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盛开的玫瑰
穿着白校服的我像一个异类。
“凌小官——”
身后有一个声音清脆悠扬。
林佳儿像一枝娇艳的红玫瑰站在一丈之处。
她神情复杂地望着我,声音低沉,带着疑惑:“你真的想清楚了?”
就像一朵花的盛开,需要阳光、土壤、雨露以及蝴蝶飞过,要成为一个好学生,也必须付出许多,牺牲许多,然,一个孩子想要堕落,往往只需要一步。
因为堕落本就是一条斜坡路,不知道通向何处。
林佳儿在我身后。
夕阳也在我的身后。
我继续往前走。
渐渐地,身后的风吹不到我这儿来了,心口觉得一片闷热,却又有一些什么在蠕动,直欲破背而出。
那是不是自由的翅膀?
十四岁那一年的夏天,我曾经以为是对的一切,在青春无处可逃的时候,究竟还是不是正确的呢?真正的自由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三步一间的网吧,各种各样装饰诡异的店铺,巨大的玻璃窗映出了喝可乐的少年情侣……
其实学生街只是每一个孩子在其无法拒绝的青春诱惑的具体化。
在大人的眼中,它是罪恶的象征。
而在每一个经过的少年心中,却是潜藏在心底的最想到达的地方。
那一家稀奇古怪的店,叫做“器”。
黑色的墙皮,橱窗是一群黑色的飞鸟没入黄昏森林的巨型广告图。
我看了好一会儿,不知道这广告想要证明一些什么,但我的心底却有一些柔软的东西被唤醒了。
推开门进去,视线一下子不能适应过来。
黑漆漆的沙发,柜台,休息椅……以及一个小工作室里传来的白炽的灯光。
我朝着那灯光而去,一帘厚厚的黑幔布被小心翼翼地挑了起来,看到里面的情景,我的脸一下子红了。
****着上身的少女学生。
她的正对面坐着一个专心致志工作的大男孩。
大男孩留着披肩发,大概只有二十一二岁,但却蓄着胡须,看上去极像周杰伦,他的手轻轻地触碰到少女学生胸前微微翘起的花蕾上!
“再等一下就好了。”周杰伦头也不抬,声线沙哑。
“……嗯。”
我想走,但却像被磁铁吸住,不能移开半步。
少女学生注意到我在打量她,便挑了挑眼皮,一双眼睛犀利而凶狠。
她涂了绿色眼影,一定有用浓密加长的睫毛膏。
“大眼妹,好了,记得要涂凡士林膏,三天内不要水浸。”周杰伦漫不经心地叮咛。
大眼妹想必很痛,缓缓地穿上了一件露背小吊背。
在她的胸前,纹的是一只变异了的蜘蛛。
太吓人了!经过我身旁的时候,她忽地回头,话是对着“周杰伦”说的,眼睛却死死地盯着我,“JAY,什么时候来的顾客不在外面等,却可以擅入工作间?”
酷似周杰伦的大男孩JAY扬起脸,微微笑,“她是我表妹啦,来拿一下东西而已。”
“哦?”大眼妹用一种不屑的尾音调高的方式发出了这个语气词,甩帘离开了。
JAY一定是常熬夜,他的单眼皮小眼睛一片红丝。
他微微笑,替我拉过一只椅子,“你想纹身?”
我一下子想起了大眼妹****着上身神色无畏地将自己的身体展示在一个男子面前的一幕,慌乱地摇头,却又贪婪地盯着JAY的纹身展示广告册看。
JAY眯细了眼睛,轻声笑,“或许,你可以试一下这个。”他手指飞速地翻到了一页,指着一个有点像扭曲了的升降号形状的图案,“这个是西藏的一种圣者护身符,可以带来好运的哦。”
这个江湖术士!什么好运护身符!我才不相信呢!
