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是临床上最常用的药物,孕妇使用不当也会对胎儿造成危害。下列几种抗菌药物孕妇不宜使用。
(1)磺胺类。常用的如复方新诺明,磺胺密啶等。孕妇用药15分钟后胎儿血中药物浓度可达母体的80%~90%。由于胎儿对磺胺类的解毒能力低、排泄慢,故最后胎儿血中药物浓度可超过母体。妊娠早期使用这类药物可能影响胎儿器官发育而致畸胎,妊娠后期使用易使胎儿产生溶血性贫血,还可干扰其胆红素的代谢,使胎儿血中胆红素增高,严重的可致核黄疸,造成死胎,或出生后新生儿智能障碍、抽搐。
(2)氯霉素。此药可影响胎儿造血,使其发生再障。因胎儿对此药的代谢能力差,可在胎儿体内蓄积,影响新生儿的心血管功能,致使其出现呕吐、呼吸急促或不规则,肤色发灰,低体温、软弱无力等症状,以致造成死亡。这在医学上称为“灰婴综合征”。
(3)四环素。四环素可与钙盐结合,对胎儿的骨及牙齿的生长均可产生不良影响,可造成牙釉质发育不良,长骨生长迟缓。如怀孕后期应用,可使乳齿永久性发黄。四环素还可沉积于眼球组织,引起先天性白内障。
(4)氨基甙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等都属于这一类。可引起先天性耳聋,大剂量可导致流产。
总之,孕妇如发生细菌性感染疾病,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用药。一般来说,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红霉素、磷霉素、洁霉素等对胎儿的毒性较小,因为它们产生抗菌作用的机制是阻碍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而人体的细胞只有细胞膜,没有细胞壁,所以对人体基本无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