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有识之士就提出了现当代文学的整体观问题,并力图贯通曾被政治意识形态“阻隔”的现代与当代文学的历史。应该说,“整体观”或者“二十世纪文学”的构想是带革命性的,它使现当代文学史的写作掀开了新的一页,产生了难以计数的、名目大同小异的论著,它们都无一例外地试图以现代宏观意识重新构筑现当代文学史。然而,时至今日,我们却发现,在获得了一种宏观学术视野的同时,或者在被输入了一个新思维框架的同时,我们并没有真正获得如何“贯通”和将整体观“具体化”的途径,整体观也还没有真正渗透进文学史的骨骼和血脉之中。因为我们需要追问:究竟在哪些重大问题上,现、当代文学原本就是贯通着的?它们又是以何种形态贯通着的?我们用怎样的“灯光”才能照亮、发现、揭示和描述这种贯通?这里应该既有思潮、精神上的贯通,也有文体、方法和作家跨代上的贯通。然而,答案往往是宏大而抽象的。在时间的河流里,原先的畛域正在日益模糊,而“贯通”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了。对现当代文学史的研究来说,这就形成了一个有待于不断重新发现的很大的学术空间。笔者参与了兰州大学文学院编著《中国现当代文学通史》的工作,现借此机缘,就“贯通”问题提出一些看法。
一、“既分又合”——“分期”再认识
这部文学史采用了“中国现当代文学通史”的书名,意在强调,现代和当代文学是一个整体。就史的意义而言,任何历史都是斩不断的河流,所谓古代、近代、现代、当代之类的划分,无非是人为的拆解——既为断代史,就不无切割之意。这种“切割”,应该是人类历史理性和文化反思精神的表现。例如,就科学意义而言,把现代文学与古代文学分开,是因为它们之间好像河床断裂后形成了瀑布,落差明显且面积很大,可是,在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之间,似乎就没有如此之大的落差了,所以才有人说,“将中国从古到今的文学以1917年为界分为两个大的时期——古代文学时期与现代文学时期——是适宜的”许志英:《给“当代文学”一个说法》,《文学评论》,2002年第3期。。
早先的多种现代文学史,曾经以社会政治时段划分,有的甚至以党史和军史时段来划分,比如按照“五四运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这么一路排下来的叙述方法,就与社会政治史或“阶级斗争史”完全重叠合一。而且,多少年来,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被分成两个概念、两种形态、两门课程,并作为两种截然不同背景下的性质完全不同的文学史来讲述。在这里,社会政治背景的不同,不同政治背景下文化语境的不同以及不同文化语境下文艺思想的分野和交锋,被过分地夸张出来。这种述史方式,颇多二元对立的思维和非此即彼的两分哲学理念,从根本上说,它受到太多社会学方法、阶级分析法、政治决定论的影响,以致造成了对文学本身规律性的遮蔽。回头来看,这种方法对文学史的写作是多么不伦不类!在特定历史语境下,这曾是唯一的治史方法。然而,文学的内在规律是不会断裂的,随着外力的减压,内在的关联性和深刻的延展性就自然地浮出水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社会政治决定论式的文学史叙述方法逐渐消解之后,当某些曾经非常显赫的外在因素日渐淡出之后,我们看到,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由于文学内在规律的贯通性,“分”的因素在逐渐淡化,“合”的因素在逐渐凸显,相互的融通之点越来越多,它们开始自在地作为一个整体呈现出来,并继续演进着。
可是,直到今天,我们这部文学史却不能不在“通史”的名义下,仍然主要采取板块式的分叙方法,只是不断加入贯通性的线条。过去,在对现代和当代文学史的分列叙述中,对“异”的认知大于对“同”的认知,这种认识方法至今也没有根本扭转。因为一切需要付诸时间。而我们所做的,也就是努力用文学内在规律的黏合剂,溶解和焊接原有的现、当代文学的人为沟壑。
正因此如此,本文学史仍然沿用了使用过五十年的概念,承认原有的对现代和当代的划分是有深刻根源的,难以贸然取消。关于分期问题,当今学人提出了各种各样新的见解:比如黄子平、陈平原、钱理群于1985年提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这一概念,主张把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来把握黄子平、陈平原、钱理群:《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文学评论》,1985年5期。;与此相呼应,陈思和在《中国新文学整体观》中,主张打破现代与当代的学科界限,认为中国当代文学延续了“五四”以来的新文学传统,它与二十世纪前半叶的中国文学、与台港澳文学,一起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难以分割的文学整体;此外,“百年文学”这一提法也颇风行,它包含两种不同的含义:一是倡扬打通近代与现代的樊篱并把近代文学并入现代文学,也即把现代文学的上限提到1840年左右;一是以范伯群为代表,力主在十九世纪二十世纪之交建立中国现代文学的界碑。范伯群:《在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之交,建立中国现代文学的界碑》,《复旦学报》(社科版),2001年4期。