可是,我却慢慢地坐在了方才那个少女坐过的地方。
“这个纹身放在哪里比较好呢?”我可不想纹在某些隐私的部位。
“随你想要的任何地方。”JAY淡淡地笑,“不过,它叫做索尼亚库,是一个影子守护者。我建议纹在后背腰部。”
我松了一口气。
那一天,我只是想去看一看学生街,却不料在诧异的纹身店纹身。
我趴在一张铺着白床单的单人床上。
JAY的手指骨节分明,甚是好看。
他的手势很柔软。
“怎么样?”纹到一半时他忽然问我。
“感觉糟透了!”我实话实说,抱怨道,“被人拿针扎,很痛,又不能还手,也不能拒绝。”
JAY一怔,继而大笑。
一地都落下了亮晶晶的微笑碎片。
“你不适合这里。”JAY在最后一笔刺下的时候,忽然说,“还是回到原来的世界去吧。”
为什么所有的人都看得出我并非是真的想变坏?多年以后,当盛夏的午气渐渐浓郁的时候,我才明白当初的自己有多愚蠢。
如果时间可以逆流,我一定不会那么倔强而坚定地说——不!
从纹身店出来,书包里的手机哗啦啦地响个不停。
我看了一下,十几个未接电话,是家里的,还有凌盛风的手机。
华灯初上,我慢吞吞地等公共汽车。
小楼渐远。
围墙边种着的玫瑰花开得正盛。
一楼的食厅灯光通明。
我在公关放了拖鞋,故意很慢很慢地走了过去。
凌盛风不在。阳女士也不在。
菜肴丰盛,放丝未动。
莫不是他们出去找我?
我的心底浮过了一丝异样的情绪。
佣人托着一盒小牛腰肉爆豆角走了进来,见了我,呼出一口气,“你终于回来了。”
“……他们呢?”
“凌先生和阳女士到C市去了,你不知道吗?”佣人叹气,“我用家里的电话找了你无数遍了。”
“……哦。”我面无表情地坐在餐桌前。
食之无味。
手机再响时,我便接了。
凌盛风明显很着急,“小官,你去哪了?手机也老不接?”
“没听到。”
“……下次音量调大些。”
“哦。”
“我和妈妈接到临时通知,到C市开学术交流会,一个星期来回。”
“嗯。”
“下个星期再办转学吧。”
“……”
“注意饮食,注意安全。”
“知道了。”
我与凌盛风的谈话总是这样没感情,没营养。
我挂了电话,吃了饭,回到二楼卧室。
在小浴室里的长镜子前,看自己后背的纹身。
镜子里的那个少女,肌肤光洁而细腻,宛如白瓷,身型纤细而柔软,胸前已经发育,那微微翘起的花蕾犹如一颗小小的樱桃。
后背的文身看上去像一个诡异的符号……我才不相信它会带来好运……
我看得太久,眼前一片眩晕。
离开一个星期的凌盛风,回来以后,会是一种怎样的反应?
老实说——我很期待。
不过,请假的时候还是有一些罪恶感的。
我乱编理由,错漏百出,可老师无比信任他的优等生。
所以,请了两次假后,我干脆逃课了。
第三次到学生街时,我仍是白衬衫,卡其裤的一个普通学生。
我只是在网吧玩游戏而已。
如果那一天,我不是那么冲动,也许就不会生出未来的一连串事端。
喧闹的网吧,冷气十足。
坐我旁边的也是一个女生,烫了时下最流行的鬈发,开着视频戴着耳麦,与人聊天,时不时听她爆粗口,声音极大。
我听见她在骂前男友不是东西。
坐我对面的另一个男生用看破鞋的眼光偷偷打量她。
“看什么看!当心老娘打断你的腿!”鬈发女生冷冷地瞪着那一个男生。
那男生吓得整个头埋在屏幕前。
又过了一会,我的魔兽快要死了。
旁边的那一个鬈发女生忽然大咧咧地捅了捅我的手臂,“死丫头,你应该要这样打!”她直接过来,把我挤到一边,挽救了我的魔兽。
