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织网的蜘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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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刚开始我的眼光只在我的女朋友李素素身上,我的李素素就像一位沙龙女主人,也像一位女主持人,她身高貌美,先声夺人,特有主角派头。看得出来,有一批男人殷勤地围着她转。她要是讲一个笑话,他们一定会在她话音还没落下就爆发出最开怀最爽朗的笑声。对此我只是冷眼旁观。我当然清楚这干人统统没戏,这让我抑制不住内心的得意。也许是这种胜券稳操的感觉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自满,我把眼光从李素素身上收了回来,开始一个一个打量起餐桌边上的其他人物。

王菱就是这样进入到我的视野中来的。其实跟她早认识了,有两次玩得太晚还是我跟李素素送她回的家。像王菱那个年龄段的女孩我一般不太多留意,要说年轻,她们也说不上是少女,可是和真正的成熟、风情又沾不上边儿。她们有她们的小算盘,天生知道利用自己的优势。撒娇、任性、占小便宜,和你吃饭永远不会买单,出了问题倒要你全盘买单。这样的女孩说心里话我一般是不招惹的,惟恐避之不及,躲得远远的。过我这样一种生活负担已经够重的了,哪经得起一波三折?但是,有一天王菱突然引起了我的注意。当时我正和我边上一位以写口述实录著称的女士交谈,而且正说在兴头上,突然听一个人用朗诵的调子说:我知道,一个人走路的滋味。我知道,游荡的心也会流泪。我马上停住谈话,打断他们,问他们刚才在说什么。他们哄地笑起来,嚷嚷道:菱儿,朗诵一下,给我们一个学习的机会!

王菱一笑,站起身,大大方方地朗诵起来:

我知道一个人走路的滋味/风吹起百般无奈我知道游荡的心也会流泪/在深夜或者黎明一片掌声,大家叫好。

王菱脸露笑容,落落大方。这个女孩很有意思啊,想不到她还是一个小诗人呢。心思复杂的女孩总是能让我产生特别的兴趣,我不知道前面几次我怎么会忽略她的?确实这个女孩长得并不张扬,只是看着挺有味道。因为以前没有留意,我没有印象她什么样子。

眼前的她很有特点,下身是一条暗调子的草绿色迷彩军裤,上面简简单单一件白色纯棉短款T恤,长长的头发辫了一条碗口粗的辫子,不施粉黛,全身上下没有一件首饰。女孩子这样打扮好像我还是头一次领略,很酷,别具风情。那个晚上大家的热情都在这女孩身上,我跟桌上的男人有所不同,我还是有所顾忌的,表现比较低调,打量王菱也是悄悄的,深藏不露。因为李素素是相当敏感的一个人,我不想因为这种小事得罪她。

但是这个晚上我也没有虚度,有两次大伙碰杯的时候,我的眼光正好和小王菱碰在了一起。假如说这不过是因为偶然,席上正乱的时候,王菱倾过上半身,从后面绕过那个口述实录名家,向我发问:你是不是有的时候挺孤独的?

我没有回答,我一时想不起一句恰当的话来回答这个体己的问题,二是我眼角的余光看到李素素已经留意我们这边了。我首先收回了身体的倾斜,正襟危坐,然后碰杯喝酒,这一晚上再没有单独和王菱说过一句话。然而,到最后,金光灿灿的机会又一次落到了我的头上一王菱让李素素和我送她回去。我们三个坐上出租车的时候我能感觉到那些嫉妒的目光像镁光灯一样在我们身后乱闪,假如那些目光是带刃儿的,那我们(尤其是我)肯定早就遍体鳞伤、体无完肤了。我们的车子呼啸而过,很有一点像是胜利大逃亡。两位女士坐在后面,窃窃私语,我一句也听不清她们在谈些什么。我偶一回头,看见王菱的牙齿银光一闪,我们快乐的情绪交相辉映,尽管没有一句话。

紧接下来一次运气更好,饭局即将结束的时候,李素素因为版面出了一点问题临时被呼走了,送王菱的任务就光荣地落到了我一个人身上。你千万别以为我觉得有机可趁了,我不是那样的人。乘出租车的时候和以往一样,我坐前面,让王菱坐在后面。把王菱送到之后,我就原车返回了。我想要是换了别人,未必有我这样的君子风度。

王菱下车的时候邀我到她那里坐一坐,还开玩笑说天亮以前李素素肯定回不了家。我客气地拒绝了。要说我对她没感觉,那绝对不是。我参加这样的聚会,兴奋点就是她。说实话,我的眼睛基本上就是看她一个人,分别之后想的也仍然是她。想念真是一件折磨人的事。

我承认,尽管她深深地吸引着我,可我这人是有原则的。后来事情之所以有所发展,那完全是因为王菱主动(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女孩子这么主动的),我是被她的一片真情打动。

