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鼓应原先任教于台湾大学哲学系。1972年12月4日,他和王晓波及一些学生效仿李白关怀国家的强大统一问题,在台大举行“民族主义座谈会”,宣传中国统一等主张,后被捕。释放后无法教书和工作,曾出版过《存在主义》、《庄子哲学》、《悲剧哲学家尼采》、《古代呼声》。他给人“一个激烈的自由主义者”印象,沉寂多年后因发表评余光中的系列文章声名大震。
陈鼓应与余光中不存在个人恩怨。十年前,他们同是《文星》的作者。余光中给人的印象似乎也是自由民主人士,可《狼来了》发表后,陈鼓应改变了看法,并把他的作品全部找来细看,发现问题颇多颇大,其中最重要的是沉湎于资本主义病态生活的颓废意识和虚无情绪、买办意识和自我膨胀。他的作品里丝毫见不到他对别人的关心,也见不到他对社会人群有任何的关怀。他到了美国以后,看到高耸入云的帝国大厦,以及千里公路,万里草原,立刻就被那里的物质文明所震慑,回头想到中国的贫穷,由此产生了民族的自卑情绪;又由于向美国的认同发生了阻碍,就越发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产生了羞辱感,因而有一连串羞辱祖国的文字出现。
有了这些看法后,陈鼓应便以一个读者的身份连续写了“三评”:《评余光中的颓废意识与色情主义》、《评余光中的流亡心态》、《三评余光中的诗》,并结集为《这样的“诗人”余光中》出版。
对《狼来了》这篇文章,陈鼓应同意徐复观的说法,认为这是抛给作家的血滴子。而且不能单纯从反共来解释:“实际上他写《狼来了》的真正动机,只是因为有一群新起的作家影响了他的作品的市场,吸引走了他们的读者;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便不惜使出迫害新作家的手段。说穿了,如此而已。”但在对余光中诗的总的评价上,他做了徐复观没有做的工作:“余光中的诗,不仅污染了我们民族语言,更严重污染了青年的心灵。”文中举了大量的例子,指出余光中洋化的语言,像“耸一个拉丁式的肩”;“我是很拉丁的。‘难为您了,真是,Signorina。’向她,鞠了一个躬,非常意大利式的。这样洋化语言乃是作者过分崇洋心态所导致。”这样的例子在余光中诗中举不胜举。陈鼓应在《语言污染的病例》的标题下,分《星空非常希腊》、《美丽的分尸》给予分析批判,并指出他的语言夹生的部分深一层的根源就是如同余氏自己的告白:“我是一只风中的病蜘蛛”;“我变成一个精神的残废”;“自虐狂的灵魂”。这种“自虐症状”如不及时治疗,要变成什么样是可想而知的。陈鼓应还说:他的作品,大量地散播着极不健康的灰色思想和颓废情绪。至于他的崇洋媚外,灵魂要“嫁给旧金山”,并死时以葬在英国的西敏寺为荣……他固然常说怀念中国,但当他把中国和美国相比时,却以我们的贫困为可耻,并以此而这样地嫌弃:“中国中国你是一场愧惭的病”,你是“不名誉”的“患了梅毒”的母亲。
在批评余光中的诗时,陈鼓应还用了谐谑的手法:
余光中成天在做梦,据他自己说:“醒时常做梦”(《莲的联想》),“阖眼梦,睁眼梦”(《敲打乐》)。当然他最爱做的是“金色的梦”(《钟乳石》世纪的梦)。“枕一段天鹅绒的往事,我睡着”,于是他“梦见一个王”——“天上的王”,一个“蓝眼睛的王”。他所梦的“王”是“蓝眼睛的”,于此,其心之所向,可想而知。
经过陈鼓应这种摘句法,余光中变成得了“梦游症”的“精神病患者”,因而陈鼓应诊断余光中“本是‘亡命贵族’诗人失常心理的必然反射”,也就顺理成章了。
关于余光中的“流亡心态”,陈鼓应说:
时代苦痛摧击下的台湾知识界,近年来产生两种主流的心态:一种是中兴心态,一种是流亡心态。中兴心态是面对现实,对不合理的现象希求改革;流亡心态是逃避现实(包括逃避到色情玩乐里面),演成牙刷主义之风。
陈鼓应认为余光中沉醉于虚名久矣,如果不着力点他一下,他是不会猛醒过来的。他评余光中的用意之一,是希望透过对余氏作品的检讨,使他反省自己以往写作内容之非,而能及时回头探索新步为是。因而陈鼓应在写二评时火力加足,对余光中的诗做总体的检视,看诗人如何颓废无聊及怎样羞辱祖国。他写道:
他说在台北“这座城里一泡真泡了十几个春天不算春天的春天,泡了又泡这件事想起就觉得好冤或者所谓春天最后也不过就是这样子;一些受伤的记忆一些欲望和灰尘。”“泡了又泡”是自述他的生活态度:“一些受伤的记忆一些欲望和灰尘”是陈述他的生活内容。“泡了十几个春天”,就是说十多年来他只是在“泡”着虚度时日;“泡”日子,便是他的失根性与失落感所产生的浮游心态。他在台湾这十几年的日子,“一些受伤的记忆”“一些欲望和灰尘”;甚至哀叹生活是“分期的自缢”,这恰是“亡命贵族”的生活写真。至于他的冤屈感,显然是不实的……