“谢谢。”
“出来混说这个干什么?”鬈发女生毫不淑女,笑笑,露出了几乎所有的牙齿。
然后,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她一直在传授升级的小秘诀给我,唠唠叨叨,听在声音里像一面铜锣敲个不停,但,我不讨厌她。
在我魔兽渐入佳境时,她听了一个电话,便诅咒着走了出去。
我又玩了一会,在下一个游戏对象正冲上来时,电脑死机了。
管理员让我再开一台,我忽然觉得无聊,那游戏中的魔兽又不是现实,便走出了网吧。
暮色四合,没有光芒的月亮在蓝色的天空上闪烁,一群飞鸟从城市森林掠过。
有七八个小太妹聚集在墙角,围成一圈。
为首的是那一个在胸前纹变异蜘蛛的大眼妹。
我对她印象深刻。
“喂,死丫头,看什么看!”一个声音稚嫩,手持铁条的小太妹这么说。
我连忙收回目光,械斗的事情我还不想涉及。
即使我是想变坏,但却还是爱惜自己。
而那蜷屈在角落,已经被打得鼻青眼肿的女生,鬈发脏兮兮的,扬起脸,唇边有一线裂口狰狞地撕开,被七八个女生围殴,她仍不服气,“这么多人打我一个人,算什么?******的,别有一天也落在老娘手中。”
回答她的是挟带着呼呼风声的铁条。
我一个激灵,这样打会出人命的啊!
铁条第二次在我的面前挥落时,我终于不能忍受。
这六七个人我自然是打不过,但我学了四年柔道,跟同龄女生对打应该还是有一些胜算的。
那个声音稚嫩的小丫头一上来便让我直接劈晕了。
可是,我的腿那个痛啊——
大眼妹恶狠狠地望着我,她居然还记得,“你是阿JAY的表妹,干吗来锳这浑水?”
我不敢回答,只警惕地盯着她,以防被意外袭击。
对峙了大概一分钟,便听见街道那边噼里啪啦的脚步声。
“是她的人来了。”
大眼妹脸色一变,斜指着我,“以后不要让我遇到。”
从此,埋下祸根。
彼时,我怎么知道,这一个意外的开始将会毁掉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少年时期。
“以后在学生街,阿卷我罩你了。”
隔天再见,鬈发女生又生龙活虎,动作粗鲁,但却是直爽的人。
果然,那大眼妹临走的威胁似乎并没有生效。
我出入学生街,平安无事。
不久之后,我得知原来大眼妹被打折了手臂,在医院静养。
阿卷是个直性子的人,有点小坏,但不是狡诈之人。
渐渐地,我与她熟识。
直到那一天,我接到阿卷的手机。
听她在重金属摇滚乐中说:“小官,我在故事酒吧,救我。”
等我赶到,她被破布袋一般地扔在酒吧门口。
“小官,别生气。”阿卷努力地想抬起手拭去我眼中的熊熊怒火。
周围有围观的人大部分神色麻木,也有幸灾乐祸者。
黑色的天幕下,阿卷像一个坏掉了的木偶。
送至医院,医生检查阿卷背椎被打断了……或许这一辈子站不起来了!
阿卷的父母原来只是一对忠厚老实的好人。
“怎么会这样作孽?怎么会这样作孽?”颠来倒去,阿卷的母亲泪眼红肿,只是念叨这一句。
阿卷的父亲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许多,被生活压榨得麻木了,流不出眼泪,怔怔地坐在床头一天一夜,也不曾移动。
在那一瞬间,我才觉得怕了。
这一条堕落之路未必是走对了啊!
