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浪漫青春九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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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淡淡的轨迹

虽然我年轻,可不是不懂道理,为人处事要见好就收,才不至于惹到太多的麻烦,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一场风波就这样平息了,我对李萍说:“没事了经理,他应该不会回来了…” 李萍看了看我,想说什么又忍住了,只得转身对围观的人们说道:“大家散了吧,一场误会而已,没什么好看的。”说完就转身又往楼上走了,高跟鞋踏在地面上的声音显得格外冰凉。 这时候小雅从吧台里走出来,小丫头好像是受到了惊吓,害羞的站在我面前说了声谢谢你,我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蛋显得十分可爱,就忍不住用手捏了捏,说:“不用怕,有我呢。”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觉的自己特英雄,就像古代纵横江湖的侠客一样,一怒拔剑为红颜。 可我忘了身边还有于超和张朋这两个死党,听完我说的话后立马默契的发出“嘘”的一声怪叫,就跟事先就商量好的似的,而且同时还咧着嘴把脑袋摇来摇去的,样子特滑稽。小雅忍不住掩起小嘴咯咯的笑了起来,我走过去给他俩一人赏了一脚,又说道:“晚上出去喝酒,我请客。”

谁知这俩小子比谁反应都快,故意把嗓门提高了叫道:“秀哥呀,是喝喜酒吧,要不要把嫂子也带上啊。”听到他们这样说的小雅立马涨红了脸,走过来**道:“瞎说什么呢你俩,谁是你嫂子啊。” “哎哟,我们又没有说你,你激动什么啊,不打自招了吧,哈哈哈。”

“你们…。”

小雅这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我看着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样子,觉得特逗,平时挺活泼的一个女孩,一到这事上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我敢肯定小雅的单纯不是装的,而是渗透到骨子里那种对异性的矜持。我不免生出了逗逗她的想法,不顾周围进进出出的人,一伸手就把她揽到了怀里,抚摸着小雅瘦瘦的香肩,一股少女特有的清新味道和柔软让我有一种触电的感觉,我发誓我是第一次这样楼着一个女孩子,而且还是在这种公共场合。

在于超和张朋惊讶的表情下,小雅好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小兔子,伸手在我腰间的软肉上狠狠的掐了一下,迅速的又跑回了吧台里,疼的我赶紧用手去摸被掐的地方,呲牙咧嘴的直吸凉气,小丫头下手还真狠。 张朋拍拍我的肩膀,像个上级领导一样,扶了扶他古板的黑框眼镜,装作意味深长的说道:“小秀同志呀,你这招英雄救美用的是恰到好处呀,表现不错,为我们辉煌的泡妞事业又划下了历史性的一笔,这个鉴于…” 我不等他贫完就一巴掌拍在了他鸡窝一样的头上:“赶紧滚,玩你的游戏去。”

在最浪漫的年纪,上天让你我相遇,初恋是苦涩的青苹果味道,每尝一口,就会心跳一次,水晶之恋写着我们的故事,结局叫做未完待续…

我坐在电脑前翻看着这篇初中时代写的小短文,感觉上天在安排每一次邂逅的同时,就已经注定了无法改变的结局,我们像是被关在一个巨大笼子里的小鸟,即使飞的在高,飞的在远,仍然逃脱不掉命运的洗礼,就像孙悟空永远也逃不出如来的手掌心一样。 正在我随意翻看着别人的QQ空间时,看到小雅的QQ上线了,灰白的图像变成了一个看起来很可爱的图标,我发出一条消息:“下班后我们出去玩吧。” 很快她就回了过来:“恩,可不可以带莎莎一块去。”

“莎莎?只要是美女就行啊。”为了体现我的流氓气质,我还特意打了一个巨大的双眼冒着红心的表情。小雅回了条“你去死。”

“就这样,等会见,我下了,免得让经理抓到我上班时候上网。”

