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日益重要的环境科学(科普知识大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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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固体废弃物(4)

由于固体废物本身往往是污染的"源头",故需对其实行全过程管理,即在每一环节都将其当作污染源进行严格的控制,划定有害废物与非有害废物的种类和范围,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法规是固体废物管理的关键所在。按固体废物管理程序来讲固体废物的管理是包括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最终处置等全过程的管理,必须具有整体性、全程性的观念,使废物管理科学化、最优化。固体废物的污染控制与管理作为当今世界面临的一个重要环境问题,已引起各国政府的广泛重视。从国外的固体废物管理情况来看,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与科技的进步,管理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美国的《资源保护和回收法》(RCRA1984)和《全面环境责任承担赔偿和义务法》(CERCLA1986)是迄今世界各国比较全面的关于固体废物管理的法规。前者强调设计和运行必须确保有害废物得到妥善管理,对于非有害废物的资源化也作出了较全面的规定;后者强调处置有害废物的责任和义务。英国的《污染控制法》有专门的固体废物条款。日本的《废物处理和清扫法》规定了全体国民的义务和废物处理的主体(据宪法第25条),不仅企业有适当处理其产生的固体废物的义务,公民也有保持生活环境清洁的义务。我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起步较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管理的法规。它对固体废物防治的监督管理、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责任者应负的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对固体废物污染的管理从此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今后,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应严格按此法规来执行,结合我国多年来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实践,并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做好我国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

纵观国内外固体废物管理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①未加控制的土地处理阶段;②卫生填埋与简单的资源回收并存阶段;③固体废物的综合管理阶段。固体废物的综合管理模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①减少废弃物的产量,如推广无污染生产工艺;提高废弃物内部循环利用率;以及强化管理手段等。②多途径的物资回收,如采用明智的生产技术;加强废弃物的分离回收;以及资源化工厂(如堆肥厂)等。③多途径的能源回收,如RDF产品;焚烧;厌氧分解;以及热解等。④安全填埋,如废物的干燥;废物的稳定化;废物的封装;混合填埋(城市垃圾与工业废物);废物的自然衰减;正确的填埋工程施工等。⑤废弃物的最终处理等。

为了发展生产,保护环境,各国不断采取新技术、新措施来处理固体废物。工业废物已从消极的堆存,发展为综合利用,矿业废物已从低洼地堆存,进而为矿山土地复原,安全筑坝或复土建成风景点、公园等。城市垃圾已从人工收集、输送,发展到机械化、自动化、管道化收集输送,从无控制填埋发展到卫生填埋、滤沥循环填埋。焚烧也从露天转到焚烧炉,以达到回收能源、减少对大气污染的目的。工业有害废渣,已从隔离堆存发展到化学固定、化学转化等,以防止污染环境。"综合利用、化害为利"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为鼓励综合利用的科技开发、产品制造和推广使用,国家专门制定了综合利用的奖励政策。但从总体上看,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还很低,平均约30%左右,今后必须努力开发以适应我国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应用行之有效的实用技术,拓宽资源化途径,促进城市生态环境中物质的循环利用。

固体废弃物综合防治的基本原则

我国在1995年10月30日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提出,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的原则;国家鼓励、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国家鼓励、支持综合利用资源,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颁布,对固体废物污染的综合防治提出了指导性的原则,同时标志着我国结束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及监督管理长期无法可依的状况,将使我国的防治固体废物污染进入一个新的里程。