我开始反省,日日放学后去陪阿卷。
她不知病情,只笑咧咧要我买可爱多给她。
那一日,星期日上午,我早早起床,收拾东西下楼。
凌盛风坐在客厅的沙发。
气氛压抑。我慢慢走过,如穿行在无人的旷野。
“站住。”凌盛风的身体深陷在沙发中,看起来比平时瘦了许多。
我继续往前走,在玄关处穿鞋。
帆布鞋的鞋带总是有些难绑。
我慢慢地在鞋面扎出一个蝴蝶结。
“凌小官!”凌盛风走到我的面前,不知道是否有意,他的脚踩在了我的鞋带上。
“别这么幼稚了。”我冷冷地扯一下鞋带。
凌盛风错愕地望着我,眼神像看一个怪物,“你还是不是我的女儿?天底下有哪一个孩子的行踪不可告诉父亲?天底下有哪一个父亲要看着孩子的眼色生活?凌小官!我……坦白说,我并不是一个好爸爸,可是从小到大,我都尽最大的努力满足……而你,回报我的便是这样的态度吗?”
呵,他终于觉得失望!他终于承认,自己并非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父亲,他也需要我感情的回报。
如果他早能够如此敞开心扉与我沟通,也不会有今天。
我冷冷地看着凌盛风,心底一片漠然。
“……小官……”凌盛风颓废地倚着玄关,声音放低,“你改变主意,不想去华美女子学校,没问题!可是,最近究竟怎么啦?”
凌盛风从裤兜里摸出一张叠得正正方方的成绩通知单,疲倦而忧伤地说:“老师下午来家访了。”
哦,下午是我第一百零一次逃课了。
“为什么呢?”凌盛风望着我。
“你需要我给你一个解释吗?”我倔强地扬起脸,淡淡地说,“逃课,学习下降,去学生街……这些都没有为什么。如果一定要一个理由——那就是你!”
凌盛风握紧了手指,他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受惊的猎物。
“因为你讨厌我的妈妈,所以也一并讨厌酷似妈妈的我,对不对?”我嘲讽地一笑,心底的那一道伤口在流脓,“所以也从来无法真正地从心底爱我这个女儿,不是吗?”
我很清楚说出这样的话的后果——那是一枚原子弹!这将令我与凌盛风最后一丝亲情的薄纱都炸成尘土。
凌盛风震惊地看着我!他当然无法想象一贯乖巧的女儿突然性格大变的原因如此残酷!
“我一直想做一个好父亲!”他苍白着脸,喃喃地说。
“呵呵,”我轻笑,讽刺地说,“我也一直想做一个好女儿。”
推开门。
冷风如巨兽。
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天,渐渐地下起了蒙蒙的雨。
雨很小,像一层萦绕在山巅的白雾。
那么的美,湿润了我的眼睛。
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下孤独的我。
没有爱又怎么样?
街道旁有乞儿,只想要有一杯温暖的热水,一顶可遮雨挡风的帐篷,一件御寒的薄衣……而我呢,享受着凌盛风提供的一切,却还自私地想要他的爱!
多贪得无厌的我啊——
“……小官……”
隐约地,我听见了凌盛风的呼唤……
只要再唤我一次,我立刻回头!
可是,身后的那一扇门早被我关了。
再回头,也只能见到一扇毫无感情的门罢了。
凌小官!你自作自受!
到了医院。
在走廊处居然碰见了出乎意料之外的人——大眼妹。
她在走廊处吸烟。
我握紧拳头,缓缓地走过去。
“嗨,傻女。”她嚣张地扔下烟蒂,用高跟鞋踩下去,“叫你呢。”
“……哦?”
“她伤得怎样?还能不能爬起来?”大眼妹挤眉弃眼,“真可怜啊!那一天晚上,她去上厕所,也不带一个人,不想想自己平时多讨人厌,结果身后一铁棍下去便不明不白地废了,仇家是谁也不知道,真惨啊!要是我瘫了,早就不活了。”
大眼妹站的是阿卷病室之外。
我脸色一沉,“别说这么大声!”
“哦?难道那丫头还不知道自己的病情?”大眼妹故作惊讶之状。
那张年轻的,却毫无怜悯之心的脸——
我狠狠地扬起了手——
“你打我?”大眼妹恶狠狠的神情似要将我活吞,“臭丫头,不想活了吗?”
她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我惹祸上身了。可是,我的心底竟一丝害怕的感觉都没有。
“来做一笔交易如何?”
