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余光中诗书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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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书斋·书灾·书债

余光中一生最爱两件东西:一是汽车,二是书刊。汽车是衣食住行的一个重要方面,爱车之心可以理解,但余光中爱车不像有些人那样追求名牌,而是对车极尽爱惜保养之能事。如同他喜欢把车擦得一尘不染一样,他进书房一见书本沾了尘灰,便迫不及待用衣袖或随手拈来的毛巾或袜子擦拭,十分不情愿他心爱的书被灰尘所掳。

余光中说,如果一个人有九条命,一定将一条命专门用来读书。如此嗜书当然特别在意书房的布置。余光中的书斋,“既不像华波尔中世纪的哥德式城堡那么豪华,也不像格勒布街的阁楼那么寒酸。”小说家吴尔芙生前最大的愿望不过是有一间属于自己的书房,余光中却有三间书房,且都在楼上,令人羡慕。遗憾的是,这三间书房并不在一块。第一间书房在他以前住过的台北厦门街。这个在二楼的书斋,宽十二坪,横亘二十五尺的墙壁全嵌了书柜,从地下一直升到天花板。守着这样卷帙浩繁的书,的确给人坐拥书城的印象。刚搬进去时,余光中为自己拥有这宽敞的书房而自豪,可不到几年功夫,书满为患,这时只感到书房小了。

20世纪70年代中期,余光中到香港中文大学教书后,第二间书房面积比第一间缩小了一半,可这书斋临海,朝西的长窗所映入的是层层山色。室虽小而可纳天地,另是一番气象。

香港的教授每人有一间办公室。这办公室对教授来说,其实也是一种兼用书房。它位于中文大学太古楼六层。由于在长廓的尽头,没有人打扰,从从容容享受着免于噪音的自由,余光中喻之为“耳朵的放假”。可过了不久,这第三书房里的书也像香港人口一样急剧增长,只好把无法安置的书返回第二书房。家中的书,早已满坑满谷,除书架外,案头上,椅子上,唱机上,窗头上,床上,床下,遍地都是。由于编刊物和给杂志投稿,余光中的书城中除常住居民外,还有许多来来往往的流动户口:有自己参与编辑的《文学杂志》、《现代文学》、《蓝星》,以及投过稿的《作品》、《文坛》、《自由青年》,最多的是又编又写的《文星》。

凡读书人藏书,均是书到用时方恨少。余光中藏起来却方恨多,无处放,与人争地,只好让书入侵客厅、饭厅、卧室、洗衣间乃至女儿的闺房。

余光中的藏书主要有三类。

一是自己购买的中英文书籍,其中中文书与英文书比例约三比七。由于书房有限,在70年代初期每月只买几百元港币的书刊。如果不考虑书房面积和节约原则,买上十万元也不嫌多。

二是朋友送的。赠书最多的是中文新诗集,也有小说、散文、评论和译著。这类书(还包括刊物),平均每月要收到三四十种。

三是自己写的书。这类书早期的已绝版;有的出版时购了上百册送人后,只剩十余本留待急用;有些是出版商以书抵酬,故有的作品多达数百册,在书架中整整占了好几排。

四是借来的书。有人喜欢借别人的书,看后长期不还,据为己有。余光中生平最恨这种“雅贼”。因他自己的好书乃至绝版书被人借去后,催了又催仍然杳如黄鹤。正当他想声讨这类“雅贼”时,发现自己也受了这种风气传染,书架上正摆着向友人久借未还的书,由“侨居”到差不多“归化”了。余光中在《书斋·书灾》一文中“坦白交待”说:“有一本《美国文学的传统》下卷,原是朱立民先生处借来,后来他料我毫无还意,绝望了,索性声明是送给我,而且附赠了上卷。在十几册因久借而‘归化’了的书中,大部分是台大外文系的财产。它们的‘侨龄’都已逾11年。据说系图书馆的管理员仍是当年那位女士,吓得我十年来不敢跨进她的辖区。”

余光中的书房犹如圣地,一般人难于进去。女儿有这个优先条件,她形容自己进去时“总觉得是到了另一个世界,另一个空间,由书墙书壁构成,连空气都不太一样。诗人在其中,被古今中外文人墨客所包围,所注视,这中间数十年,穿越时空,而百年间的对话,不知是如何的热闹。”碰上较熟悉的朋友,余光中也会把他们引进书房聊天。不到客厅去高谈阔论,是因为余光中觉得书房是自己的“文化背景”。不到这里坐,友情的铅锤落不到自己的心底。正是在书房里,他曾听诗友吴望尧为其讲一些腥红热和翡冷翠鬼的故事。也是在这里,另一诗友黄用把自己的绝大部分作品给余光中看,经余氏的指点和提携,后把批评的武器擦得更加锋利。

作为资深的书呆子,余光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书斋里度过。“腹有诗书气自华”,余光中谦称那些诗书大半不在腹中,而在架上,架下,墙隅甚至书桌脚下。他这个经常闹书灾的书斋,令余光中的妻子、岳母和打扫清洁的女工顾而绝望。不太读书的女工每次拖地板,总把架后或床底的备用书不管三七二十一堆在书斋主人的床上。岳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用秦始皇的办法,才能一劳永逸。

余光中在同一篇《书斋·书灾》中曾这样形容朋友家闹书灾的情况:有一次刮台风,水灾也跟来了,夏菁家里数千份《蓝星》诗刊随波逐流,等风不再刮水也退了之后,便发现地板上,厨房里,厕所中,狗屋顶,甚至院中的树上,或正或反,或直或卧,举目皆是《蓝星》。余光中感叹说:如果自己住的厦门街也发一次水灾,则在水灾过后,会有更严重的书灾。

余光中另有还不完的书债。

这里讲的书债,一是指海峡两岸三地的某些研究者或读者,要求余赠书给他们,余光中好似欠了他们的债似的。当然,有些书债是必须“偿还”的,不还不但不近人情,而且友情还会中断。但还不胜还,因而余光中大都以“欠债”的方式处理。余光中常想:如果索书者能附上一个写有通讯处的大信封就好了。即便是这样,包扎和去邮局仍十分费事,因而想了又想只好不了了之。对索书的朋友不复信,“也绝非什么乐事。书架上经常叠着百多封未回之信,‘债龄’或长或短,长的甚至在一年以上,那样的压力,也绝非一个普通的罪徒所能负担的。一叠未回的信,就像一群不散的阴魂,在我罪深孽重的心底幢幢作祟。理论上说,这些信当然是要回的。我可以坦然向天发誓,在我清醒的时刻,我绝未存心不回人信。问题出在技术上。给我一整个夏夜的空闲,我该先回一年半前的那封信呢,还是七个月前的这封?隔了这么久,恐怕连谢罪自谴的有效期也早过了吧?在朋友的心目中,你早已沦为不值得计较的妄人。‘莫名其妙’是你在江湖上一致的评语。”

二是出版社催稿。台湾就不用说了,90年代以来,大陆差不多每省的出版社都出过他的集子,在出书前不是电话就是传真,催他快快交稿,弄得他招架不住。笔者就曾受大陆两家出版社的委托两次找他出书,他均以各种理由拒我于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