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中华歇后语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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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9章 秦桧杀岳飞——罪名莫须有

“出处”《宋史·岳飞传》。

“注释”岳飞:字鹏举,宋相州汤阴(今河南汤阴)人。著名战略家、军事家、抗金名将。

“语义”指捏造罪名,陷害别人;或用以指冤狱。

“故事”南宋的抗金名将岳飞,一生精忠报国,岳飞的军队打起仗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岳飞率领的军队纪律严明,岳飞本人也爱民如子,所以老百姓都亲切地称岳飞的军队叫“岳家军”。

岳飞在抵抗金国统帅完颜兀术南侵的过程中,在开封西南的朱仙镇打了一个大胜仗。正在这时,南宋朝廷以求和苟安为国策的高宗、秦桧却派人连发十二道金牌,命令岳飞率军撤退。高宗一次次地求和使得岳飞非常气愤,他再次向高宗上书,请求出兵北伐,并亲自写了“还我河山”四个大字表达自己的抗金主张。金国得知后,重金收买秦桧。

秦桧先夺了岳飞的兵权,然后又伙同张俊等人给岳飞制造了“谋反”的罪名,将岳飞关入大理寺。秦桧亲自到监狱里诱骗岳飞,说只要他承认罪名,就可以保他不死,但岳飞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他虽然经历了严刑拷打,仍丝毫不屈服,也不接受秦桧提出的可耻条件。秦桧等人审理了很长时间也没有找到岳飞谋反的证据。这时,宋朝的另一位抗金名将韩世忠去质问秦桧,秦桧只得支支吾吾地说:“岳飞父子和大将张宪通信的内容虽然不详,但是他们的罪名或许会有吧(也就是‘莫须有’)?”韩世忠听了秦桧的话,愤慨地说:“‘莫须有’三个字,又怎么能使天下的人信服呢?”但是这些都没有用,高宗、秦桧等人杀岳飞的决心已定,任何人也无法改变了。最后,抗金名将岳飞在杭州大理寺狱中被杀害,其子岳云及大将张宪被斩于临安闹市。

后来,人们根据这个故事,编成了歇后语“秦桧杀岳飞——罪名莫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