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是我国较早在哲学意义上使用“矛盾”一词的人。他借用一个寓言故事来说明矛盾律的内容:“楚国有个卖长矛和盾牌的人,他夸自己的盾牌说:‘我的盾牌非常坚固,什么东西都刺不进去。’接着他又夸自己的长矛说:‘我的长矛锋利极了,什么东西都能刺穿。’旁边有人问他道:‘拿你的长矛刺你的盾牌怎么样呢?’于是,这位楚国卖长矛和盾牌的人被问得目瞪口呆,没话可答。”这个寓言故事得出的结论是:“攻不破的盾和攻无不陷的矛不能同时存在。”这即是现在常说的“矛盾”一词的来源。韩非的法家思想,实际上成为了封建帝王当皇帝的教材。
3.不断变化的历史观
韩非讲过一个“守株待兔”的故事,说的是宋国有一农民,见一兔子触树而死,便把农具扔掉,守在树旁,想靠不劳而获生活,结果兔子再也没有得到,自己倒成了全国人的笑料。故事寥寥几十个字,哲理深刻,寓意丰富,至今为人所传诵。韩非用这个故事,形象地挖苦了守旧势力。
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他继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传统,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
韩非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是对的,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把上古的构木为巢、钻燧取火用到夏后之世,必为鲧、禹所笑;如果把鲧、禹治水的一套用于殷周之世,必为商汤、周武王所笑;同样道理,如果有人赞美尧、舜、禹、汤,武那一套并想用于当今之世,也必为“新圣”所笑。韩非认为,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韩非的进化历史观在当时是进步的,方法虽然不尽科学,但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当然,韩非并没有认识到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在这个问题上,韩非还不可能跳出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的圈子。他认为,过去的历史是“圣人”所为,当今的历史也要“新圣”去创。
韩非的历史观,还有一点,在当时的条件下是难能可贵的,这就是他把社会的现象同经济的条件联系起来。他认为,古时大家的生活水平差不多,所以尧舜让天下并没什么了不起,但今天一个小小的县令可以为子孙留下一大笔财富,所以就不愿辞去了。又说,古时“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于,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韩非说,闹饥荒的年头,幼弟饿了不给饭吃;丰收之年,陌生的过客到家也让吃饱,道理就在东西的多少上。韩非没有认识到阶级社会中的阶级关系,因此也不会用阶级的分析法,但他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已有了某些朦胧的认识,并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寡的关系。韩非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口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
4.反对天命
韩非的哲学思想是他的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础。他继承了苟子的唯物主义思想传统。
韩非反对天命思想,主张天道自然。他认为天是没有意志的,天地对谁都一样,无亲无疏。他将老子“道”的概念,加以唯物主义的解释,以取代唯心主义者所说的“天”的主宰地位。他认为程道”是万物发生发展的根源,“道”先天地而存在。有了“道”才有了万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宇内之物,恃之以成”。韩非同时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理”这个哲学概念,并论述了它与“道”的关系。他认为,“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同上)意思是说,“道”是自然界的总的根本规律,“理”是根据“道”来的。又说,“道者万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同上)意思是说,“道”使万物得以成,“理”则把各种不同的事物区别开来。所以“理”在韩非看来,就是事物的特殊规律。
事物既然都有自己的发展规律,因此韩非认为,办事不能盲目,应该尊重客观规律。他所说的“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成”(同上),就是这个意思。正因他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他能非常正确地指出:“非天时,虽十尧不能冬生一穗”。韩非主张“谨修所事,待命于天(自然)”,同时也强调人的能动作用。他以世无自直之箭、自圜之木而世皆乘车射禽的现实,说明了能动的改造世界的意义。
韩非无神论思想,在当时也达到相当的高度。他认为,“用时日,事鬼神、信卜筮而好祭祀者”是要亡国的。韩非用历史的事实论证了自己的观点,他举例说,赵与燕打仗,双方都求神问卜,卜的结果都是“大吉”,但燕国打了败仗;又一次,赵又去打燕国,卜兆仍是“大吉”,但魏、秦乘机发兵,把赵打得大败,结果割地求和,国君不得意而死。由此可见,鬼神是靠不住的,是没有灵验的。韩非同时用越王勾践与吴主夫差战争的故事,明确地说明事在人为,卜筮鬼神决定不了战争的胜负。他指出,勾践信占卜而战败了,成了俘虏,返国之后,不信占卜,“明法亲民”,结果国家强盛起来,灭掉了吴国。
韩非还用魏国的战例揭露了当时流行的占星术。占星术认为国家行事要看星象。韩非指出,如果相信这一套,相信鬼神那就是最大的傻瓜。
但是,韩非并不是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接受了墨子的影响,承认鬼的存在,认为鬼的作用是同社会的治乱相联的。他指出,“人处疾则贵医,有祸则畏鬼”。老百姓心情舒畅,身体健壮,内无疾病,外无刑罚法诛之祸,就不信鬼神了。韩非这种“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的观点是可取的,但他又认为鬼并不是不“神”,不过是“神不伤人”罢了。他主张人与鬼的关系应该是互不相伤,人不伤鬼,鬼不伤人。
5.重视客观实效
韩非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
韩非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认为,不根据客观存在,也不根据事物的客观规律办事,叫做“前识”。这种“前识”完全是毫无根据的胡思乱想。韩非说,靠前识办事,是最愚蠢的。韩非主张“虚以静后”。所谓“虚以静后”,就是脑子里没有框子,而是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韩非这一论断是可取的,缺点是把科学的预断也否定了。
韩非认为,是非、真假的确定不是看你说的如何,而是看客观实效,因而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著名论题。所谓“参验”,用通俗的话说,“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韩非指出,大家都在睡觉,无法知道谁是瞎子;都不说话,无法知道谁是哑巴,但如果让他们看一下东西,回答一下问题,谁是瞎子谁是哑巴就一清二楚了。所以在他的法治思想中始终贯穿着一个重要内容,这就是“听其言而求其当,任其身而责其功”。
韩非认为,一切言行,如果不以功用为目的,即使说得最好,做得最坚决,都是无用的。他认为,不经过“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韩非由此得出结论:法先王,言必尧舜者,不是无知就是骗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当然,韩非“参验”的最终标准并不是社会实践,而是以“法令”定是非。这样,他不免又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沼之中。
韩非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他看到事物处在不断变化之中,指出“定理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谓常”。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表达思想至今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当然,他所说的矛盾,还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对立统一)。他指出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智有所不能立,力有所不能举,强有所不能胜,“世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时有满虚,事有利害,物有生死”。他认识到条件的重要性,阐述了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的道理。他对局部与全部的关系,也有很好的分析,认为“为政”就象洗头一样,虽然掉一些头发,但为了长远的利益还是要洗。
综上可见,韩非的政治思想对中国封建的统一事业有过一定的积极影响,韩非的哲学思想含有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因素,不愧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思想家。他的一些富有哲理的论述以及寓言故事,+是长青的,对于人们思考问题有着长久的启迪作用。但是也必须看到,他过分强调专制统治,倡导权术,鼓吹以威势镇压人民和箝制人的思想,不容其他学说存在的“不两立”思想等等,也为历代反动统治阶级玩弄权术、镇压异端和劳动人民提供了理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