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世界最具传世性的思想巨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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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韩非子(1)

1.廉直的一生

韩非子,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出身于韩国一个没落贵族家庭。韩非自幼聪慧过人,曾拜师于当时的大学者荀子。韩非因为有口吃的毛病,讲话不利索,但他刻苦攻读,学得满腹学问,文章也写得条理清楚,分析深刻,很有说服力。他的同学李斯也是一个很有学问、很有才干的人,后来当了秦始皇的宰相。秦始皇灭掉六国,统一中国,李斯立了不小的功劳。但李斯却承认自己的才能赶不上韩非子。

当时的韩国是战国七雄中势力最弱小的,常受到其他几个大国的欺凌。韩非多次上书韩王,建议变法强兵,以期国家振兴图强,但昏庸的韩王哪里能听得进去。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国内的大臣却各怀私心,以致韩国日渐衰败。在自己的主张得不到重视的情况下,才学渊博、思维敏捷的韩非转而发奋著书立说,他总结了历史上的“得失之变”,约有10万余言,其著作经后人编在一处,称为《韩非子》。《韩非子》一书系统地阐述了韩非关于治国救世的主张,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为《五蠹》、《说难》、《孤愤》、《显学》、《定法》、《用人》、《内外储》等篇,韩非很善于用简明的寓言说明复杂的事物,比如,“滥竽充数”、“守株待兔”、“自相矛盾”、“唇亡齿寒”等一系列看似浅显,却发人深思、意味悠长的寓言故事,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经典,流传千古。

在韩非生前,其著作在当时各国就已经有流传的抄本,在秦国也有广泛的影响。有一天,秦王赢政(就是后来的秦始皇,当时还没有统一中国)读到韩非的著作,大为赞赏,说:“这真是一部好书,我若能和这位作者见一面,也不枉活一辈子了!”秦王嬴政当时还以为这部大作是一位古代学者所写。这时,旁边的李斯说:“这是我的同学韩非写的书。这个人还活着,想见到他不难,他现在就在韩国。”秦王一听,高兴极了,因为他急于见到韩非,便听从李斯的话,在公元前234年发兵攻打韩国,以索取韩非。韩王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派韩非出使秦国。秦王蠃政见到韩非后,两人的谈话很是投机,秦王赢政就想把韩非留在自己身边辅佐自己。

这使左右的大臣都有点不服气,特别是李斯对韩非更是嫉妒。因为他知道韩非很有才干,学问又好,万一秦王重用了韩非,至少自己的宰相做不成了。李斯就暗中联合其他大臣在秦王面前搬弄韩非的坏话,说韩非是韩国的贵族,终究是心向韩国的。秦国和韩国是敌对的国家,若重用了韩非,他会为韩国打算,不会真心为秦国效力,但又不能轻易放走他,让他到别国去,万一被人重用,和秦国捣起乱来,也是个麻烦,因此,不如找个借口把他杀了。

秦王觉得韩非毕竟是个难得的人才,杀掉他太可惜了,就让李斯先把韩非关进监狱。而同时,秦王自己却还在犹豫:用他?放他?还是杀他?秦王考虑了很久,还是想重新重用韩非,便下令将韩非释放出狱。但可惜的是,此时的韩非已经死了。原来李斯嫉妒韩非的才能超过自己,觉得如果将来韩非被秦王重用,会影响自己的仕途发展,不如趁早斩草除根以绝后患为妙。于是,李斯便在暗中派人威吓韩非,韩非虽不相信来人的说辞,却无法面见秦王,最后,韩非被迫在狱中自杀了。

韩非在异国他乡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他没有辉煌的政治业绩,却留下了十余万言的政治理论、治国方略,后人编为《韩非子》。秦王实践韩非的理论,把他的法术势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一扫天下,统一六国,建立了秦王朝。

