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的工作很简单,每天把客人要的饭菜送上去,等他们吃完在把盘子碗筷收回来,送到后厨,会有专门的洗碗工,这点活对于农村的孩子不算什么,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有时候节假日会晚一点,月工资六百,包吃住。 住的是那种集体宿舍,吃的是大锅饭,年幼的我并不厌倦这种生活,反而有点喜欢。 每天在匆匆忙忙中度过,下班后和宿舍的哥们打打牌,到网吧上上网继续玩游戏,或者一块出去逛逛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生活就像强奸,不会反抗就躺下来享受,命运就像工作,你不行了别人上”。是啊,社会在不停的改变我们,如果你敢反抗,只会摔的头破血流。
在当时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赶明我也开一这样的饭店,自己当老板,让他们给我打工,多牛啊。可当我亲眼看到几个喝醉酒的客人因为和老板发生争执后,失手用匕首将其扎死,灯光下泛着白光的利刃,像是幽狱的鬼火一般,触目惊心的惨状,那一滩鲜红的血液像是充斥了我的大脑,可笑的理想成为泡影。 那一年,我第一次看到了杀人,知道了原来社会上还存在暴力这种东西,知道了人的生命原来如此脆弱,从那以后,饭店就关门了,我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宣告结束,同事们树毁鸟散,那一年,我十六岁。 命运啊,你总是这么不尽人意,无法给人以新的希望,当人们需要你的时候,你总是不停的玩弄于人,可人们还是相信你,因为有的事物,一生也不会改变。 我还是那个我,在黑夜中迷失了归途的孩子,一步步平淡的消耗着自己的青春,喜欢听杰伦的歌,喜欢玩我一直不会厌倦的网络游戏,因为这是另一个吸引我的事物,我网恋了。 网恋,我第一次知道游戏原来可以这样玩,和她约定好时间一起上线,在游戏里游山玩水,打情骂俏,一起去逛自己不敢触及的领域,一不小心被强大的怪物虐杀,听她傻傻而又深情的话语,老公,我们死也要在一起。 懵懵懂懂中,我好像又知道了爱情这个词语,我在心中暗暗起誓,将来一定要娶这个叫雪儿的女孩。
在家待业的日子,我又想起了学校,想起了同学们一张张纯真的笑脸,充满欢笑的童年时代,记得有一次语文考试时,作文我给写了一首诗,大致好像是这样写的“我们沐浴在金色的童年里,仰望天空掠过的飞鸟,如果给我一双这样的翅膀,晃荡的青春或许会充满希望…”当时写完觉得自己特牛,事后就拿给同桌看了我的处女诗作,谁知道那丫头用一种无比崇拜的眼神看着我说,这真的是你自己写的吗,你确定自己不是抄的?在数年后我仍然没有忘记她那句话,在别人看来这是怀疑的语气,在我的思维里这是对你作品的一种肯定和喜欢。当时她的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看着我,眼神突然有些异样的怪,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只好脸红着结巴道就是我写的,后来才告诉我,她特喜欢现代诗,特别是席慕容的。当试卷发下来后,我看到自己的作文只得了三十分,(满分是四十,我一般都是37…39的)我没有为了这事生气懊恼,在心里骂语文老师没水平。以后我又写了很多小作品,拿给同桌那个女孩看,她夸我长大肯定是一诗人,哈,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隐约记得她好像叫什么蕊来着。
