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中华歇后语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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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3章 刘瑾办案——就这么一件好事

“出处”《法门寺》。

“注释”刘瑾:本姓谈,兴平(今陕西兴平)人。明朝宦官,与马永成、谷大用、高凤、罗祥、魏彬、丘聚、张永等皆得武宗宠信,时号“八虎”。

“语义”比喻做好事少,做坏事多。

“故事”明武宗正德年间,皇太后带着太监刘瑾等大小官员去法门寺进香。众人正跪在佛前闭着双眼给佛像磕头,突然听得有一女子喊冤的声音,这声音惊动了皇太后。皇太后听到喊冤声,觉得应该管,就马上命令刘瑾前去查问。

刘瑾一问才知道,这个女子姓宋名玉姣,哥哥叫宋兴,在一个叫刘公道的地保家里做长工。一天夜里,刘公道睡得正香甜,猛听院子里“咕咚”一声,出去一看,大吃一惊,不知是谁甩进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刘公道平时就胆小怕事,如今见了人头,又怕被人知道惹出是非,就偷偷把人头扔到朱砂井里。谁知这事叫宋兴看到了,刘公道怕宋兴走漏消息,就一狠心把宋兴给杀了,尸体扔到朱砂井里。宋兴的父亲找不到儿子,就上县衙报了案,控告刘公道。但是知县认为宋兴的父亲没有凭证,说什么也不予审理,并把宋兴的父亲轰出公堂。宋玉姣十分气愤,决心为哥哥申冤报仇。谁知知县还是不肯受理,她这才找到法门寺来告御状。

刘瑾平时就是个不学无术,坏事做绝,万民皆恨的一个赃官。他哪里会办案,对宋玉姣的冤状理了半天,也理不出个头绪来。皇太后从头至尾听了一遍,觉得很复杂,就传下话来,还让知县来审理此案,并限三天之内把所有人犯都带到法门寺听候审理。知县几经周折终于把案情弄个水落石出。

刘瑾本心是不想做好事的,被皇太后逼着才做了这件好事。人们都说“刘瑾办案——就这么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