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俄国民粹主义及其跨世纪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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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中国革命中的民粹主义(3)

为什么要“节制资本”而不是取消私人资本主义?因为中国经济落后,故不能完全取消私人资本,一定范围的私人资本有利于国计民生。孙中山指出:“吾国之所谓工人者,通称为‘苦力’,而其生活只以手为饭碗,不论何资本家若能成一小工店予他等以工作者,将必欢迎之。况资本家之在中国,寥若晨星,亦仅见于通商口岸耳。”《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69页。他还认为,国家多征资本家的所得税和遗产税,“就可以令国家的财源多是直接由资本家而来”同上,第815页……为什么允许私人资本主义发展,而又必须加以节制?为什么中国要发展国家资本,走“集产社会主义”之路?因为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在欧美各国带来了弊端,中国没有必要走欧美的资本主义老路,应该加以预防;而预防之策,就是节制私人资本、发展国家资本,避免资本主义前途。所以,孙中山提出民生主义的动机,是要避免中国因实行资本主义而导致社会两极分化。他承认资本主义物质文明的成就,承认发展现代经济的绝对必要性,但他并不想把这个伟大的历史责任交给中国的资本家。他要用他的民生主义方法达到国家现代化的目的,而其方法,就是用国家资本限制私人资本的垄断。所以,民生主义旨在防止私人资本主义的过度膨胀,实质上是要通过发展国家资本主义而避免欧美资本主义的前途。这样看来,民生主义是中国传统平均主义思想的近代翻版,是广大下层劳动民众要求摆脱困苦愿望的学理化反映,是资产阶级要求发展资本主义的欲望在革命运动中的折射。正因孙中山希望在中国落后的社会环境里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只能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社会空想,所以,他的民生主义具有浓厚的民粹主义色彩。

(四)章太炎等人的民粹主义

不仅孙中山具有浓厚的民粹主义思想倾向,而且章太炎、朱执信、胡汉民等人,也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这种思想倾向。当时,在革命派阵营中曾弥漫着一种反对资本主义的民粹主义情绪。孙中山提出民生主义以后,朱执信、胡汉民、冯自由和汪精卫等人,都对此作了阐述,尤其是对其土地国有和资本国有思想作了发挥。1905年冬,冯自由发表了《民生主义与中国政治革命之前途》。这是同盟会成立后阐明民生主义学说的第一篇文字。他首先阐述了民生主义的宗旨是“以救正贫富不均,而图最大多数之幸福故”。为什么会导致贫富不均?他认为“以物质发舒,生产宏大,而资本家之垄断居奇故”。因此,为了消除贫富不均,必须打破资本家的垄断居奇。如何打破资本家的垄断居奇?必须采取“国家民生主义”。

冯自由指出,国家民生主义实际上就是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民生主义虽然是近代的产物,但在中外历史上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那么,经济社会落后的中国,能够实行国家民生主义吗?冯自由认为是可以的,因为一则民生主义有历史传统;二则中国资本主义尚未充分发展,更容易实行民生主义。他明确指出,当革命军初兴之时,实行“国家民生主义”最为相宜。他分析道:中国要实行国家民生主义,“不可不以武断政治行之;使他日共和政府之成立,然后次第举行,则不第惹起资本家之反对,而于行政方针之运用,亦不免陷于上下掣肘之困境。欧美列国政府之近状,大都然矣。列国政治革命之进行,必以军国主义而暂建设一军政府,中国奚独不然?凡军政府驻在地或其统属之行政,皆以武断政策出之,故无涩滞之弊。是知民生主义之实行,舍政治革命之时期,决无良机,可无疑义矣”。因此,国家民生主义在军政府时期就开始实行,“最相适合”。冯自由:《民生主义与中国政治革命之前途》,《民报》5号。这里,与俄国民粹主义主张趁资本主义未发展到烧毁公社之时即采取革命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

国家民生主义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土地问题”;而解决土地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平均地权”,实行土地国有。他指出:“所谓国家民生主义之纲领为何,则土地问题是也。括而言之,则平均地权也。”同上。冯自由对土地私有和土地国有两种不同的所有制进行了研究,力陈“土地国有”对发展经济的益处:一是打破地主对土地的占有和居奇,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二是土地家屋的价格,由政府调整,以保其平准,使大多数人得脱地主专制之牢笼,实救治贫富不均之良法;三是中国数千年的专制政体,其矿山森林道路大都官有,故举行土地国有的政策,实较其他国家为易。