陈鼓应又写道:余光中忽而想起台湾“到冬天,更无一片雪落下但我们在岛上并不温暖”,和美国比起来“台北是婴孩”、“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他还认为中国文化是“蠹鱼食余的文化”,他要“焚厚厚的二十四史取一点暖”,他说“中国中国你是不治的胃病”、“中国中国你令我早衰”。在这里陈鼓应用的仍然是摘句法,而不管全文的主旨和上下文的联系,这样就轻而易举得出余光中既不爱台湾本土也不爱中国的结论。其实,正如颜元叔所说:对某些官式的爱国主义者而言,余光中“不治的胃病”这些话是“失败主义者”的泄气话。但是,余光中敢于把这些话写在纸上,为自己以及许多其他的人作心灵的见证,这是够勇敢够爱国的了。余光中是一位真正的爱国的人(至少这首诗的表达是这样的),他爱中国深,感触深,深得简直接近绝望:“中国啊中国你逼我发狂。”他又说:“中国中国你令我早衰”。无疑的,《敲打乐》的前半部充满着国耻感、羞耻感。但是,这首诗后面有个转变:“我的血管是黄河的支流中国是我我是中国”,这显示余光中的民族心不仅没有死,而且像火山一样愤怒与激烈。颜元叔说余诗后面的转变,很重要,可陈鼓应“摘句”时有意忽略,这在一定程度上愚弄了读者。
当然,陈鼓应的文章并非一无是处,他认为包括余光中在内的现代诗语言“流入怪诞费解的地步”,还独具慧眼地指出《莲的联想》的伪浪漫主义,均有发人之未发之处。但陈鼓应文学功底不足,对诗歌的艺术规律尤其了解不多,因而常常误读余光中的作品。他的“余光中论”,在演绎推理过程中,经常断章取义,以偏概全,甚至为了自己论证的需要把余光中的诗句进行拼接,这样就难免曲解余氏作品的原意,这样得出来的评价当然不会公允。对余光中,他还有乱扣帽子的嫌疑。比如“灵魂嫁给旧金山”,原文是这样的:
荡荡的面包篮,喂饱大半个美国
这里行吟过惠特曼,桑德堡,马克·吐温
行吟过我,在不安的年代
在艾略特垂死的荒原,呼吸着旱灾
老鼢死后
草重新青着青年的青青,从此地青到落矶山下
于是年轻的耳朵酩酊的耳朵都侧向西岸
敲打乐巴布·狄伦的旋律中侧向金斯堡和费灵格蒂
从威奇塔到柏克丽
降下艾略特
升起费特曼,九缪斯,嫁给旧金山!
正如黄维梁所说:60年代,金斯堡于美国西岸的旧金山崛兴。新一代的诗人颇有把美国诗坛的风骚领过来之概。九缪斯是希腊掌管诗歌的女神。“九缪斯,嫁给旧金山!”指的就是这美国诗坛的事。余光中并没有嫁给旧金山,因为他对中国的感情太深厚太浓烈。他与中国连在一起,中国使他不快乐,也使他快乐。《当我死时》(1966)一诗也说:
当我死时,葬我,在长江与黄河
之间,枕我的头颅,白发盖着黑土
在中国,最美最母亲的国度
在这里,不是陈鼓应戴着有色眼镜看到的余光中以葬在英国的西敏寺为荣,而是以葬在长江与黄河之间为荣。中国是“最美最母亲的国度”,这哪里有半点崇洋媚外的影子!至于“患了梅毒依旧是母亲”,陈鼓应只见“梅毒”而不见“母亲”。余光中写的“梅毒”,是指“文革”。患了重病的母亲仍然是母亲,这是一种爱之深也恨得深的情感,不能单拿“梅毒”二字做文章。
陈鼓应的文章发表后,引来一片喝彩声。孔无忌《一个历史的对照》,用百年前留学生的心情和余光中崇洋媚外的心态作对比,感慨“今天的台湾”有人“把自己降在所有外人的脚下”。田滇的《我也谈谈余光中》,从另一角度批评余光中的动机与心态。寒爵的《床上诗人颂》,用余光中的“警句”写了两首打油诗。但也有反对的声音,如吴望尧攻击陈鼓应对付不同意见,“木棍不够,就用铁棍”。这种木棍加铁棍式的批评,重复了余光中《狼来了》的错误,同样是对乡土派作家的一种恐吓。
陈鼓应在香港也有知音。香港左派除再版陈鼓应的书外,还有这样一些喝彩文字:
细读一下陈氏书中所摘引的余氏诗作,我想任何人都不能替后者的买办颓废意识作出任何的辩白,它们充分表现了中国传统的帮闲文人(身兼文化打手之职)恶劣可鄙的嘴脸和陋习。
一口气读毕之后,使我对陈氏顿然改观,他让我们看到一个处于逆境中的知识分子充满虎虎生风的战斗精神及独立不阿、不谄媚权贵,敢为广大人民说话的气概。一句话,是值得我们鼓掌、欢呼的。
这种评价显然属情绪性反应。刊登此文的刊物深受大陆“文革”极左思潮的影响,这从该文的末尾也可看出这类文章粗鄙化的倾向:“补记:在此向设计《这样的“诗人”余光中》一书封面的杨国台先生致敬。你‘操’得好!你也够姜!”
如果说,余光中《狼来了》是从意识形态出发,那陈鼓应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离开文学主旨对余光中进行道德审判,以证明余光中的“头”就有问题,你有什么资格去检查别人的“头”?陈鼓应和余光中这一正一反远离乡土文学的极端笔战的例子,充分证明这场论战“是一场文学见解上没有交叉点的战争,只是两种相对立意识形态的对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