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康定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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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十七

现在,尼玛住在锅庄里,有空就和好朋友约翰一起喝酒聊天。

约翰对尼玛说:“你都已经结婚了,可我还是个光棍儿。”

尼玛对约翰说:“你不是说,要找一个让自己感到新鲜的女人吗?这样的陌生女人哪有那么好找,我劝你,你又不听。只有等缘分到了,缘分一到,什么都会来到。”

约翰笑了笑,摇摇头,又到陕西街的铺子里忙他的生意去了。

其实,尼玛早就希望,约翰某一天带着他所说的漂亮而又新鲜的女人回家来。可是约翰每次来喝酒总是他一个人,后来尼玛也失去耐心了,喝完酒,就会失望地望一望这个家伙。

只要约翰没在锅庄院坝里一定是和王老板家的人在一起,桑吉问他:“为什么不爱回家?”他对父亲说:“你只要喝了酒就去欺负阿妈,我不是很想回这个家。”桑吉对他说:“那就到你的陕西朋友那里安家,以后不要再回锅庄院坝来了。”约翰听了父亲这句话,果真就在王老板那里安家了。从此他很少回到锅庄,回来也是很晚,忠诚的看门狗总算还认识他,深更半夜地,也没有不停地大声吠叫。尼麦也在王老板的铺子上帮忙,却和约翰不同,桑吉喝酒,他就在隔壁相安无事地吹笛子。他同尼玛一样习惯了锅庄里的一切。

过去,尼玛不希望约翰一个人回家,现在连他的影子都很久看不到,这更叫人失望了。他不清楚,王老板家到底有什么值得牵挂。尼玛猜谜一样寻找着答案。

这一天,约翰走进锅庄大门,径直来到尼玛他们的房间。约翰站在门口,尼玛见惯不惊地瞧他一眼,马上叫格桑麦朵摆酒碗。约翰见到尼玛,不好意思地嘿嘿一笑。尼玛想,这个家伙无事不登三宝殿,喝酒都要这么客气。约翰一脚跨进房门,这才笑嘻嘻地回过头,招了招手。尼玛看见,他身后又出现了一个人影。跟进来一个年轻女人。那女人刚一进门,尼玛还没有顾上仔细打量,约翰就在一旁介绍起来:“这是素月,王老板他们家素娥的小妹,刚从老家陕西过来。”

约翰说完,尼玛这才弄明白,眼前这位不就是自己想见识,约翰又常提起的,陌生而又新鲜的女人!

尼玛站起身来,连忙给素月让坐。约翰站在房子里过于高大,整个身子都要把个子小小的素月给遮住了,让尼玛见不着素月姑娘。尼玛一边让坐,一边仔细打量。他看到王老板的堂客素娥,才知道陕西也有漂亮女人。而见到素月,才知道陕西女人有多么漂亮!素月的模样有点和素娥一样,都是鹅蛋脸,弯月一样的眉毛。她又和格桑麦朵相仿,垂了一条又粗又长的辫子。素月的脸光滑洁白,不像素娥在眼角边牵上鱼尾纹。她和格桑麦朵全都是小小的年纪,一样的好看。两个人,一个是格桑花,一个是月季花,又有这样那样的不同。

尼玛招呼约翰他们落了座,格桑麦朵忙给约翰拿来酒碗,摆在桌上,满满地倒上了一大碗酒。今天这么高兴,可要好好地喝上一顿好酒。这时,约翰指了指倒得满满的酒碗,对格桑麦朵笑着说:“也给素月倒上一杯。”

格桑麦朵愣了一下,但还是走过去,从酒柜子里给素月找来一个小酒杯,也倒上了一杯。她很好奇地瞟一眼素月,心想,这么年轻漂亮的陕西女子也能喝酒?既然约翰大哥这么说,没有不照办的理由。格桑麦朵扭着身子走过去,从酒柜子里又拿来一个小酒杯,也给自己倒上一杯。现在,大家的面前都倒满酒了,四个人就坐在一起尽兴喝酒,边说闲话。

尼玛好奇地问素月:“那么远的地方,你是怎么到康定这里来的?”

素月端起小酒杯,喝了口酒,爽快地说:“我一路上都是骑着骡马,相跟上投亲靠友的一大帮人到你们这里来的。”

尼玛问:“你们一大帮人都以为这里生意好做?”

素月扬声说:“只要相跟上亲戚朋友,生意没有不好做的道理。”

尼玛问:“那你也是来做生意?”