在我看来,王菱透明得像一块水晶,纯洁无瑕,她是我这一生梦寐以求的姑娘。最初我们的接近几乎全是在话语中进行,她说,我听。所以至今一想起来我的耳边还萦绕着她好听的声音。有相当一段,我们同时放下手头繁忙的事情,面对面坐着,说呀说的,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如果要说我们爱情的开始,也许这就是开始吧。可当时她推心置腹对我说的完全都跟我不相干,都是她自己爱情生活的内容或者说隐私。按照常识,如果她对我有意思,这部分内容是需要回避我的。也许她是把我当成了一个可以分享爱情最高机密的女朋友了?也许我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取代了李素素?但恰恰是王菱跟我这种毫无保留的促膝谈心增进了我对她的感情,这是我压根儿没有想到的。更出乎我意料的是她小小年纪已经有了不一般的爱情经历,用她自己的话说是经历过爱情的风浪考验的。在我看来岂止是风浪,简直就是大风大浪。她在无数次情况复杂的恋爱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有不少对我都是很有启发很有帮助的,值得我好好学习和借鉴。就凭这一点,她就紧紧地抓住了我的心。

她和我遇到的所有女人都不同,她比她们丰富,丰富得多,也复杂得多。说出来恐怕有点难以令人置信,我们已经谈得非常深入、知己。但我们居然连手都没有拉过。

如今回过头来想想,很可能正是王菱无所避讳的倾诉激起了我男性的野心。在这之前一假如要深究的话,恐怕我也和大多数男人一样以为拥有了女人的身体就等于拥有了这个女人,可是面对王菱,我发现这个想法是片面的。如果我想跟她睡觉,已经条件成熟,可是在我看来睡觉这件事对王菱这样的女孩太无足轻重了,就像蜻蜓点水,雁过不留痕,一点也影响不了她,这对于我就太没劲了。我不缺女人,我真正渴望的是进入她的内心。所以,我对她女性的气息和魅力包括女人的种种小手腕都保持着理智而又镇定的态度,就像柳下惠一样坐怀不乱。

但其实我也并没有对她有丝毫的冷落。既然我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我就会不遗余力地向我的目标挺进。我承认,对王菱我动用了很多男人的手段,精心地下过一番苦功。我相信这方面出于动物的本性,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我当然也不例外。在这方面我一贯也是比较自信和挺有优越感的。除了一些极为私人化、具有独创性的手法,我对那些早已进入公有领域并为全世界男性共享的作为人类文化遗产一部分的追求女人的宝贵经验也非常尊重,并且身体力行。对王菱我仅在送花这一项上就颇费斟酌,用尽心机,当然效果也非常不错。

我用鲜花策略把我跟王菱的关系维持在一个既纯洁又不同凡俗的层面上:我要打动她,却又不匆忙地走近她;我们是最亲密的,而又不想让这最亲密的关系变得具体和一览无余。也就是说,我既要一个美满理想的结果,更要一个生动有趣的过程。面对极品,我想这才是一个应有的正确态度。我不太清楚现在还有些什么样的男人在给女人送花?不知道送花给女人的男人还多不多了?过去我从不给女人送花,只是因为没有这样的需要。但王菱不一样,我觉得对她那样内心浪漫的姑娘来说,鲜花是一件最适合的礼物。

当然,假如我是一个富翁,我还想送她钻石,送她漂亮华贵的衣裙,送她汽车,送她别墅。王菱是那种让男人会产生为她一掷千金的冲动的姑娘,假如跟她能有一夜情,我想多数男人会不计后果。给王菱送花我从来不送那种玫瑰康乃馨剑兰菊花加富贵竹的鲜花杂烩,那种送法太老土太没品味。普通的日子我给她送百合或者郁金香,颜色绝对是最艳丽的;玫瑰只在情人节那一天送,是一大捧火一样的红玫瑰。惟有一次例外是在持续近一星期的阴天之后,我买了一束白玫瑰,并亲自督工,让花店小工用薄而柔韧的压花细白纸包裹,省去了所有花里胡哨的缎带、蝴蝶结一类,看上去清新爽目。

那天因为我还有别的事要办,没能亲自去送这束花,所以遗憾的是我没能看到王菱接过花束时的表情。但我心里一直暗自得意。

那束玫瑰会让她阴天里的心情变得明亮。那时正是我们交往之初,她没有将收到白玫瑰的心情详细地反馈给我,但到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依然感觉到了那束玫瑰所起到的不容置疑的良好作用。

王菱的生日是在初夏,这个日子我送她新采的荷花,配上两片圆圆的荷叶,意思不言自明,她是我心目中的凌波仙子,就像荷花一样出污泥而不染。到了秋冬,阳光变成金色,白天短下去了,我会特意挑选千日红、勿忘我、满天星、小朵儿的雏菊和一些叫不上名字的花穗,装在篮子里送给她,装点她小小的闺房,装点她的心情。

有一次她病了,我去看她,我特意为她买了一大把粉红色的康乃馨,扎成一束插在透明的玻璃水杯里,象征妈妈的爱和像妈妈一样的爱。那天她伏在我的肩头上哭了,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

23

爱情是什么?

