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思想课堂-美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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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论审美经验(3)

一切伟大的诗都是直接诉诸我们的整体,灵与肉,心灵与官能的。它不独要使我们得到美感的悦乐,并且要指引我们去参悟宇宙和人生的奥义。而所谓参悟,又不独间接解释给我们的理智而已,并且要直接诉诸我们的感觉和想象,使我们全人格都受它感化与陶熔。譬如食果。我们只感到甘芳与鲜美,但同时也得到了营养与滋补。

摘自梁宗岱《诗与真二集》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3页

正如批评力与创造力一样,思想与美感是常常不一致的,因为前者的器官是理性,后者的却是趣味或眼光(Taste)。为了这缘故,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精于文艺理论的人对于作品,尤其是未经前人发见的,毫无理解;反之,许多对于作品的价值极敏感的人不能陈述或解释他们的印象。

摘自梁宗岱《诗与真二集》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56页

我们知道,任何功利态度都不能用来较量美的感受。因为美本身就有一种合目的性。这是美的感受的习惯。它自己能实现一目的,一结果,一有利的结果,如果你真接收它的话。只是,美的有利的结果是潜存的,不是很漠然地就能接触到的。假使在未发现此美本身的合目的性前就独断地任意引用了其他尺度,该是多冒险的行为。同时美也不计较起初的付出。计较付出是一种不信任,我们大胆地毫不考虑它。因为它完全代表另外的一个问题。不信任如何能得到真实。根本我们也可以这样说,计较本身也不是一种美的尺度,是以美与其他活动的比较。我们论美的感受是谈不到这问题的。而且美就是要跳出来的,跳出计较,跳出这一切牵绊。

摘自黎舒里《美的理想性》《清华周刊》第44卷第7期1936年5月

美不是感性所能认识的,必须通过智性才能认识。换句话说,美感不仅是由于感性能力,而也是由于思维作用。正因为要通过思维作用,也就是康德所谓悟性范畴,于是所把握的内容,不仅是对象的形式,同时也是伴随着这形式的事物的本质,关联,意义。

摘自蔡仪《新美学》群益出版社1949年版第99页

我们否认美感态度和实用态度与科学态度有绝对的分别,只承认美感的心理状态和日常生活的心理状态有所不同,美感态度和日常生活的态度有所不同,及美感对象和其他的认识对象有所不同。美感的心理状态或美感态度虽制约着美感的对象,但广泛地说,美感的对象根柢上决定美感的心理状态或美感态度的。

摘自蔡仪《新美学》群益出版社1949年版第107页

美感的发生,是由于事物的美或其摹写和美的观念适合一致。而这所谓美的观念,又不是观念论的美学家或艺术理论家一样认为是根源于最高理念或绝对精神;相反的,它是根源于客观事物。换句话说,它是客观事物的摹写,也就是对于现实的认识。

摘自蔡仪《新美学》群益出版社1949年版第129页

概念的产生过程,一方面是分析的抽象的;另一方面又是综合的具象的,概念的这种两重性,一句话说来就是概念的抽象性和具象性。它的抽象性,是指它的以表象的一般的属性条件为基础而构成,并有脱离表象的倾向;就这点看,它是一般里包括个别,普遍里包括特殊,是科学的认识,理则的认识的基础。所谓概念的具象性,是指它的既以表象为根据,且不绝对排除表象的个别的属性条件,有时又有和表象紧密接合的倾向,就这点看,它是个别里显现一般,特殊里显现普遍。这种概念的具象性,就是艺术的认识,美的认识的基础。

摘自蔡仪《新美学》群益出版社1949年版第143页

所谓概念是感性的不自觉的,也就是在概念的认识阶段,知性作用不是判断推理那样显明。……因为概念的认识往往是不自觉的,于是人们以概念的具体性为基础的美的观念的获得也往往是不自觉的。又因为美的观念往往是不自觉的,于是人们不知道美的观念和一般认识的关系。然而根据上面对于认识过程的分析,知道概念的具体性是美的认识的基础,概念的具体性的发展,使认识的内容成为一个个别里显现一般的典型的形象,就是对于该事物的美的观念。因此所谓美的观念,和其他的概念一样是客观事物的种类性的反映。它没有其他的什么最后根源,也不是特殊的意识能力的所产。