发完就关闭了电脑,抽出磁卡。 继续等待着这些被网络毒害的青少年的传唤,“网管,帮我拿十张梦幻西游200点的点卡…” 这是某个沉迷于网易这款Q版大作的人民币玩家,为了一件装备而不惜代价。“嗨,帅哥,帮我买一瓶水晶葡萄好吗,人家要冰镇的哦。”这是某个花痴级少女在努力的扮演着卡哇伊的角色,以此来让异性关注她,其实不用这种夸张的语调,光是那身非人类的装扮就足以引起男性同胞们荷尔蒙高速分泌了,我甚至有一种想要走过去说“大姐,如果你裸体的话,我想效果要比这个好很多”的冲动。“网管,我的电脑怎么又死机了,还让不让人玩了…”当我走过去看到电驴上几十个激情大片的下载进度条后,我强压住心里的怒火,说了句:“兄弟,看的完吗…” 然后轻轻按下重启的按键后扬长而去,还原精灵会帮我解决这一切。

这就是工作啊,在周末这两天我们全体员工如林枪弹雨中的革命战士一样,纵横穿插在战场的第一线,无时无刻不在忙碌中进行着,解决着未成年和已成年的玩家们各种各样的需求。 是的,我喜欢落日的景色,很早以前就喜欢,现在仍然不知疲倦的喜欢着,可前者与后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当夕阳用它奇异的魔法染红了山河,黄昏下的马路上迎来了一天中最后一个车辆的高峰期,蓝领阶层的人们骑着廉价的自行车,忙着出入与各大超市和菜市场,选购着今天需要采购的晚饭材料,身穿职业套裙或衬衫系领带的白领精英们,则争先恐后的抢坐着偶尔才会有一辆打着“空车”标志的出租车,在华灯初上的夜色下,驶向不同的方向。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默契,难道我们生活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新时代,为的只是一种叫做生存的东西? 终于,在漫长的等待里,终于迎来了新一批的革命战士,他(她)们会从我手里接过热血的钢枪,为自己的网管事业奋斗到天亮,至此,我们可以长出一口气,用平稳而又潇洒的语调说“下班了。”

我,于超,张朋,小雅,于莎莎走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有打有闹的奔进离我们最近的烧烤区域。 点了一条烤鱼,二十块钱的羊肉串,十块钱的板筋,一些烤蔬菜,外加喝酒时必不可少的传统大菜—五香花生米。 当两整捆啤酒被搬上桌子的时候,两个小女生用看怪物一样的目光瞅着我们,最后于莎莎说话了:“你们是要准备把酒打包带走吗?” 可当一杯杯啤酒被我们像矿泉水一样喝下去的时候,两个小丫头已经完全被震惊了,估计她们从没见过那几个同龄人敢像我们这样喝啤酒的,也更不会知道我家卖过几年烧烤的光辉历程,从我上初中开始就已经把这玩意当饮料喝了。

几杯酒下肚,大家的话闸子就打开了,从小时候我们仨光着屁股到河滩里摸鱼捉螃蟹说到上小学于超在女老师的抽屉里放死耗子的英勇事迹,我清楚的记得在我们猫着腰躲在办公室窗户下等待女班主任走进去后的强烈反应,随着她拉开抽屉的一刹那,堪比汶川地震一样强悍的女高音尖叫声迅速充斥着我的耳膜神经,像超声波般不停的冲击着我们的视听极限,似乎连那栋坐落在乡村角落里的三层小教学楼也好像有随时崩塌的危险,我真后悔当初不应该为了求取最真实的效果而离的那么近。事后校长召开了全体师生大会都没挖出来是我们干的。

小雅和于莎莎听着我们嘻嘻哈哈的回味着童年时候做下的经典事迹,也跟着嘻嘻的笑了起来。还有一件事最为经典,记得那时候古惑仔系列电影盛行的时候,我们六年级的一些好战分子分成了以于超为首的红兴势力,而另一个班的一个外号叫黑熊的家伙则为首形成了东兴一派,经常在放学后叼着烟卷打群架,不过谁都没敢拿家伙,虽然当时的我成绩很优秀,可这并不代表我不喜欢玩。