素月笑着说:“我不做什么生意,不过是相跟上,到你们这里来玩一玩的。”

尼玛笑着说:“我听你说相跟上,相跟上,我就知道你不是来做生意的,你到这里来是相跟上约翰,相跟上成了相好。”

素月这个漂亮的陕西婆姨脸红一下,正色说道:“我和约翰谁相跟上了谁,现在还不知道哩。”

尼玛一边和年轻漂亮的陕西女子素月说话,一边直想钻到里屋去哈哈哈哈地乐上一阵。同时,他也想对约翰说上几句心里话。约翰正在那里闷头喝酒,尼玛只好先对自己心里说,这个素月,一来就端起酒杯,一杯二杯三杯地接着喝酒,连格桑麦朵这个藏族女人都没有这么好的酒量。更有意思的是,走了这么远的路,投亲靠友的陕西人全都巴望着来这里赚钱,可这个素月倒好,就那么轻描淡写地说是来玩一玩。尼玛喝了一口酒,冲约翰眨了一下眼睛,又在自己心里对约翰说几句心里话。他对约翰说,你真是有福气,新鲜又陌生的女人哪有那么容易等到,可你这个家伙等到了。素月没来多久就相跟上你成了相好。看来,有福气就是有福气,难怪意西曲珍成天都在说,要听天由命。命中注定的好姻缘看来都是听天由命得来的结果。

这时候,格桑麦朵坐在一边,喝了几口酒没敢多喝,她呆呆地看着素月端着小酒杯喝酒。藏族地方的男人就跟天生会唱会跳,会骑马打猎一样,天生就会喝酒。这个素月可倒好,也天生会喝酒。一杯接着一杯,除了羞红了一张脸,没看出有几分醉意。她到底是先前在陕西老家就能喝,还是相跟上约翰之后,才变得这么会喝酒?格桑麦朵的确很佩服素月的酒量。

四个人今天的这顿酒喝得十分尽兴。约翰还要喝,素月就说,他已经醉了。

尼玛对约翰说:“你把素月带来,还不应该给你阿爸看看?”

约翰看了素月一眼,半醉半醒地说:“这还不容易,马上带去给阿爸看。”

说着,约翰和素月两个人互相搀扶着要回自己家。尼玛不清楚,今天他的阿爸有没有喝酒?要是站在一起,不都是一副酒气冲天的半醉半醒的样子。尼玛说要送他们,约翰不让尼玛送,和素月一起搀扶着回家去了。隔了半天,对面木瓦房里没有传来什么响动。没有听见铜锅和银碗乱响。看来,桑吉同意他们俩的事情了。

桑吉同意了。但他一同意,约翰又很少上锅庄里来,要是回来,也都是很晚的时候。约翰成天都在王老板家里,已经把那里当成家了。约翰不回锅庄有他的理由,像他父亲说的一样,翅膀硬了,想要飞走。他现在有了陕西女子素月,还能习惯家里喝了酒又吵又闹的生活?

只是尼玛有时候想,自从有了素月,约翰是不是把他也给忘记了。

陕西来的素月只说到康定城来玩一玩,却和约翰相跟上成了相好,过了不久,又等到他们要结婚的消息。约翰把自己结婚的消息告诉锅庄里的每一个人。大家又像过去尼玛结婚一样热闹了一回。这以后,约翰和素月没有住在锅庄里,他们在外面找了房子,自立门户去了。

看来,约翰的确被新鲜的素月给迷住了。现在可以知道,谁相跟上了谁?当然是约翰相跟上素月,相跟上这个年轻漂亮的陕西婆姨走了。

约翰他们离开了锅庄院坝,很少回锅庄来了。

这让尼玛想不明白,素月这个陕西婆姨有啥能耐可以把一个又高又壮的男人拴在自己身边?后来,尼玛到约翰家去喝酒的次数多了,不光明白了,他坐在约翰家里也不想离开。

素月既聪明又勤快,嘴里想吃点什么东西就亲自下到厨房去做。尼玛他们来了,又问他们想吃什么?格桑麦朵一一点来,素月就到厨房里做来摆在格桑麦朵眼前。素月做菜像汉人戏班变魔术一样,变出来的东西,尼玛吃起来很对口味。约翰得意地说:“素月每天都要做几样好吃的下酒菜,做的菜好几天都不会重样。”

尼玛明白了,陕西人都会做好吃的下酒菜,约翰不光有素月,还有素月做的好吃的下酒菜,忙完生意,他当然被拴在家里。

素月和格桑麦朵一样,也爱到绸布店去挑花布做衣裳。她挑的都是些上好的料子。挑好了各种颜色的花布,裁缝师傅就将花布做成了对襟小袄。于是,那五颜六色的花布做成的对襟小袄,裹在她小小的身子上,映衬得素月更加窈窕。城里的藏族女人和汉族女人少有像素月这样打扮的,可素月总爱这么打扮自己。样式美观的对襟小袄就应该穿在她的身上,太漂亮的衣服也只和她这么靓丽的女人般配。穿着对襟小袄,素月拖着又黑又粗的辫子,像一只蝴蝶飞来飞去,嘴里哼哼着陕西老家的曲调。