胡汉民赞同孙中山提出的“平均地权”主张,并对“土地国有”政策作了发挥。他在《民报》发表的《民报之六大主义》和《告非难民生主义者》等文中指出,解决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不平等问题的关键,是实行“土地国有”。土地国有“使人民不得有土地所有权,惟得有其他权(如地土权、永小作权、地役权等),且是诸权必得国家许可,无私佣,亦无永贷。如是,则地主强权,将绝迹于支那大陆”。因此它必然导致地主阶级的消灭。国家成为地主以后,由国家决定地租的高低,可以减轻农民的负担:“国家之课于地土上者,必经国会之承认,亦必无私有营利之弊,以重征以病农。”土地的收入为国民所共享,保证了经济上的平等:“吾国已为民权立宪政体之故,则地利所入虽丰,仍以为民政种种设施之用,其为益愈大”,“而民权立宪国家之富,尤共产也。夫均地之政,至平等耳!”这样,自然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的弊端。

以章太炎为代表的国粹派,具有更浓厚、更突出的民粹主义倾向。受儒家“大同”理想和“不患寡而患不均”思想的影响,章太炎把平均社会财富和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传统农业文明作为应对西方资本主义文明挑战的途径,将传统农业文明与西方工业文明截然对立,以中国传统的“大同”理想比附近代社会主义,并以此批判西方近代资本主义,提出“均田”、“限袭产”等民粹主义的主张。

早在1902年前后,章太炎与秦力山、孙中山等人多次聚谈“我国古今之社会问题及土地问题”,举凡三代之井田,王莽之王田,王安石之青苗,洪秀全之公仓,“均在讨论之列”。冯自由:《同盟会四大纲领及三民主义溯源》,《革命逸史》,第3集,第206页。秦力山主张:“以今日之不耕而食之佃主,化为乌有”,“不问男女,年过有公民权之上者,皆可得一有制限之地,以为耕牧或营制造业”。他认为,“苟辨乎此,则智与贫富二者,何愁而不平等”。章太炎认为:“后王视生民之版,与九洲地域广轮之数,而衰赋税,大臧则充。”《章太炎全集》(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73页。主张革命成功后,可以根据地主拥有土地的多寡与全国土地总数的比例关系来确定征收赋税的额度。他以可耕的熟田(露田)为标准,将土地分成几等来制定赋税征收的等级,认为“赋税所获,视今日孰若?”孙中山不同意章氏意见,指出:“兼并不塞而言定赋,则治其末已。”因为土地兼并是造成贫富悬殊的根源,而“贫富斗绝者,革命之媒”,社会革命就难以避免。他认为,解决土地问题只能是“不躬耕者,无得有露田。……夫不稼者,不得有尺寸耕土,故贡徼不设。不劳收受而田自均”。《孙中山全集》,第1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13页。章太炎同意孙中山的观点:“善哉!田不均,虽衰定赋税,民不乐其生,终之发难。有帑荫而不足以养民也。”后来,章太炎根据三人讨论的意见,制定《均田法》,其中规定:“凡土:民有者无得旷。其非岁月所能就者,程以三年。岁输其税什二,视其物色而衰征之。”《章太炎全集》(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75页。

章太炎认为,人类的道德堕落起因于文明的进步。他赞美中国上古三代时的井田制及魏晋至唐代的均田制,“合于社会主义”;其他一些典章制度也总是“近于社会主义”,主张应对此顶礼膜拜。他在日本东京的一次演讲中说:“中国一切典章制度,总是近于社会主义;就是极不好的事,也还近于社会主义。兄弟今天,略举两项:一项是刑名法律……一项是科场选举。……这两件事本是极不好的,尚且带几分社会主义性质,何况其他好的呢?我们今日崇拜中国的典章制度,只是崇拜我们的社会主义,……那好的必定应该顶礼膜拜,这又是感情上所必要的。”《章太炎政论选集》,上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278页;《民报》第6期。他对西方近代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则持否定的态度,说“电车只为商人增利,于民事无益毫毛”。他还议论说,“欲事气机,必先穿求石炭,而人之所需,本不在此。与其自苦于地窟之中,以求后乐,曷若樵苏耕获,鼓腹而游矣”。章太炎:《四惑论》,《太炎文录初编·别录》,卷3,第67页。他因此主张“重农抑商”,并且“均配土田”。这种主张带有明显的“农业社会主义”倾向。