想到有一次黑熊打急了,捡了块砖头便向我砸了过来,哪知混乱中于超冲过来替我挨了这一砖,当时看到于超头破血流倒地的样子,黑熊脸都吓白了,背起于超就往医院跑,以为自己打死人了,那一砖足足让于超睡过去了三天,幸亏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等他醒来的时候,黑熊已经被学校给开除了,后来黑熊主动找到了我跟于超,说自己只是一时打急眼了,并没有想要下这么重的手,并且让自己爸妈赔了于超家一笔不少的钱,这小子家挺有钱的。从这以后,还经常请我们出去喝酒吃饭,出去玩,他说特看重我们的兄弟义气,为兄弟能两肋插刀,铁头挨砖,就这样,我们一直玩到初中毕业,直到现在。

而当年的黑熊就是现在我眼前正咧着大嘴笑的张朋。我望着像被一汪水墨染黑的天空,静静的享受着夏末吹来的凉风,所有的回忆在不知不觉中慢慢透明,人生的美妙就在于朋友带来的关怀,家庭带来的温暖,爱人带来的幸福。想到这里,我自顾自的喝着闷酒,看着他们用幼稚的石头剪刀布罚酒喝,像森林里的快乐精灵一样,没有忧愁,没有烦恼。我又想到了唐僧这个在外边的城市上学的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看到他那张猥琐的脸,总是装的跟童话故事里的巫师一样,在大多数的时间里保持着沉默,但是经常会做出一些违背常理,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打个比方,有一次我们在网吧里上网他因为急着上厕所兜里没带纸,情急之下就翻开旁边韩小雅的包,在我们目瞪口呆的表情下拿出一包卫生巾就冲进了WC,如果说这一举动足够让人接近崩溃边缘的话,那接下来发生的事会一下子把你推到崩溃的无底深渊,在我们等待了若干分钟后,唐僧出现在了我们面前,一脸疑问的看着韩小雅:“小雅,你用的纸在那买的,怎么这么厚,我都用不习惯…是不是什么最新产品啊…”(全体晕倒,娇生惯养害死人啊)

“想什么呢小秀,来喝酒。”

于超的话把我拉回了现实,我举起杯子跟他碰了一下,一饮而尽,就这样,我们不停的喝,不停的说话,不顾周围人们异样的目光而放声大笑。在我喊来服务员结账的时候,被告知账已经结过了,闭着眼我都知道又是张朋这小子趁着离开的时候偷偷买了单,他知道现在的我过得也不怎么样,只是个每月拿着几百块工资的打工仔而已,我为有这样知心的兄弟感到自豪。五个人跌跌撞撞的走在马路上,看着小雅因为喝了酒而红扑扑的小脸,我一把把她搂到了怀里,小雅则用左手揽着我的腰,就这样勾肩搭背着闯进了钱柜的大门,几乎每次喝完酒我们就会去KTV里唱歌,有时候也会去蹦迪。

坐在柔软舒适的沙发上,喝着小瓶的青岛啤酒,在五彩斑斓的灯光里,于超拿着麦特深情的和于莎莎合唱起了珊瑚海,尽管他们的声音和歌词无法同步,而且调跑的也不是一星半点,可这并不影响我和小雅几近疯狂的调情,在酒精的作用下,我们大胆的互相亲吻着。我仿佛感觉全世界的幸福都凝聚在了这里,年轻的两颗心交织在一起,互相输送着永无止境的爱意,对!我敢确认这不是在玩堕落少年所谓的暧昧!在这个把我爱你当做你好来说的时代,十七岁的天空总是晴朗的惹人疼爱,虽然早恋早已不是什么新奇事物,可我仍然想要抱紧这单纯的恋爱,手拉手走过最美妙的路脉,这样的年纪我们都不要说爱,因为我们要为自己的青春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