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85%的人应该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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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工资集体协商的局限性

财智领袖:《中国访谈》刊登了您的《中国劳动者报酬被低估了吗?》一文,引起媒体的广为关注和网友的热评,请您解释一下您的观点。

刘植荣:这是我第二次接受你们采访了,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国所有普通劳动者向《财智领袖》表示敬意,感谢你们对劳动者尊严问题的关注。

我想从一个笑话说起。困难时期,有位姓崔的先生,他每天上班一到单位就吹嘘他又吃肉了,边说边用手绢擦嘴上的油。那个年代只有过年才能吃上几口肉,同事们听崔先生说他天天吃肉,很眼馋。一天,有个同事到崔先生家约他一起上班,心里琢磨着蹭顿肉吃。一进门,同事被门框上的一个东西碰了一下,仔细一看,是块猪肉皮。原来崔先生每天上班前都要先“亲吻”几次这块肉皮!

这个笑话讥讽了有些人贪慕虚荣的禀性,好大喜功,打肿脸充胖子,把芝麻大的成绩吹成是西瓜。不管中国的GDP怎么增长,但时刻不要忘记我们有13亿人口的事实。

我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尊严是可以用尺度衡量的,这个尺度就是同一时期世界公认的生活水平,也就是生活支出。联合国和世界银行提出的人均日生活支出2美元就是个尺度。这里讲的是日生活支出,不包括房子、车子、旅游、医疗、教育等开支。即使中国收入相对高些的劳动者,他们收入中的绝大部分也是被房子给吞噬了。大家想想,中国人每天生活开支超过2美元的能有多少?

财智领袖:请您对中国劳动者的工资现状给个总体评价。

刘植荣:根据全国总工会最近公布的数据,劳动报酬占GDP比例连降22年,1/4的工人5年没加薪,我认同这一结论。

但我要说明的是,劳动者工资高低是比较出来的,如果世界上只有中国一个国家,如果中国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都是一个标准,那就不存在工资高低的问题。我在《世界工资研究报告》一文中指出,非洲有32个国家的劳动者最低收入超过中国,中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为58%;中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21%,世界平均标准为50%;中国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6倍,世界平均标准为2倍;中国国企高管工资是最低工资的98倍,世界平均标准为5倍。我在《中国劳动者报酬被低估了吗?》一文中指出,中国69291万普通劳动者的报酬只占GDP的23%,平均每个普通劳动者的报酬为8080元,这就是中国普通劳动者的收入现状。

我们还必须清楚,中国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是在什么条件下获得的?要知道,中国低收入劳动者那点可怜的工资还是在加班加点和高劳动强度下获得的,工作量是公务员的3倍,收入仅是公务员的1/4。

根据环球网的报道,富士康工人每月加班都在100小时以上,有的竟达140小时。富士康按900元/月的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由于工资低,员工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靠“疯狂”加班多挣几个钱,工人的精力和体力严重透支,生存压力巨大。所以说,富士康的“十五连跳”还是劳动者报酬低所致,如果他们的待遇像公务员一样,那谁还去跳楼?

财智领袖:您刚才提出,工资的高低是比较出来的,请问,怎样才能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刘植荣: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让政府取信于民,就要削峰填谷,把公职人员的高工资降下来,把百姓的低工资提上去,实行同工同酬。要想让中国工资尽快走向理性与合理,所有公职人员的工资必须纳入同一个工资制度,这样才有可比性,才能制止公务员和国有垄断行业随意涨薪。

中国的当务之急是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不要看增长率,而要看实际数额。假如一个人拿8000元的工资,增长10%就是800元,对一个拿400元工资的人来说,提高20%才只有80元。现在有人拿最低工资增长率来忽悠劳动人民,说最低工资提高了20%,增产率提升到两位数,劳动人民该满足了。但普通劳动人民的工资基数太低了,就是提高100%也和公务员相差甚远。

当然,要想使收入分配永久公平、合理,就必须制定《工资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上工作的所有劳动者(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报酬都必须受这部法律约束。该法必须体现同工同酬原则,体现公务员(包括国有企业等所有吃政府财政的人员)工资不得超过私营企业职工工资的原则,任何吃国家财政的人员的工资增长都必须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而且从制定新工资标准的下一任期开始执行,避免公务员借职务之便给自己涨薪的卑鄙勾当。

发达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与私营企业持平,美国等国家还用法律规定公务员工资不得超过私营企业。由于经济危机,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务员——特别是高级公务员都带头主动降薪,如英国新首相卡梅伦一上任就宣布给自己和内阁大臣减薪5%,而且规定包括自己在内的高官上班要乘坐公共交通,为政府节省开支。意大利、韩国、爱尔兰、美国、冰岛、乌克兰、墨西哥、希腊、西班牙等许多国家也都宣布给公务员降薪。

财智领袖:请问您如何看《工资条例》的效用性,落实这个条例的关键又是什么呢?