童年的剪影不停的在脑海里播放着,像是一张张许久不听的CD,尘封在被人遗忘的角落里,忽然有一天被我翻了出来,有的已经损坏不能播放,有的断断续续有很多的杂音,我懒的修复,擦拭,珍藏已经足够了。 这中间唐僧来找过我,说他在一学校学计算机挺不错的,问我有没有兴趣,我的潜意识告诉我,你喜欢的只是游戏,不是电脑。说实话经过几个月的打工生涯,我已经对学校提不起来丝毫兴趣了,我向往的是简约而又自由的生活,以前是,现在也是。 在这个残酷而又现实的社会,没有人会像父母那样对你,你能做的,只有靠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在逆境中不断提升和锤炼自己。青春其实可以有很长很长的时间,在生活的点滴里慢慢体现自己人生的价值,年轻的朋友们,千万别把青春当烟吸,害的不光是自己,还有家人和朋友。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因为过早的辍学而走向堕落,常常会看到十六七岁的少男少女嘴里叼着烟卷,旁若无人的走在大街上,出入于各种夜场,手上,胳膊上纹着不知名的彩色纹身。我不知道这能代表什么,那个年代的我还不知道时尚是什么意思,却已经懂了引起异性的注意和青睐。
炎热的夏日,知了死了娘似的不停叫唤着,繁茂的大树把毒辣的阳光分割成一块块碎影,凌乱的洒在绿荫场上,时光就像我手中提着的冰镇可乐一样,一点点的被吸食完毕,不得不说足球真的是一种很能吸引人的运动,连我这样的书呆子也要放下手中的小说,眯起眼睛欣赏着那一个个矫健的身影。好像是特意为了吸引草地上坐着的一堆女生,每个人都尽情地挥洒着自己热情的汗水,可怜的球在一群少年的脚下被争来抢去,他永远不会知道,这到底是为了什么。也许我们的命运就像这只足球一样,在人群和困境之间被踢来踢去,时而临近了胜利的大门,却又被一脚踢出很远很远。这个时候的唐僧总是会买两份冷饮,坐在树荫下跟我胡吹海喷一个大课间,从我们备受喜爱的电子游戏到古今中外的历史人物,从某某明星又出了什么专辑唱片到某某班花又和谁谁谈了恋爱。 在校园的时光好像永远用不完一样,我清晰的记得,在我暗恋了王珍珍几个月后,终于鼓起勇气写了一封我自认为文采飞扬,情真意切的情书,并又鼓足了勇气亲自颤抖着双手交到她手上的时候,这朵班花竟然连看也没看,直接又还给了我,完了还送我一个迷人的微笑,小秀同学,我有男朋友了。偶麦嘎的,我在心里骂了无数遍我辛苦建立起来的感情情报信息网,直到这事过了好久我才知道,她对每个追求他的男生都是这样的回答,至于那传说中她帅的离谱的男朋友,到毕业也没有人见到过。
学生时代是值得怀念的,有太多太多的零碎回忆,年轻像秋天落叶一样吹起又吹下,带着戏虐的表情,嘲弄每个人办过的傻事,淡淡的,暖暖的,又以一种微笑延续我们接下来的故事。生活这个大舞台,需要各种各样的演员和道具,有思想,有上进心的人往往能成为演员,而有的人却只能成为道具任人摆布,玩弄。 在家里的两个月是迷茫的,趴在玻璃窗上的苍蝇,眼前一片光明,却找不到出路在那。 直到有一天舅舅突然来到家里,小秀,跟你说个事,我们工地上缺一打杂的,一月九百,管吃不管住,你考虑下能干不,老在家歇着也不是事。民工,这是我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名词,开玩笑,让我一细皮嫩肉的孩子干那玩意,那能成吗,可一听说每个月能拿九百块,当时我就心动了,当服务员攒下的那俩子儿早已挥霍的差不多了。我并没有立即表态,只是告诉舅舅明天给他答复。 夏天的夜空永远是那么美丽,明亮的星星缀满了整个天际,带着乡村的那股泥土气息,孩子们疯了似的玩闹,一张张花猫一样的脸蛋洋溢着快乐的表情,不知名的昆虫频繁的鸣叫着,这时候我总是喜欢蹲在路灯下看老人们下象棋,打小我就喜欢下棋,象棋,军棋,跳棋什么的,感觉这玩意玩起来非常有趣味,经常会在吃罢饭后拉着爷爷或者爸爸杀上两盘,不过总是输,有时候也会赢,看得出来他们是故意让我的。 晚上躺在床上想了好多好多,看着窗外依然闪烁的星光,孤独的点缀在浩瀚的夜幕之上,一颗,两颗…每一颗都分开的好远好远,不知道它们有没有生命,会不会突然间熄灭,就像餐厅的老板一样,在而立之年突然夭折。
