种作战方法的效果更加显著。第三,封锁敌方海军基地、港口以及敌方兵力必经的海峡和海上要道,阻止其海上力量进出基地或者进入预定海域。主要手段是使用兵力进行海空巡逻和突击,还可以广泛使用各种障碍器材和监视器材。第四,实施登陆或者陆上作战,夺取对制海权具有重要意义的海军基地、海峡、海上交通要道或者岛岸,改善或者创造控制海洋的有利条件。上述四种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几种方法结合使用。但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没有强大的海上军事力量都是不可想象的。

广义海权

广义海权,是指一个国家除了对本国的领土具有实际的管辖和控制能力外,还具有在一定公海、国际海底区域自由航行、开发利用的能力和权力。广义的海权也有区域性、全球性之分。目前,地球上除了公海和南纬60度以南的南极地区处,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分别成为世界各个国家拥有的领土。有关国际法条约明确规定,南极大陆、公海、国际海底区域、外层空间、月球和其他天体,均不得成为一国领土取得的对象。

沿海国家管辖的内水、领海、专属经济区和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以外的海域,被国际法认定为公海。按照国际法,公海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供所有国家平等地使用,任何国家都不得对公海的水体、海底、底土及其上空的任何部分施行法权或军事有效占领。目前,全世界公海面积约为6700万平方海里,占世界海洋总面积的6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各国均可平等地享有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和其他设施的自由、捕鱼自由、科学研究自由。

从实际情况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说的“自由”是有条件的,即海上军事实力强大的国家,其“自由”就多一些甚至可以超出国际法的规定享有更多“自由”;海上军事实力弱小的国家,其“自由”就少一些甚至连国际法规定的“自由”也难以享有。中美之间的“银河号”事件就说明了这一点。正是充分地看到了这一点,许多沿海和海洋中国家,在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当今时代,仍在大力发展自己的海上军事力量。

广义海权,说到底就是指在全球海洋空间、海底世界活动的自由权。有了这种海权,和平时期就能够自由地在海上进行商业航行、经济开发、科学考察,保证本国的领海主权、海洋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对于企图攫取本国领海主权、海洋权益和阻止本国海上活动的国家和非国家组织具有较强的震慑力;战争时期,对于攫取本国领海主权、海洋权益的国家和非国家组织的行动能够及时有效地予以制止。

不同的国家对海权有不同的要求。企图称霸世界的国家,其广义海权的实质是“世界海洋警察权”——世界霸权。美国海军陆战队前司令查理斯·克鲁拉克上将曾发表一篇题为《美国的战略重点》的文章,文章主要阐述了美军“将为何而战”、美军“将在何处作战”、美军“将和谁作战”、为了美国国家利益的需要美军“将需要什么”等四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