每次到约翰家喝酒都是这样,尼玛他们一来,素月下厨,做好菜,端上来,然后端着一只小酒杯,坐在一旁奉陪。素月喝酒,红红的脸上略施了粉黛,清香扑鼻,弥散着花朵和妩媚的味道。

是啊!她和格桑麦朵一样,也是一个让人怜爱的女人。约翰有了素月,今生今世算是没有白过。

十八

尼玛在队伍里当一名士兵。他的弟弟却并不服气。

银匠达娃是一个漂亮而又文静的年轻人。他没有尼玛长得高,白净的脸上有一撇月亮一样弯弯的小胡子。达娃不服气哥哥尼玛当兵,翘起月亮一样的小胡子说:“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靠意西曲珍她们两个女人帮忙。”他的神态很迷人,但小胡子翘起来就显出对很多东西不太服气的样子。

很小的时候,达娃就跟着阿爸学手艺。阿爸手把手教儿子,要把自己的看家本领全部交给达娃。达娃聪明又好学,银子在年轻的达娃银匠手上也是那么生动而又精美。

达娃不服气哥哥,银匠阿爸诚恳地对他说:“当兵没有什么了不起,让阿哥去当五大三粗的兵。银匠可是个细活路,需要你这样文静一些的人来干。”

阿爸这么说,达娃知道,在两个儿子中间,阿爸疼爱自己多一点,于是也诚恳地说:“阿爸,我一定耐心地学好你的手艺。”

听了达娃的话,父亲教儿子更卖力。阿爸很高兴,这个对什么都不服气的儿子居然这么懂事。是的,达娃跟阿爸学习银匠手艺这么多年,跟阿爸一样对银子有了感情,也爱上了银子。雪域高原生活的藏族人,都是这么喜欢白色、崇仰白色。在银匠们的眼睛里,那都是从白生生的银子开始的。银子身上,漾动充满动感的月光。看到满目生辉的银子,银匠们就忍不住要敲打它们。阿爸是真正明了了银匠的用处,要将那一汪漾动的月光化为一个有形的世界。他敲制出各种各样的银器:喝酥油茶的银碗上镶嵌着美丽花边,银碗盖子上嬉戏着游龙。精致的刀鞘,让真正的好刀容光焕发,对好刀是最高的荣誉和最好的尊重。呷乌和银戒嵌上绿松石和各种宝石,把有福气的主人家打扮得珠光宝气。阿爸一天到晚都在家里敲打银子,没有闲下来的时候,好像一闲下来没有事做,就会被全家人抛弃,被全城的百姓遗忘。

达娃跟随阿爸学手艺,学到后来却没有了耐心,他觉得自己的手艺比阿爸还好。阿爸那里没有什么可学的东西了。达娃有了这样的想法,阿爸再要手把手教,达娃就对阿爸翘起月牙一样弯的小胡子,对阿爸说:“不要再念叨了,会了的东西再去说它还有什么意思?你敲打银子丁当丁当一辈子也应该有些新鲜玩意儿。”

看着不服气自己的儿子,阿爸亮堂的嗓门,却不知道怎样来反驳儿子。他只好不说什么,一声不吭地背转身,去干自己的银匠活路。

达娃认为自己的手艺好,他的朋友们也劝他,干脆自立门户,在街面上开一个店铺。这样可以尽早成为人人皆知的银匠。可达娃没有立即到街上开店铺。表面上看,达娃似乎心里没底,没有信心单独开店铺。其实,达娃心里却有自己的打算。没事的时候,达娃走街串巷,走走瞧瞧,把康定所有敲打银子的地方都瞧遍了。城里开了六十多家大大小小的银楼,头脑精明的汉人也在敲打藏人喜欢的银子。

这一天,达娃走到一家银楼面前,和一个花白头发的汉人银匠站在门口攀谈起来。老头儿对前来看门道的达娃说:“这样的银楼明末清初就有,过去,连明正土司家也有汉人银匠敲打出来的银器。最早的银楼叫做登发楼,也是一个汉人李静堂开的。”

达娃一边听这个花白头发的汉人银匠得意地吹嘘银楼的历史,一边抓住机会探头探脑,往银楼里张望。

达娃对老头儿说:“我想到里边看看,看你们这些汉人能做出什么像样的东西。我不太相信藏人用的东西,汉人也能丁当丁当地敲打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