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莫是一个普通的美国人,但却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因为留胡子而被关进监狱的人。
帕莫身材高大,性格开朗,下巴蓄着一部浓黑的胡子。
1830年,42岁的帕莫带着妻子与两个儿子,来到菲奇堡市。然而,菲奇堡市的市民有个风俗:当地男子不许留胡子,在市民中从没有人留胡子,因而他们一点也不喜欢这位来自异乡的大胡子男人。
当帕莫来到市区时,人们向他发出一阵阵极不礼貌的哄闹。孩子们拾起地上的石块向帕莫投掷,还有人把脏东西泼在他家的门窗上。
这天下午,帕莫出门去买东西,刚走出门口,身后冲出四条汉子,拦住他的去路。这四个汉子一拥而上,把他按倒在地,各自拿出预先准备好的剪刀、肥皂、毛刷和剃须刀,强行剃掉了帕莫脸上的胡子!
帕莫怒不可遏地进行反抗,经过一番搏斗,毕竟由于帕莫勇武过人,那四条汉子才四散而逃。
四条汉子控告了帕莫,警察局以伤害罪将帕莫逮捕,并处以罚款。帕莫十分气愤地拒绝,于是被警察投入了监狱。
看守长贝隆尤其痛恨长胡子的罪犯。有一次乘帕莫熟睡的时候,找了几个帮手,想动手强行给帕莫剃胡子,但遭到了帕莫的强烈反抗而未成。
帕莫在狱中写了一份申诉信,通过儿子汤姆拿给了报社,信中愤怒地谴责道:“既然宪法给予每一个公民以穿戴的自由,为什么不容许蓄须留发?”
申诉信发表后,引起了人们的议论。许多人出面支持帕莫。法庭慑于群众舆论,一年后帕莫终于被无罪释放,官方也公开承认他有蓄须权。
约瑟夫·帕莫去世14年后,林肯总统蓄着连鬓胡子进行了他的著名的就职宣誓演说。从此以后,连鬓胡子成为美国男子崇尚的一种时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