摘自蔡仪《新美学》群益出版社1949年版第144—145页

美的观念虽有客观的基础,但意识又受各人不同的自然条件及社会条件的制约,而致所把握的对象,所获得的认识各有不同之处。因此意识虽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也常歪曲地反映客观事物;也就是说,它可以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真理,却不一定所反映的都是客观事物的本质真理,或者不一定完全地纯粹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真理。这是认识的主观性,同时也是真理在认识过程中的相对性的一个主要原因;这是美的观念的主观性,同时也是美感的相对性的一个主要原因。

摘自蔡仪《新美学》群益出版社1949年版第153页

我们可以说,精神的基础活动是认识,美感既是精神活动,那么显然是在认识的基础上发生的,也就是说美感显然是在美的观念的基础上发生的。

摘自蔡仪《新美学》群益出版社1949年版第157页

美感是根据着美的观念,但是美的观念,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获得美的观念,往往是不自觉的,也就不是自我充足的。因为它不是自我充足而完全的,所以它常是在渴求着自我充足而完全。……这种美的观念的渴求自我充足而完全的欲望,一旦得以满足,便发生美感,美的情绪的激动,发生精神的愉快,陶醉。……美感就是美的观念的自我充足欲求的满足时的愉快。

摘自蔡仪《新美学》群益出版社1949年版第160—161页

美感的愉快原是由于欲望的满足,而一切欲望的满足都是有断续性的,也就不是一次便永远餍足的,美感也是如此。在第一次鉴赏时,美的观念得以自我充足而完全,就是说这美的观念得以成为具体而鲜明的形象。但在不鉴赏,因为日常生活中对于其他事物的认识,又渐渐把这具体而鲜明的形象弄得空洞而模糊了。这空洞而模糊的美的观念,依然要求自我充足而完全,于是在第二次鉴赏时,它的这种要求得以满足,便又发生美感的愉快,所以有谓真正的伟大作品,能“百读不厌”,便是这个道理。

摘自蔡仪《新美学》群益出版社1949年版第168—169页

美感的种类之别,既不是由于它之所以为美感的本质有所不同,也不是由于它之所以发生的根据之美的种类的不同,那么很显然的,是由于美的对象和美的观念结合时的形式的不同。……在美的对象和美的观念结合时,发生美感,同时还发生感性的,智性的及感情的种种伴随的条件;反过来说,由这些伴随条件而致有种种不同的美感。这样说来,所谓美感的种类,不是由于美感的本质的不同,而是由于美感的形式的不同,于是所谓美感的种类,严格地说,只是美感形式的种类。

这样的美感的种类,因伴随的条件的不同,而有两组不同的美感。第一是雄伟的美感和秀婉的美感,第二是悲剧的美感和笑剧的美感。

摘自蔡仪《新美学》群益出版社1949年版第225—226页

美感显然是和快感不同的。不仅是量的不同,而是质的不同。也就是美感不是感觉的快适,而是如有些人所说的灵魂的陶醉。然而这不是说美感是和快感没有关系的。……美感既是以快感为阶梯,当然有时要求和快感一致,事实上也往往和快感一致。不过和快感一致并不是美感的决定条件。美感可能是美的事物适合于感性,而尤其要适合于智性。快感若是感官部分的快适,美感则是精神全盘的快适。所以说美感高于快感。

摘自蔡仪《新美学》群益出版社1949年版第164—165页

美的观念的自我充足的欲望,从其根柢上说,就是一种求知欲,或者说和求知欲本质上是一致的。我们知道美就是具体形态的本质真理,因此美是较之抽象的原理原则,是更真切的事物的本质真理。美的观念当其尚不是自我充足而完全时,尚不是具体形象的,于是意识尚不以此为满足,而渴望其自我充足而完全,也就是渴望把握更真切的事物的本质真理,所以它其实就是一种求知欲,只是和一般所谓求原理原则的知识之欲望,是更高级的。在一般求知欲的满足时,如一种科学原理的发见或理解,我们多少感觉愉快;美是更真切的具体的事物的本质真理,于是美感的愉快也较之一般求知欲满足时的愉快是更真切的。

摘自蔡仪《新美学》群益出版社1949年版第1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