不知不觉我好像看到了一座座从未见过的城堡,高大的白色城墙,一排排威严孔武的卫兵,城楼上有人正吹奏着白象牙制成的号角,无数的彩旗插满了城池各处,在我的面前站着一位衣着华丽的长发公主,在她的脚下,身边开满了许许多多五颜六色的鲜花,正用迷人的微笑看着我,小扇子一样的长睫毛忽闪忽闪个不停,我突然发现她特像我初中时那个同桌,可我怎么伸手也触及不到她,好像是空气一样被隔空,我一直在追,她一直在移动,后来我改作了奔跑,一直没有停下来过… 夏末的太阳起的那么早,像晨练的老头老太太一样,每天都在我睁眼之前,就早早的来到了自己的岗位上。
揉揉眼,伸伸腰,脑袋居然还是昏沉沉的,想想昨晚上那个梦,感觉很好笑,其实睡觉前我就想好了,今天就去试试那份工作看,谁叫咱不想上学了呢,希望不会太累。 啃完了两个烧饼,喝完一碗放了不少糖的鸡蛋茶后,又接受了妈妈念经般无休无止的千叮咛万嘱咐,到了那里好好听你舅舅的话…不要跟人家闹别扭,发脾气…太累了想回来就回来…路上注意安全…一定要吃饱… 我不知道是否全天下的母亲都像我妈一样这么啰嗦,索性没听完就一溜烟跑了出去,到公共汽车站等舅舅。 这是一栋刚建了一半的大楼,好像听人说是什么研究导弹的,到处散乱的堆放着建筑材料和废弃物,夏天雨水多,坑坑洼洼的路上布满了很多小水坑,稍不留神就会溅上一裤腿的泥点,在我们长途跋涉终于艰难的来到了工地的三楼时,有很多工人们已经站成了几排的方阵,前方一个领导模样的中年人正在进行点名,王夏利,到…徐富贵,到…张昆,到…每一个名字念完后都会有一个懒懒的声音回答到。 破啰嗓子让人听着及其不舒服。点名很快就结束了,他们各自开始整理自己的工具,准备着投入到新一天的劳累中。 王哥,这就是我昨天跟你说的人,我外甥,你看来咱这混碗饭成吗?舅舅一边帮我引荐一边慌忙摸出香烟递到破啰嗓子手里,完了又殷勤的拿出打火机帮他点烟。 多大了,叫什么名字? 破啰嗓子长的不算肥胖,中等身材,黑黑的脸膛上好像带着一股诡异的笑。陆小秀, 十七了。 还行,先试试吧,头三天没工资,管吃饭,在我这干活可不准偷奸耍滑。 我说好。 你先带他熟悉熟悉工地,完了找一熟练工带他。 成,没问题。
说实话我打心里不愿和他多说话,光是那破啰嗓子就够让人反感的,可我又不能表现出任何不满的情绪,当下就跟着舅舅走开了。 我看到了惊险万分的火花飞溅,电钻和机器轰鸣的声音不停刺激着耳膜,硕大的工地上地处都是忙碌的民工们,用汗水和力量浇灌着这不知何时才能建成的大楼,地上布满了厚厚的尘土,有的人随意跑到墙角就开始撒尿,甚至连个坐的地方都找不到。 这一切的一切慢慢充斥着视线,似是一场忙碌的闹剧,可偏偏却又是这样真实,在舅舅发现找不到我的时候,估计我早已经溜回了家里。我确定自己算是一个讲卫生的孩子,这样的环境对于我来说,真的太难接受,没有想象中的苦与累,没有想象中当九百块钱发到我手中时那份喜悦,就这样退出了,我输给了自己,即使已对世事了解了甚微的几分,可自尊心还是很重要的东西,因为我还是个孩子,最起码在当时我会认为,这是很没面子的工作,会被别人耻笑,看不起。
妈妈说不愿干就不干,在找别的工作就是了,如果你还想上学的话妈也支持你。 我很庆幸我有这样一位好的妈妈,最起码她不会像别的母亲一样硬逼着孩子学这学那,他很尊重我,我也很爱她。
我是个脆弱的孩子,需要人呵护。 十七岁的男孩,恐怕很少有人会理解青春的重要性,每天都在欢笑和玩闹中度过,为了一件小事而和爸爸妈妈大吵大闹,赌气不吃饭,甚至离家出走。为了一句口角而组织人马和对方打架斗殴,在父母的苦苦哀求下,仍然被学校给于记大过处分。 看到商店橱窗里挂出的新款时尚服饰,伸手摸摸口袋,然后一脸惋惜的默默走开。十七岁,女孩子们已经完全领悟了漂亮这个词的含义,每天在镜子前打扮用的时间会逐渐增多,别扭的穿起高跟鞋,甚至会画一些简单的妆,会为了一些小矛盾而哭红了鼻子,当然,女孩的感情更脆弱。 总之,在这样的年纪里, 快乐仍然是永恒不变的主题,夏季的天空时而会下些雨,噼里啪啦的四处敲击,不怕感冒的人手拉手光着脚丫在雨中狂奔,地上的水花蹦起来又落下,很快又被雨水所覆盖,消失的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