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2012年房价直跌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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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信贷悲凉 (1)

开发商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时,都喜欢玩四两拨千斤的游戏,自己只需要出少量的流动资金就能将一个巨大的项目玩起来。他怎么办到呢?就是打欠条。

建筑公司想要承包我的工程,那你能不能垫资呢,等把楼盖好了我再给你钱。材料供应商你想和我做生意吧,那先把货放在我这里,卖完楼自然给你结账。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建筑公司及各大销售商想揽一个活确实不容易。为了抢到生意,他们往往会使出两大法宝,一是拼命压低价格,二是垫钱。在很多企业那里,能不能垫款也是一种竞争力,看你敢不敢押,是不是押得起。

在建筑商及供货商眼里,资金砸下去,楼房总会建起来,楼市火爆,也不愁卖不掉,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到最后总会有钱赚。

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就成了大爷,建筑商及材料供应商都只好装孙子。建筑商及材料供应商怎么办呢,他们也要玩四两拨千斤的游戏,这时受苦的自然是普通的打工者了。

最近几年全国各地欠薪案层出不穷,说起欠薪无不让人感觉到痛心,活给你干了,帮你把钱赚到了手里,最后却要克扣他们的辛苦钱,真是天理不容。

为了打击恶意欠薪,刑法的修正案特别规定,恶意欠薪将受法律的惩处,判刑和罚款双管齐下。刑法修正案最大的亮点是以往对于欠薪公安机关是无权插手的,只有劳动仲裁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法院等才有权管理,在正式立案后公安机关才能介入。

刑法修正案对工薪阶层确实是一个福音,劳动权益可以获得最大程度的保护。但刑法针对的是恶意欠薪,只对有支付能力而当老赖、把财产转移出去或东躲西藏的欠薪老板有用,如果真是没有钱,你也不能拿他怎么样。

作为老板,别人给你打工,你支付给别人工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天生就想赖账的并不是太多,也不可能占到主流。如果碰到确实没有钱的老板怎么办呢,是否能够找到一条彻底根治欠薪的途径呢?

建筑企业一直是欠薪的重灾区,如果我们将建筑企业作为一个解剖样本,最后是可以找到一些端倪的,根子还在开发商那里。

说到这里,可能会感觉欠薪似乎已经成为一个解不开的死结。国内的商业环境就如此,就算神仙下凡,也不见得能改变存在已久的商业法则。

但任何事情都不是不可能,就像《国际歌》所唱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要想根治欠薪,银行监管部门的一些措施也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2010年2月20日,中国银监会颁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暂行管理办法》,这与2009年7月颁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一起并称为“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就是这看似简单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其中很多条款则可以对欠薪起到根治的作用。

开发商在贷款的时候,其实会列出该笔贷款的用处,有哪些是支付给建筑商的,有多少是用来支付材料款的。当开发商将钱贷回来后,他一般很少老老实实地把钱支付给建筑商和材料供应商,而是把钱投到其他地方,用于其他建设项目,拖一天算一天,拖一天就可以使钱又生出钱来。

很多开发商将这种资金的腾挪叫做资金运作,技术含量高着呢,但这实际上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用三个盖子扣五个锅的游戏。

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却可能使开发商这种精巧游戏玩不下去了,企业贷款后,各项用途将受到严格的监管,是建筑商的就要支付给建筑商,当材料供应商给你货后,你就得把钱打过去。

在实施“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后,建筑商可能还会垫资,但将更及时收到钱,材料供应商也不用天天看开发商的脸色,回款将得到根本的保障。

银行监管部门制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初衷也绝不是为了打击欠薪,它主要是为了加强对贷款的管理,降低银行的风险,不能让高风险把中国银行业给连累了,搞成一个新版的次贷危机。以前银行基本实行“重贷前、轻贷后”的管理模式,把钱贷出去就完事了,随便你开发商怎么用。

可以看出,从源头上根治欠薪是“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副产品,然而它还有一个更大的副产品,那就是打击高房价。

靠“贷款人受托支付”,对没有建筑企业的开发商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显然不能逼开发商就范。它对于建筑、设计、开发、物业管理一体的开发商来说,打击力度就要弱很多,这个钱反正是从一个口袋进入另外一个口袋。

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还有一招,那就是对开发商的预售账款进行监管。按目前的房地产销售制度,开发商在楼房没有正式交付给消费者的情况下就可以收钱,可能把这部分钱用到其他地方而不花在建楼上,这也成为很多楼盘烂尾的重要原因。

现在银行的办法就是开发商不能随心所欲地使用这笔钱了。开发商只能在四个节点,即基础完成、结构封顶、竣工验收、登记申请之后才能支取预售款。开发商有关商品房项目预售款用款计划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以确认。

房地产是用钱堆起来的,开发商四处抢地,靠的还是银行的大力支持。银行信贷在房地产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降低房地产的风险,中国规定了开发资本金不低于35%,开发商拿地的钱不能靠银行。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开发商可以把钱到处挪用,开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卖楼收的预付款等统统成为开发商攻城拔寨的利器。钱只要到了开发商的口袋里,银行懒得管,很多时候也管不着,没有银行的监管,开发商的魔术便开始了。

高地价反过来影响房价,房价哪有不涨的道理?房价不断上涨,又使开发商敢出更高的地价。最后也分不清是房价推动地价,还是地价推动房价。

各大开发商都想做强做大,不断扩大的规模也使他对土地的胃口越来越大,没有土地只能接受被淘汰的命运,拼命拿地成为唯一的选择。

这样就形成一个恶性的循环。有银行给开发商撑腰,手中的钱不断翻滚着,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就底气十足,敢不惜血本和其他开发商拼个你死我活。当势均力敌的开发商竞争时,就拼谁的胆子大。

从财务分析上看,各大开发商的财务报表都漂漂亮亮的,盈利状况非常好,但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最终形成一个恶性的循环。开发商较高的负债率,成为房地产头上一把高悬的利剑。

一旦“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得到严格执行,可以有效地防止烂尾楼的出现。对房地产公司未来整体现金流及新项目拓展进度,影响将是致命的,无疑给开发商戴了一个紧箍。

房地产的泡泡是银行吹起来的,银行也可以用同样的办法将泡泡挤破,这也就是所谓“去杠杆化”。在次贷危机的关头,从南至北,从华尔街到香港中环,从美联储主席到一线的对冲基金操盘者,嘴里念叨的都是这个词,以及隐藏在它背后的那个风雨飘摇的市场。

银行信贷无限扩张就是过度杠杆化,就是个人或企业用较少的钱“撬动”银行较多的钱。如果这种杠杆合理或在一定的界限内,那么它可以化解实体经济的金融约束问题,促进实体经济稳定发展;如果这种杠杆化过度,让银行信贷过度发放、流动性泛滥,一定会导致资产价格全面飙升及房地产泡沫吹大,最后泡沫破灭导致金融危机。

“新国十条”信贷政策的核心精神就是“去杠杆化”,就是要通过银行信贷杠杆化降低,收缩流入房地产的资金。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个人按揭贷款“去杠杆化”,二是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去杠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