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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对母胎有何影响?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征,是孕妇特有的疾病,每10名孕妇就可以有1名罹患。主要症状是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水肿、蛋白尿。按病情分为轻、中、重度。重度患者占整个发病人数的1%左右,可伴有头晕、头痛、视物模糊,最严重的可发生抽搐,此型称为子痫,如处理不当,可危及母亲和胎儿的生命。医学上一般将发病机制尚未完全清楚的疾病称为“综合征”,本病的发生机制至今也不太清楚,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就是该基本特征是血压升高引起全身小血管收缩与痉挛,导致心、脑、肾、视网膜、胎盘等脏器受到损害。

妊高征对胎儿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由于胎盘小血管痉挛,可造成急性动脉硬化,致使胎盘供血不足,必然影响到胎儿的正常生长和发育,严重的可致胎儿宫内窒息、死胎、死产或新生儿期死亡,新生儿即使存活也可能是低体重儿。另外,血压急剧升高,可引起孕妇发生子痫,其机制是脑水肿,多发生于妊娠晚期和临产前,少数在分娩过程中发生,偶有在产后24小时内发生,临床表现为昏迷、抽搐、眼球固定、瞳孔散大、牙关紧闭、口角及面部肌肉颤动、全身及四肢肌肉强直等。抽搐常可持续1到数分钟。除子痫外,孕妇胎盘早剥的发生率也增加,易发生分娩时大出血,同样可危及孕妇生命。

妊高征在孕妇中发病率较高,对母胎的危害性大,但只要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一般都能得到满意的控制。绝大多数妊高征在终止妊娠后病情迅速缓解,对重症病例,经24~48小时的积极治疗,疗效仍不满意,而胎龄已超过36周者,应及时终止妊娠。对36周前需终止妊娠的指征是经积极治疗病情继续恶化,尤其是病程已达8周的。一般来说,妊娠7个月以上,胎儿存活的机会较大。

为了预防妊高征的发生,妊娠20周的孕妇,必须每两周化验1次尿蛋白和测量血压。30周以后应每周检查1次。如出现水肿、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检查,以期早诊断、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