2.法、术、势思想相结合

韩非是法家主要代表人物。他吸收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将法、术、势有机结合起来,融合成系统的法家思想,建立了一个以维护中央集权国家为目的、以加强君主专制为核心的法家思想体系。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人性本恶”是韩非思想的基础。他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性恶论,认为人生来就是自私自利的,在他看来,人人都从自己的角度去做各种事,医生希望人人都生病,到他那去看病;做棺材的则希望人早死有更多的人买棺材。韩非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纯看成是利害关系。如韩非认为父母与子女、夫与妻、君与臣、君与民之间都存在利害关系,还认为人们都是在矛盾冲突中生活的,都在互相算计对方为自己谋利。人性恶是韩非法治思想产生的基础,法治也是他管理性恶之人的对策。

韩非比较了前期法家“法”、“术”、“势”的得失,总结了他们在政治实践中的经验教训,认为必须综合采用三者的长处,才能完成帝王之功。韩非认为,商鞅用“法”,明法令,设刑赏,以富国强兵。但韩非不满意商鞅重法而不用术,因为,国家富强的成果都被大臣转变为扩张私人势力的资本。申不害用“术”,但法令不统一,使奸臣有机可乘,以致申不害执政17年而无功。慎到用“势”,国君实行起来有治有乱,原因在于缺乏必要的“术”。因此,韩非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主张法、术、势结合,以便“成帝王之业”。

韩非继承和发展了商鞅的法治理论。他认为法就是明文规定并公布的国家法律,是封建官吏依据统治人民、维系封建统治秩序的国法条规。在韩非看来,“法”是准绳,不能偏离,不能任意行事。他主张大力宣传“法”,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法”。法的主要内容是“赏”和“罚”,韩非称之为“二柄”,即君主实行统治的两个权柄。对于臣民,要“用奖赏来鼓励,用刑法来惩罚”。这和商鞅以赏为“文’,以刑为“武”,以“文武”为之纲要的思想是一致。为了提高教育效果,他主张厚赏重罚。他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等级,不讲情面,他说:“惩治过失不要放过大臣,奖赏做好事不能遗漏平民百姓。”韩非认为只有这样,赏罚严明,人民才会亲近法令,相信并依赖法令。

对于申不害的“术”,韩非也加以继承和发展,他说:“‘术’就是君主驾驭臣下的随机应变的秘密手段、诡计、权术。”在御臣之术上,韩非强调君主的思想要隐秘难测,否则,大臣会乘机济其私欲。君主的心思应深藏不露,让群臣看透了自己,就难以驾驭群臣,深藏若虚,群臣不知底细,就容易使他们驯服。不仅如此,君主也不可信任自己的妻子儿女。

他说:“如果太相信自己的儿子,奸臣们就会巴结自己的儿子,如果太信任自己的妻子,奸臣们就会巴结自己的妻子,为自己谋私利。”即使做太子的后妃,也希望君主早死,因为夫妻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恩爱则亲近,失爱则疏远,后妃担心自己不受宠,儿子当不成太子,所以后妃盼望君主早死,让儿子即位,自己做皇太后,以凌驾于他人之上。”由此韩非得出结论:“像妻儿那样亲近的人尚且不能信任,那么其他的就没有可信任的了。”这说明韩非对一切都可以持怀疑的态度。所以,他提醒君主应警惕自己死后都可以获利的人,防备自己憎恨的人,提防自己所爱的人,谨慎处事,占有绝对优势。

韩非“术”的主要内容是:一广设耳目,及时获得情报;二权势不可给别人用;三深藏不露;四把人当成坏蛋;五毁坏一切伦理价值;六厉行愚民政策;七罚须严峻,赏须审慎;八必要时不择手段。根据用“术”的原则,君主用人也要不循常规,孰疏孰亲,使人不知道自己的底细。要做到“明主观人,不使人观己”。如果君主无“术”,就会受蒙蔽,不能知忠奸。韩非认为君主治国没有法,就要乱。有了法,没有术也不行,因为法是要通过臣下去执行,君主就要有一套驾驭和支配臣下去做事的手段,就要有术。他把法术治国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

韩非把商鞅、申不害、慎到等人的“法”、“术”、“势”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为封建统治者提供了一套加强君主独裁专制的理论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