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生个聪明小宝宝
14622600000059

第59章 哪些情况必须采取引产措施?

引产包括中期和晚期引产两大类。妊娠3~6个月的引产叫中期引产,使妊娠终止。妊娠28周以后借助药物诱导的分娩方式为晚期引产。引产可使胎儿及早脱离不良环境,提高新生儿成活率。

中期引产主要用于治疗疾病或计划生育,如孕妇患有高血压、肾炎、结核等疾病,继续妊娠对母体不利,或计划外怀孕、未婚先孕等。

晚期引产主要应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过期妊娠。超过预产期2周,B超提示胎盘功能不良,继续妊娠对胎儿不利。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已达37周,无论治疗有效与否均应引产。妊娠未满37周,但经治疗病情无明显好转者也应引产。

妊娠合并心脏病、慢性肾炎、糖尿病、肿瘤。

胎膜早破,自动破膜24小时未临产。破膜距分娩时间越长,继发宫内感染的可能性就越大,羊水流尽时子宫紧裹胎体,可致产程延长。

羊水过多。尤其是急性羊水过多,腹部过度膨胀出现压迫症状,宜行人工破膜引产。

羊水过少。子宫紧裹胎体,胎体聚集,容易发生胎儿宫内窘迫和新生儿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