大眼妹冷冷地望着我。
“背后偷袭阿卷的人就是你,明天晚上十一点,我们来赌一赌,赢了的话我让你打一百个巴掌。”
“输了呢?”
“你去自首。”
大眼妹冷笑,“蓄意伤人罪可是要判刑的啊。这个赌约未免太不划算了。”
“你想怎样?”
“如果输了的话,你——”大眼妹忽然低低声地说了一句话。
——她说,如果你输了的话,就和阿卷绝交!
阿卷……教我打魔兽,可能再也站不起来的阿卷……
小雨如针。
我的心忽然一痛,眼神黯然,终于重重地点头。
和阿卷聊了一上午,在医院随便吃了一个盒饭,便到福利院。
当然,我又一次遇到了沈浩南。
他也总挑礼拜天下午去,永远比我晚一分钟。
我怀疑他跟踪我。
然,经历了阿卷事件之后,再见到沈浩南,我忽然发现,自己对他的恨意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深。
毕竟,那一夜久候的绝望只是令一个少女的白马王子梦破碎,而阿卷,可能要付出一生梦想的代价。
多年以后,当夏日香气再次蔓延的时候,我才忽然醒悟——爱情,并非是青春里的所有。
我们仍然到后山放风筝。
早晨下了小雨,天空澄净如洗。
那风筝扶摇直上,几乎消失在遥远的天边。
孩子们欢呼雀跃,渐渐地,三个人轮流着越跑越远。
沈浩南坐在不远处。
他真的是一个莲花般洁净的男生,眼睛细长,似有万种柔情。
他的身上有圣洁的白光。
从峡谷来的风也偏爱他,顽皮地卷起他的黑发。
黑发少年沉静地仰望着天空。
我打破了这种寂静:“你跟踪我多久了?”
沈浩南有一丝慌乱,随即低头,并不否认。
“为什么?”因为怜悯吗?
沈浩南眼神复杂地看着我。
“你以为我变坏是因为你?”我忽然猜想,沈大帅哥或许高估了自己的魅力了。
沈浩南栗色眼睛黯然。
无数飞鸟在天空盘旋。
沈浩南,即使我曾经喜欢你,但那一夜漫漫的等候已经磨尽了这一种卑微的喜欢,如果我还对你有情感,那这种情感便叫做——恨。
可惜,现在的我,在与凌盛风的决裂,面对阿卷的茫然未来之后,我的心已经被密密地占满,只剩下一点点的空间来盛这种恨。
不知不觉之间,我竟可以与沈浩南同坐。
——这大概是因为在青春成长的疼痛里,与亲情,病痛比较起来,这一点恨根本就不算什么。
风吹过长草。
沈浩南身上似乎充满了清甜的芽草香气。
我单手撑地,轻轻地跳了起来。
“我喜欢你。凌小官。”有温柔的声音忽然响起。
——这是幻听。
我拍拍身上沾着的草根。
天空是那么的蔚蓝。
“我喜欢你。凌小官。”那个黑发少年又一次重复。
咦?是谁在说话?是我在做梦?是我太渴望被爱,所以便一而再地出现了幻听?
没有。凌小官,没有人喜欢你。沈浩南想赎罪,他那么纯净的少年不忍心见我堕落。这不是爱,是悲悯,可是,我根本就不需要这样的“喜欢”。
我在心底低低地嘲讽地笑出声。是在笑沈浩南?还是在笑我自己呢?我不知道。
亲耳听到的也未必不是骗人的。
风好大啊!
一阵又一阵的风声似乎情人的呢喃。
我慢慢地踏过草丛,一直往着小雪他们放风筝的地方走去……
沈浩南——凌小官是一个很骄傲很臭屁的女生呢!她的爱不是一阵风,一朵云,一支棒棒糖。
她也不想要这种救赎之爱。
如果沈嘉南以为是他令我走上了学生街,那么他也一定想用“爱”令我回到原来的生活。可是啊,时光永远不可倒流……
可是啊——他错了。
这样的想法太过于根深蒂固。
后来的后来,在某一个极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