章太炎对农业、农村及下层贫苦农民高度推崇,而对知识分子精英意识加以鄙弃。他把中国社会民众的道德高下,按照他自己的标准分为16层等级,并将农民放到中国社会道德塔的塔尖上。他说:“今之道德,大率从于职业而变。都计其业,则有十六种上:一曰农人,二曰工人,三日裨贩,四曰坐贾,五曰学究,六日艺士,七曰通人,八曰行伍,九日胥徒,十曰暮客,十一曰职商,十二曰京朝官,十三曰方面官,十四曰军官,十五曰差除官,十六曰雇译人。其职业凡十六等,其道德之第次亦十六等。”因为贫苦农民“劳身苦形,终岁勤动”,故其道德最为高尚,社会地位也应最尊贵。然后依次是工人、小商贩、下层知识分子,“自艺士(医师画家等)下率在道德之城,而通人以上则都不道德者”。故得出了“知识愈进,权位愈伸,则离于道德也愈速”的结论。章太炎:《革命之道德》,朱维铮、姜亮夫编:《章太炎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03—312页。

章太炎堪称近代中国突出地在道德上尊崇平民与体力劳动、贬抑上层人物与知识精英的第一人。他把农民视为最有道德的人,而将知识分子和比知识分子地位更高的人视为不道德的阶层,并将在外洋机构中服务的“雇译人”视为最不道德的人。这一方面反映出他对上流社会极端鄙视的情绪,另一方面则反映出他对农民的崇尚,带有浓厚的崇拜农民和体力劳动者而贬低知识和知识精英的倾向。他以为,只有农民、工人是自食其力者,只有他们在生产和创造财富,而知识者、商人和社会管理者,均不创造财富。由于他使用的是一种非常狭隘的小生产者的道德尺度,因此,他把组成中国社会各阶层的“质”与“量”作了许多倒置。“知识愈进愈坏”,是典型的反智主义的命题。

上述这些民粹主义的思想形态,从中国上古到太平天国,从康有为到孙中山和章太炎,所表现出来的民粹主义思想成分,都基本属于中国本土,为中国落后的小生产经济形态所产生。正像列宁所说,这是“在完全离开俄国,离开俄国经验和俄国著作的情况下”,向我们提出的民粹主义问题,它“同俄国民粹主义者十分相似,他们在基本思想和许多看法上是完全相同的”。《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27页。正是中国社会内部存在着这种民粹主义的内因,所以一当条件具备,同一性质的思潮一经从外部传入,那就容易内外结合,中外合流,而形成一股强劲的社会思潮。而20世纪初期以后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中的民粹主义,便是这样形成和涌现出来的。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俄国民粹主义是怎样向中国传播的。

三、辛亥革命前到十月革命前俄国无政府—

民粹主义向中国的传播

(一)辛亥革命前无政府主义的传播

无政府主义作为一种反映小资产阶级和无产者要求的社会政治思潮,从19世纪便开始以一种理论体系的形态出现在欧洲政治思想界。它否定权威的必要性和财产的私有权,主张各地自治的集团或工人联合体,相互联合起来,自己管理自己,以这种形式建立无政府的社会。这股思潮基本可分为三大派别:以马赫·施蒂纳(1806—1856)和普鲁东(1809—1865)为代表的无政府个人主义,以巴枯宁(1814—1876)为代表的无政府工团主义和克鲁泡特金(1842—1921)所倡导的无政府共产主义。

20世纪初,中国的各种社会矛盾空前激化。这是革命派集中力量同改良派展开斗争的时期,民族的和民主的革命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潮流,政治空前动荡。到1907年革命派基本上战胜改良派后,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民粹主义)和国粹主义等各种思潮开始相互激荡,左右着革命家们的思想。其中,无政府主义是影响当时资产阶级革命派的一种重要思潮。20世纪初,伴随着“中国何去何从”的时代主题,各种思潮涌入中国。民粹主义与虚无主义、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等思想一起,进入了中国广大的思想文化视野。其实,上述这些主义或思潮在国外是互相交织在一起的,民粹主义就是一种空想社会主义,它也包含着无政府主义成分;而民粹主义19世纪50—60年代之交在俄国思想界崭露头角之时,就是被敌对阵营的自由主义贵族称作“虚无主义”的。所以,在中国被分别称呼为民粹主义、虚无主义、无政府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思潮,在俄国并没有明确的际界,实际上是以“民粹主义”这个总的名称而被称谓的;而这些思想从日本和法国传入中国之时,也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实质上也就是俄国的民粹主义。当然,严格从社会思想史上的概念来看,民粹主义之不同虚无主义,虚无主义之不同无政府主义和社会主义,而后二者之不同前二者,是显而易见的。但我们在这里谈的不是别的思潮,而是当时从俄国经由日本和法国传入中国的这股思潮,这一思潮恰恰就是俄国的民粹主义,而不是其他任何主义。我们在这个章节里采用的概念虽然是中国当时和日后思想史中所用的“无政府主义”,但实质上主要是指俄国民粹主义。尽管它在经由中介国传入中国途程中又掺杂、携带了其他思想成分,但主要成分、主流则是俄国民粹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