另外,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处于由古典形态向现代形态转型的过渡期,尚不具备现代性,只具有近代性,因此,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文学,故而只能以“近代文学”称之等等。在当代文学方面,有人提出了将已经展开了长达五十多年的“当代文学”——大大超过了现代文学三十年的时段——加以明细化的意见;还有人主张,只将最近十年的文学称为“当代文学”就可以了,其他的一律归入“现代文学”。在这些纷纭的意见中,“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这一概念流布最广,现已有多种“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问世。尽管我们理解,这一提法显示了宏观、大气的学术视野,扩大了文学研究的范围,并力图建构开放性、整体性的学术格局,但证之于历史本身,却不无某种“理想性假定”的成分,甚至受到了“西历”的公元、世纪式统计法的潜在影响。我们之所以未敢贸然接过这一分期概念,也是因为感到上述提法尚不足以撼动原有的现当代文学史的划分。
何以如此?何以这部文学史还是认同把1917年作为现代文学的起始和上限呢?为什么不从公元1900年算起,或者从戊戌变法算起,从“诗界革命”提出算起呢?诚然,晚清文学中已含有大量现代性质素,“没有晚清,何来五四”的说法有一定道理。近代以来,既有龚自珍、林则徐、魏源、黄遵宪等人充满民主精神的诗文,“我手写我口”的诉求,也有以梁启超的“诗界革命”、“文界革命”、“小说界革命”为代表的颇具声势的“改良主义文学运动”。他们都提出了一些新颖的文学观念,崇白话而废文言,直至抬高甚至夸大小说的启蒙功能。然而,我们仍然不难发现,总体看来,他们在政治上,对封建制度并不否弃,对清王朝仍抱以幻想;在思想上,并无深刻质疑以至推倒儒家学说的彻底批判精神;在创作上,暴露“官场”固然痛快淋漓,对于底层民众则隔阂甚深,于是写到后来,由“谴责”而走向“黑幕”;鸳蝴小说虽多用白话,大多却于风花雪月中传达着比较陈腐的士大夫意识。晚清文学固然不乏某些现代意识和民主锋芒,但从根本精神上看,它与古代文学毕竟属于同一个大的思想道德体系。
质言之,它还没有与旧文化旧文学一刀两断的决心和勇气。所以,真正的分水岭仍然留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和“五四”文学革命时期。“五四”文学革命毕竟是最集中、最强烈、最突出、波及面最广的一次划时代的文学革命,距离“文学本身”也最近。所以,“自有中国历史以来,还没有过这样伟大而彻底的文化革命。当时以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为文化革命的两大旗帜,立下了伟大的功劳”,“五四运动的杰出意义,在于它带着为辛亥革命还不曾有的姿态,这就是彻底地不妥协地反帝国主义和彻底地不妥协地反封建主义”。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胡适先生也曾形象地说过,若在三十年前提倡白话文,只需章行严一篇文章便会被驳得烟消灰飞;还有百日维新,当不过一个顽固不化的老太婆的一道谕旨,就给全盘推翻了。可见,不能无视时代背景和政治历史条件的成熟情况谈论文学史的分期问题。
出于同样原因,本文学史也认同“当代文学”的起点,是以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为期,具体是以同年第一次全国文代会的召开为期,因为它揭开了当代文学的帷幕,具有明显的标志性。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毕竟是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划时代大裂变,比喻为“翻天覆地”,并不为过。即使今天,作为界碑、分水岭,依然鲜明。在文学上,当时确立了以毛泽东《讲话》精神为主体的价值坐标,它在思想、题材、语言、风格、人物谱系以及作家队伍、出版方式上,都发生了空前剧烈的变化,与前三十年明显区别开来。
