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金融改革的理论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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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积极推进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

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危机给中国敲响了警钟,国有商业银行积累的大量不良资产已经到了危险的程度,必须采取坚决的措施加以解决。在现有的条件下,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改革银行的贷款原则,保证新的贷款不再出现严重的亏损;第二步实行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解决不良资产的存量问题,但是具体的措施必须同时能够保证金融体系的充分稳定。最后还需要中央银行改进金融监管的工作和调整政府的货币金融政策,为改制后的商业银行创造一个能够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

银行体系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最为根本的原因是银行管理体制的落后。传统体制下的银行是代理政府财政收支的行政附属机构,只有执行上级命令的任务,没有规范和管理下级机构的责任,延续到现在,虽然在适应市场经济的方面已经有了不少改进,但是基本的组织结构和干部人事制度还是承袭旧的传统,影响到其他一系列的银行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落后于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问题突出表现在专业银行的内部,总行对分行、上级行对下级行缺乏严格的财务控制、审计监督和人事处罚制度,导致很多分支机构处在管理严重失控的状态,很多盲目贷款、关系贷款、存贷款不入账、账外账、虚假冒报、低效腐败、内外勾结犯罪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根本的解决,成为银行积累大量坏账的内在重要原因。

根据国际经验,金融行业出现大量的不良资产,最终的解决途径只有两条:其一是以财政开支冲销银行坏账;其二是严重的通货膨胀,达到银行负债大幅度贬值的效果。政治上比较稳定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选择财政冲销的办法,例如,90年代初美国处理储贷协会全行业破产的办法。政治上不稳定的国家,例如,东欧和前苏联解体国家,因为面对政府财力的困境,一般只能以通货膨胀来解决问题。东南亚国家选择了轻度通货膨胀的政策,最终还是没有能够解决问题。中国要保证政治上的稳定,就必须尽快选择财政开支的手段来解决问题,1996~1997 年政府已经安排了500亿的财政资金冲销银行坏账。现在的问题是冲销的数量杯水车薪,远远不足以减少银行坏账的数量,冲销的办法也实际上是开一个财政的口子,鼓励银行报销坏账,对银行减少不良资产没有任何要求和压力。事实证明,中国要从根本上解决银行业的不良资产问题,选择财政冲销的办法,还必须有银行管理体制的根本性改革相配套。

根据现有的条件,解决银行不良资产,一个必要的前提是有充足的财政资金来源,目前因为银行管理体制的落后,每年有近2000亿元的资金白白流失在银行体系,因此解决银行问题的最终途径还是银行管理体制的改革。根据银行改革积极稳妥的要求,银行管理体制的改革可分两步走:第一步根据商业经营的要求和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改革银行的投资贷款原则,以此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贷款审查制度,规定所有新的投资贷款和贷款展期必须通过严格的审查制度,再配之以严格的金融监管,保证新的投资贷款有比较好的质量,阻止不良贷款的继续增加。第二步采取资本市场的方式对专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引进专家管理和硬化财务约束,落实管理的责任和加强监督,促使产生适应市场经济的新的经营机制,实现银行存量资产的充分流动,从根本上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存量问题。

专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要在法制的框架中,引入经济管理的科学方法,明确管理的责任和权力,落实到具体的法人代表和职责岗位,再配之以严格的金融监管。在银行内部和整个社会,形成一种责任明确、竞争充分、干部能上能下、机构能生能灭、不断吐故纳新的良性发展机制。但在当前要推进这项改革,还有很多困难需要克服。首先是改革的社会震动可能太大,影响整个社会对银行制度的信心;其次是银行信贷供给可能因此而减少,对国民经济增长造成过度紧缩的不利影响;最后是一些失控的银行分支机构可能在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资产流失问题。克服这些困难,需要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的各种条件,在改革的同时加快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改革的过程,根据积极稳妥的要求,首先需要国家财政和各大银行的总行出资,成立一家银行存款保险公司,对发生存款挤兑的银行机构实行局部破产的制度,由保险公司负责存款的兑现。同时对局部破产银行的同级管理层干部实行市场禁入3~5 年的政策,规定禁入期间不得在任何金融机构担任管理人员的职务。通过银行局部破产和保险公司的程序来解决银行挤兑的问题,取代目前无条件投放现金的做法,一是可以促使银行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减少挤兑事件的发生;二是可以稳定社会信心,克服信用恐慌的蔓延。实行市场禁入的规定,目的并不是要让大批的银行干部下岗,相反,是要督促在岗的各级银行干部尽职尽心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避免银行的破产。今后国家财政不再以无偿拨款的方式注销银行的坏账,而是把财政资金注入存款保险公司,或者注入银行风险偿债基金,通过严格标准的保险理赔程序和基金管理程序来帮助解决银行的坏账问题。