当爱情不是情欲不是色情而是思念是渴望的时候爱情就是一种病。

爱情是你全部的生活吗?或者是你生活的一部分?爱情不是生活,爱情是一种游戏。

两个人的游戏?

不是,对我来说它更纯粹,它只是一个人的游戏,自己的游戏。

危险的游戏?

是,非常危险的游戏。危险到什么程度?

会要人命的。

是啊,真的要人命!

沉默。长长的沉默。这样的谈话让我心醉。话筒里伴着又急又细的风声和电流声,还有让我感到片刻颤栗的轻微而芬芳的呼吸声。什么叫交流?这才真正说得上是交流;什么叫沟通?这才真正说得上是沟通。心灵和呼吸在这美妙的一刻有了完全一致的节律。

除了频繁地通电话,那一段我们见面也很频繁。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我经常从城东跑到城西地去找王菱,仅仅是为了去和她说话,去跟她谈谈爱情。爱情实在是一个博大精深的话题,更是一个博大精深的课题。我发现在我众多的女朋友中,其实只有这么一个小小的王菱在这方面的经历大致与我旗鼓相当,因此我们俩最有共同语言。

记得我们最初的约会,我们是怎样精心地寻找时机,巧妙地铺排情致,机智地传递心声,让每一次约会变得完美和难忘。直到了今天,那时她那青春靓丽的形象,尤其是她那精心的装扮连我这样一个对女人穿戴见多识广的男人也为之眼睛一亮。

我们第一次单独见面,这个平常总穿T恤素面朝天的毛丫头竟然穿得像个公主,她穿一件伊芙·圣洛朗的黑色紧身带漂亮镶边的长裙,修长的身材婀娜多姿,从远处走过来就像是走在T型舞台上。而且她还一反平常,化了一个与衣裙相配的彩妆,头发束紧盘在头顶上,一下子有了成熟的韵味,看上去又清纯又性感,非常华贵。她的样子真是太迷人了,我马上感觉边上所有男人的眼光全让她给吸引过去了。作为男人,那一刻我的虚荣心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第二次约会,她是中式复古打扮,上身一件无袖唐装,灰色底子,上有浅灰网状花纹;下身是一条线条极为流畅的深灰色长裙,长及脚踝。在此之前我没有看见过一个女人能把灰色穿得这么高贵。她的发型也是中式复古的,浓密的长发从中间分开,两边各自梳成辫子,然后一圈一圈盘起,发髻上罩着珍珠发网,很有点像旧时代大户人家的丫鬟,但她的神情气度却绝对是有钱人家的小姐,或许是一个丈夫出远门或婚姻不称心的落落寡欢的少妇。她的模样真是勾人。再一次见到她竟然穿得十分朴素简单,。头发也有一点凌乱。坐下之后,在她偶然的一个转身,我发现她竟然剪去了那一头妩媚善变的长发,只在耳朵两边留着一些纷纷扬扬的发丝,就像河边的垂柳。我肯定会问她为什么把那么好的头发剪掉。她一笑,问我:不喜欢吗?

我心里不由一动,她向我挑明她已经在关心我的感觉了。

挺,挺好的。我说,是不是有点儿可惜?

不可惜,她肯定地说,为了这身衣服呀!我怎么也想不出用什么发式来配它,只有剪掉。

真是一个想干就干的女孩,她的这种性格既吸引我也让我有点害怕。

我说:就为穿一件衣服?她说:因为值得。

值得?

当然啦!这是乔治·阿玛尼设计的。她说,穿名师设计的衣服让人特别有自信,不会被流行左右,却可以左右流行。

我的目光久久地停留在她的身上,我尽可能地让眼光变软变甜变粘,发射出足以销蚀掉一切的独到魅力。这是我作为男人的一道小小的秘密武器,对于女人它一向威力无比。随后我真情流露,把手放上了她的肩头,用梦幻一般温存的语调对她说:真希望你不要这样流行。

她笑起来,看到我这副样子,就像受到催眠一样,迅速凝固成一尊性感的雕像。我内心得意,感慨她到底还是年轻。我再一次低声地恳求她,手的动作也更大胆了一些。终于她扑哧笑了,用一种故作天真和柔媚的语调对我说:今天我不就是为你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