因此,我们这部文学史,采取了“既分又合”的方法。我们没有采用“二十世纪文学”的概念而沿用了“现、当代文学”的概念,首先是承认“分”的一面的客观性,主张在大的板块上维持原有的划分,因为现、当代文学在前后时段和不同层面确乎存在着反差和矛盾,由这种自然形成的比照进入,可以深入认识整个文学发展的轨迹及其不同特质;而就“合”的一面来看,通过对其相通性、连续性因素的探寻,便于把握历史进程中文学深层的内在关联。所以,“现当代文学通史”不仅仅是时间概念的贯通,也不仅仅是为了展示其异同,而是具有新的文学史的意义。它在内在精神上,注重一以贯之,提倡从思潮到观念、到主题演变、到创作方法、到文体实验,把现、当代作为一个整体来观察。当然,“贯通”也有便于教学的因素,还有便于从较长时间跨度的“史”的角度对作家作品重加“筛选”的意思。
二、在“现代性”的烛照下重新认识现当代文学
历史常写常新,因为人类不断用新的历史理性精神审视历史,提供新的理论视界和研究方法,随之带来对文学史的诸多新发现和新认识。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现代性”之被引入现当代文学研究领域,使学人们一直寻求的二十世纪文学的总体性,或者重写文学史的整体性,有了一个最恰当的框架。这个概念具有强大的历史粘合功能,潜在的总体性、流动性,可以在较大的历史跨度内,把不同的现象联系在一起,发掘出它们的历史品性。陈晓明:《现代性:后现代的残羹还是补药?》,《社会科学》,2004年1、2期。因而,现代性这一概念对于重新梳理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具有积极的意义。我们通常所说的现代文学史上的启蒙与救亡两重变奏,或启蒙、救亡、翻身的三重变奏,可以因现代性而找到内在的关联与矛盾;至于更为庞杂的“十七年文学”、“文革文学”、新时期文学以及新时期文学以来形形色色的思潮、阶段、主义、口号,均可因现代性而打破它们各自“孤立”的状态。当然,这绝不意味着现代性是润滑剂或调和剂,一切差异、矛盾甚至斗争,皆可用现代性来抹平、包容、回护,从而作出大而无当,似是而非的解释。有现代性,就有反现代性,文学的历史河流里从来就不缺少冲波逆折。举个例子,比如历史上曾经把“大众化”推到极端,用愚昧取代了文明,完全放弃了知识分子“化大众”的功能,这一被人为扭曲的思潮的反文明性质,今天用现代性的“灯”一照,就可看得更加分明。
然而,现代性是一个具有多重阐释可能性的概念,对它的涵义的理解存在错位、含混、歧异,它在西方和中国的文化研究中,差异甚大,有时还可能出现悖反。我们应该注意克服两种偏向:一种偏向是把现代性虚玄化、另类化,悬置起来,等同于现代主义直至后现代主义,于是断言在中国现代性从来就“不在场”,从来就没有形成过现代性,中国只配有“近代性”;另一种是把现代性视为无所不包的箩筐,当作回避意识形态矛盾的安全港,把一切混融在现代性之中,代替对具体问题的深刻分析。在我看来,现代性不是万能的度量衡、不是思想源,而是一种向度、一种路标、一种阐释方式和价值视野。我们不妨追问一句,倒底什么叫现代性?
其实,从文化哲学的角度来看,现代性并不那么高深莫测,它的发生显然与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有着直接关联,它的主要内涵应是理性精神、科学精神、契约精神、批判精神、个体的主体性、自由、平等、博爱、人权等等,它毫无疑问与宗法文化,与专制主义,与封建主义尖锐地对立着。现代性同时又是一个敞开的发展的观念,它在否定之否定中前行,必然不断涵纳人类文明的最新成果。作为从西方移植的概念,现代性必然要经历一个中国化的转化过程。从现有资料来看,现代性受到资本主义兴起,人类进入新纪元的鼓舞,主导方向表达了与传统断裂,告别中世纪的愚昧,面向理性之光的信心,它充满了运动、变化,是与进步、发展相联系的一个概念。
但同时,现代性本身充满矛盾,一方面它代表理性,代表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变革精神,另一方面,它把精神焦虑植入人类生活的各个层面,有时反倒成了危机和困惑的代名词。对于中国来说,现代性是自十九世纪中国与西方遭遇之后,产生的一种历史观,世界观,也指涉中国被纳入全球经济体系之后产生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各方面的观念变化。有人据此认为,文学的现代性具有非理性倾向,文学的现代性不是对现代性的肯定,而是对现代性的批判。文学作为审美活动,具有超现实的自由精神、批判精神,而反观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基本上没有反思和批判的现代性。为什么呢?据说因为“五四”提倡科学与民主,引进十九世纪文学思潮,没有引进现代主义;“革命文学”引进了苏俄文学思想,鼓吹政治理性、阶级性、意识形态性,没有引入现代主义;新时期文学恢复“五四”传统,主流仍只是对人道主义的肯定,还是没有让现代主义居于主导地位,就还是没有现代性,于是断言,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