刘植荣:有报道说,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该条例会加入工资集体协商与同工同酬条款。《世界人权宣言》及各国宪法和劳动法律都规定了同工同酬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有同工同酬的规定。既然国际法、宪法早就规定了同工同酬,而我们到现在仍没做到同工同酬。所以,历史地看,不能说有了这个条例,就一定能把中国劳动者的报酬提高上去。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0年就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可10年过去了,哪个工厂的工资是集体协商出来的?几个工人能与老板协商工资呢?你要求涨薪,好,他就把你给炒鱿鱼了。所以,要想保障工人的权益,就必须发挥工会力量。

工会如果不能发挥其作用的话,工资集体协商就没有实际意义。所以,从目前来讲,提高中国工人工资的唯一有效的途径,就是国家用法律形式把最低工资提高到世界平均水平,也就是人均GDP的58%,大约合1177元/月。这应该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全国任何地区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这个标准,但经济发达地区根据本地区人均GDP制定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更高一些。

中国劳动者报酬被低估了吗?

媒体报道,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中国财政部官员近日却发文指出,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被低估,2007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为46.03%。我认为这个结论值得商榷。

按照财政部的说法,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有三大部门,即政府部门的生产税净额,企业部门的营业盈余和居民部门的劳动者报酬。篇幅所限,我们只分析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公报,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为246619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14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86元,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2129万人,乡村人口为72750万人,城镇人口为59379万人,全国就业人员为76990万人(国家统计局数据)。2007年中国劳动者的总报酬为:

4140×7.275+13786×5.9379=111977.9亿元

占GDP的比重为45.4%,这个数据接近财政部官员说的46.03%。

我们考察一下中国所有劳动者报酬占人均GDP的比重。中国劳动者的平均收入为:

111977.8894÷7.699=14544元

2007年中国的人均GDP为:

246619÷13.2129=18665元

劳动者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77.9%。

根据我过去的研究,经合组织24国人均工资占人均GDP的81%,发展中国家劳动者平均工资占人均GDP的比重一般在110%左右(编者注:一个国家的人口不可能都是劳动者),中国劳动者的工资占人均GDP的比值比发达国家低3个百分点,比其他发展中国家低32个百分点。

我个人认为,中国劳动者收入低的原因是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过低,劳动价值被制度性贬值。因为企业倾向于用最低工资雇工,所以,法定最低工资决定全国平均工资,平均工资一般是最低工资的2倍。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2008~2009年世界工资报告,最低工资与人均GDP的比值世界平均为58%,中国是25%,排世界第158位。

衡量一个国家劳动者收入是否合理,不能只看劳动者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还要考察收入分配差距。这是因为,如果贫富差距过大,劳动者的总收入中富人占了相当大的一部分,普通劳动者的收入与GDP的比重就明显降低了。同时,我们还要考察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是怎么获得的,许多私企职工一年的工作量是公务员的3倍,而他们的收入仅是公务员的1/4。

联合国把日生活支出1.25美元划为赤贫线,2美元划为贫困线。中国每个劳动者赡养的人口数为1.64个,普通劳动者家庭的人均最大生活支出为4698元,平均每天12.87元,按2007年底的汇率合1.73美元。

以上数据说明,劳动者总报酬向高收入者那里集中,而普通劳动者的报酬都被高收入者给侵占了。世界银行的报告显示,2005年,世界134个国家基尼系数平均为0.40,中国为0.42,在134个国家中排名第83位,所有工业化国家的基尼系数均低于中国。这几年,中国的基尼系数迅速攀升,2009年高达0.473。

另外,在考察劳动者收入时,不能只考察工资性收入,还应考虑通过转移支付获得的收入。欧美等国家对低收入家庭转移支付甚至高出其工资性收入。如孩子养育补贴、免费教育、免费医疗、免费交通、廉价住房、农业补贴等,这几项就使工资低的劳动者收入大增。美、欧、日、韩等国家农民收入的40%来自政府补贴,农民和市民生活水准基本保持同一水平。

每45年涨一次工资的国家干部

美国和欧洲资本主义国家一样,有一系列的法律严格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总的原则是:公务员工资不得高于私营企业职工工资,任何公务员工资的变动都要经过人民的同意,即经过人民的代表机构——国会的批准。官员加薪,当任不得受益,从下任开始执行新工资标准。美国国会1789年9月25日通过的一个法案明文规定:“新一届众议员选出之前,任何有关改变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职报酬的法律,均不得生效。”(No law, varying the compensation for the services of the Senators and Representatives, shall take effect, until an election of Representatives shall have intervened.)

美国总统权力再大,也无权给自己定工资标准、给自己加薪,总统额外花费公家一分钱都必须经过国会批准。举个例子,1995年11月,国会与总统在平衡预算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国会迟迟不批准政府预算,致使大多数政府机构由于没有经费而关门7天。当时正值圣诞节,克林顿总统不得不自己掏腰包支付白宫的电费,才让美国第一圣诞树的灯光没有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