其次要组织一支金融专家队伍,包括聘请国际一流的金融会计专家,成立一家权威性的银行资产评估公司,对四大专业银行的所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评估,配合建立银行内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锁定现存的银行资产,防止继续流失。(国有企业的资产流失以国有企业的全部资产为限,银行资产的流失则还可能远远超过此限,因此必须尽快锁定现存的银行资产)。与此同时,组织几家具备投资银行的丰富经验并有较强实力的证券公司,联合成立一家股份制信托投资公司或者投资银行,负责以商业经营的方式托管专业银行的资产,达到银行存量资产流动实现增值的目的。

最后是在专业银行内部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进行局部的股份制改造,公开向社会招商,扩大资本金来源,鼓励跨地区收购行内、行外其他的银行分支机构,逐渐实现专业银行的整体股份制转变。与此同时,按照严格的专业审批制度,增加设立一批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快发展,保证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对各种金融服务的需求,填补专业银行收缩机构留下的市场空间,克服专业银行改革可能产生的紧缩影响,也帮助克服混乱的民间社会集资。

银行管理落后导致大量的不良资产,除了专业银行的内在原因以外,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落后和货币金融政策失误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银行改革,也必须同时改进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和有关的货币金融政策。有很长时期,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始终把履行监管的职责当做是一种审批机构设立的权力,而不是监督金融机构健康运行的责任,没有任何中央银行的官员处在必须为金融监管的效果真正承担个人责任的岗位,因此监管工作普遍存在检查无效和查处不力的问题。在货币金融政策的问题上,政策性贷款和商业盈利性贷款一直没有预算管理和贷款审核的严格界限,清理三角债的信贷投放、政府支持国有企业、落后地区和国家重点项目的点贷、部分支农扶贫贷款,还有最近几年发放给亏损和停产企业的安定团结贷款,绝大多数都列入了商业性贷款的项目,但却没有通过严格的商业贷款审核。1993~1996 年的高利率政策和财政信贷紧缩政策,严重削弱企业和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导致大面积的企业亏损,也是银行资产质量普遍下降的重要原因。中央银行自成立以来,一直把商业银行当做是自己的资金来源,制定了很高的法定准备金比率,国家财政也严格限制商业银行的贷款准备金提留,这些政策给银行业造成了十分不利的竞争逆势,削弱了专业银行主动消化贷款风险的能力和主动性。

改进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首先必须把金融监管的目标责任逐级化解细分,落实到具体的各级岗位,成为岗位责任的基本考核标准。同时严格禁止中央银行的机构设立任何商业盈利性的金融机构,禁止中央银行的官员从事任何商业性的贷款融资活动,规定中央银行的所有商业性盈利必须全部上缴国家财政。其次是要改革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克服重关系轻能力的不良倾向,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制度,充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重要的岗位上来,充分发挥他们的才干和智慧,真正把金融监管的工作做好。最后是要花大力气严格规范金融机构的会计、财务、统计、税收、贷款准备金提留、坏账冲销等一系列基本制度,制定严密的法规条例和具体执行办法,充分提高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的透明度。

改进货币金融政策的选择,首先要通过改革堵住国家财力在银行系统流失的漏洞,充分保证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其次是要严格制定政策性投资贷款的预算管理办法,克服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干预。规定各级政府按照中央规定的标准可以批准设立新的金融机构,但是不得干预金融机构的投资贷款。改革中央银行的利率政策操作,适当放开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充分降低法定的准备金比率和银行的营业税,取消对商业银行提留呆账准备金的限制,为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和化解内部风险努力营造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