根据我国国情,我国制定出近期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作为控制固体废物污染的技术政策,并确定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应以"无害化"为主,以"无害化"向"资源化"过渡,"无害化"和"减量化"应以"资源化"为条件。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的基本任务是将固体废物通过工程处理,达到不损害人体健康、不污染周围的自然环境。比如,垃圾的焚烧、卫生填埋、堆肥,粪便的厌氧发酵,有害废物的热处理和解毒处理等。固体废物"减量化"处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适宜的手段,减少和减小固体废物的数量和容积。这一任务的实现,需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利用;二是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推行清洁生产。例如,将城市生活垃圾采用焚烧法处理后,体积可减小80%~90%,余烬物便于运输和处置。固体废物"资源化"的基本任务是采取工艺措施从固体废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和能源。固体废物"资源化"是固体废物的主要归宿。相对于自然资源来说,固体废物属于"二次资源"或"再生资源"范畴,虽然它一般不再具有原使用价值,但是通过回收、加工等途径可以获得新的使用价值。例如,具有高位发热量的煤矸石,可以通过燃烧回收热能或转换电能,也可以用来代替土节煤生产内燃砖。随着工业发展速度的增长,固体废物的数量以惊人的速度不断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大规模地建立资源回收系统,必将减少原材料的采用,减少废物的排放量、运输量和处理量。这样可以保护和延长原生资源寿命,降低成本,降低环境污染,保持生态平衡,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世界各国的废物资源化的实践表明,从固体废物中回收有用物资和能源的潜力相当大,像一个"沉睡的巨人"。"资源化"应遵守的原则是:"资源化"技术是可行的;"资源化"的经济效益比较好,有较强的生命力;废物应尽可能在排放源就近利用,以节省废物在存放、运输等过程的投资;"资源化"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应产品的质量标准,因而具有与之相竞争的能力。

固体废弃物综合防治的主要对策

开展固体废弃物污染综合防治是许多发达国家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管理模式,其主要目标是通过促进资源回收、节约原材料和减少废物处理量,从而降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即达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三化"的目的。综合防治已成为今后废物处理和处置的方向,由于固体废物本身往往是污染的"源头",故需对其产生—收集—运输—综合利用—处理—储存—处置实行全过程管理,即在每一环节都将其当作污染源进行严格的控制。划定有害废物与非有害废物的种类和范围,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法规是固体废物管理的关键所在,开展固体废弃物综合防治主要包括以下对策。

对固体废弃物产生者的管理对于固体废物产生者,要求其按照有关规定,将所产生的废物分类,并用符合法定标准的容器包装,做好标记,登记记录,建立废物清单,待收集运输者运出。对不同的固体废物要求采用不同容器包装。为了防止暂存过程中产生污染,容器的质量、材质、形状应能满足所装废物的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的储存、收集与运输的管理储存管理是指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前的储存过程实行严格控制。对不同的固体废物要求采用不同的容器包装。为了防止暂存过程中产生污染,容器的质量、材质、形状应能满足所装废物的标准要求。收集管理是指对各厂家的收集实行管理。运输管理是指收集过程中的运输和收集后运送到中间储存处或处理处置厂(场)的过程所需实行的污染控制。

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与处理处置管理综合利用管理包括农业、建材工业、回收资源和能源过程中对于废物污染的控制。处理处置管理包括有控堆放、卫生填埋、安全填埋、深地层处置、深海投弃、焚烧、生化解毒和物化解毒等。

此外,世界人民希望有一个不受危险废物威胁的未来,这就需要全球合作,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89年3月在瑞士巴塞尔召开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理公约》的国际会议。会议共有117个国家和34个国际组织参加。会议最后一致通过了该公约及其会议最后文件。105个国家在最后文件上签了字,我国也在其中,34个国家签署了公约,这个公约简称为《巴塞尔公约》。巴塞尔公约的基本原则:①所有国家都应禁止输入危险废物;②应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③对于不可避免而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尽可能以对环境无害化的方式处置,并应尽量在产生地处置,需帮助发展中国家建立起最有效的管理危险废物的能力;④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当危险废物产生国没有合适的处置设施时,才允许将危险废物出口到其他国家,并以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更为安全的方式处置。《巴塞尔公约》于1992年正式生效,但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危险废物继续在全球范围转移。尽管如此,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托尔巴先生客观地表示:"我们的公约并未停止有毒物质的商业贸易,但是,它已经在推动防止危险废物对我们共有的环境与全人类健康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