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语文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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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繁体字和简体字

这个题目我想也许读者会倍感兴趣。当今在我们生活中须臾不能离开的语言文字,存在着一些常常牵动我们的脑神经、迫使我们非着力思考不可的问题。其中,较为敏感的一件事,就是我们在读书写字中遇到的繁体与简体问题了。得益于科技的进步,如今计算机中有了繁简体字可以自动转换的设置,解除了使用计算机打字写作时的诸多不便,让我这个时而要用简体、时而要用繁体的笔耕老农也减少了打字为文时的不少烦恼。

说此事牵动人心,最具体的例子莫过于连续两年在举世瞩目的全国“两会”期间都有政协委员郑重其事地提出“恢复繁体字”的问题:2008年宋祖英、郁钧剑、黄宏、关牧村等21位文艺界的委员向大会提交了在小学恢复繁体字教育的提案,而2009年潘庆林委员更是提交了一份关于分批停用简体字、恢复繁体字的提案,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以至引发某些网站为此组织网上的专题对话,不同意见的争辩迅速在千百万网民中传播。笔者对这件事的第一反应是,我们毕生从事的语言文字工作,正日益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再也不仅仅是少数语言专业人士关在书房里苦苦钻研、坐而论道的学问了,这该是一件多么令人鼓舞的事!

回想此前笔者也曾连续三届参加全国“两会”参政议政。那时我们与会的几位语言学界代表委员,如王均、许嘉璐、邢福义、徐思益、刘焕辉、林茂灿等,每每想到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会议期间就会聚在一起议论一番,并共同起草相关提案。而国家语委的领导也十分重视此事,总会在会议期间设法会见代表委员,直接听取我们的意见。记得在每次提出的提案中,关于为语言文字立法的问题及关于加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问题始终是我们关注的热点。经过多年的努力,语言文字立法的问题终于在21世纪初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完成公布而得到实现,结束了我国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无法可依的历史,从此可以依法办事了。

近期议论纷纷的繁体与简体问题,焦点集中在要不要取消简体字上。我们不妨回头看看半个多世纪以来实行汉字简化的情况:从1956年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1964年公布《简化字总表》以来,半个世纪中《汉字简化方案》一直在各级学校教育、文化科技事业、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乃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得到广泛的应用,并成为联合国采用、国际公认的中国法定文字。无数事实说明,半个多世纪以来,汉字简化在我国社会发展中,特别是在扫除文盲、普及教育中发挥了无可争议的作用。一个初进小学的儿童,打开课本第一课是“開學了”这三个字,该有多少笔画?现在改为“开学了”,又该省去多少笔画?孰难孰易,不是很明显吗?对一部分汉字进行简化,无非是为了减轻学习汉字的负担,让汉字能更方便地为更多人掌握,这实际上是促使汉字在社会上能更广泛地传播、更迅速地普及,这有什么不好呢?

众所周知,语言是发展的,记录语言的文字也是发展的。汉字发展迄今已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近期中央电视台多次播放的八集电视片《汉字五千年》,就生动地反映出汉字发展的历史进程。从早期的甲骨文到今天的通用汉字,期间发生过多少变化!时而笔画有所增加,如金文相对于甲骨文;时而笔画有所简化,如小篆相对于金文;一直到了楷书时代,才基本上稳定下来。在汉字演变过程中,繁简互补是总的现象,但随着使用文字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的心态往往是趋向于简化一些,方便掌握一些,历来都存在一些简笔字和手写俗字,如两人为“從”(从)、三人为“衆”(众),这样的简化并非始于现代,而是早已有之的。今天我们推行的简化字中,不少正是来自古已有之的简笔字和民间通行的俗字,就连如今常常受到非议的以“刘”代“劉”、以“后”代“後”等现象,也早在古代就存在了。在制定简化字时,我们应充分考虑吸收已在民间流传的简化字,并体现出语言文字约定俗成和确立语言文字规范宜乎从今从众的原则。这无疑既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没有背离汉字发展演变的规律。

诚然,在简化过程中,有个别字考虑欠周,没能很好体现简化汉字简易性和区别性相结合的精神,这当然是值得商榷的,也是完全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适当修订的。例如,大家常提到的“一字多用”问题,拿简化字“干”、“后”来代替几个原意不相同的同音字,难免带来使用上的混乱。“同音代替”范围过大,确是一个问题。但瑕不掩瑜,这毕竟只是局部的现象,抓住个别瑕疵而全盘否定简化字的作用,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了。汉字千百年来承载着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对汉字的任何一种改革,哪怕是局部的简化,都是绝不能损害到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的。我们完全理解反对简化汉字者担心汉字简化会有损中华文化传承的心情,因为几千年来代代相传的灿烂文化都是通过传统的汉字传承下来的。问题在于,没有实行简化以前的传统汉字能够很好地传承历史文化,难道给传统汉字做了一点改革,简化了其中的一部分汉字,传统文化的传承就马上会面临灭顶之灾?所谓“繁体字传承传统文化,简化字破坏文化传承”的说法,对汉字简化所带来的破坏性的描述,未免太夸张了!我们必须明白,文化的传承跟承载文化的语言文字之间并不存在固定的相配关系。用古老文字传承下来的传统文化,同样可以用发展了的现代文字来传承。传统文化可以用直接读懂古书的方式来传承,也可以通过专家的研究和诠释乃至转译为现代语文的方式来让更多的人间接认识和传承。

对于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为了让它普及到千百万普通人民中去,形成精神的力量,为提高民族的素质作贡献,长期以来许多对国学深有研究的学者,在提高和普及相结合上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们自身是直接的传承;而广大人民群众,受文化程度的限制,包括受未能熟练运用传统汉字的限制,不是也同样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来掌握优秀的传统文化,传承并弘扬这些传统文化吗?更何况繁体字与简体字之间只不过是字体繁简的差异,并非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套文字,是不存在难以逾越的鸿沟的。目前已简化的汉字,不算偏旁类推的话只有五百多个,使用简化字的人实际上还同时在大量使用未经简化的繁体字,使用简化字的人和不使用简化字的人,彼此文字上互相适应的难度并不像主张取消简体字的人所想象的那么大。因此,我想既然简体字已经推行了几十年,已经深入人心,也已经作为国家语文政策的一部分立了法,大可顺其自然,就算存在不够完善之处,尽可斟酌修改,使之更加完善,完全没有必要大动干戈,把它完全推倒,再走回全部沿用繁体汉字的老路了。

当前我们完全可以让繁体字和简体字并存下去,在全球华人世界的汉字应用中来一个和谐共处,繁简由之。同时,我们也要提倡相互适应,相互补充。用惯简体字的人有空学学自己生疏的繁体字,争取“识繁用简”;而用惯繁体字的人也不妨抽点时间认识已经简化了的简体汉字,做到“识简用繁”。这样一来,繁体与简体的争议也就自然会偃旗息鼓了。2009年8月,新编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个汉字用字的规范收了八千多个汉字,是经过专家们多年的研究整理,在1988年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我们相信,其中修订的部分,一定是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斟酌定夺的。我认为,规范化应该是我们当前考虑汉字应用的重点,简体也好,繁体也好,一定要从规范的角度来认识。国家已经正式公布的简化字属于今天的规范汉字之列,要承认其法定地位。没有经过国家正式认定的简化字就不是规范汉字,而大量未经简化的汉字,不论其字体多复杂,都属于规范汉字。换句话说,在使用的汉字中,大部分没有简化的字,不存在简体与繁体之分,是全球各地华人共同认同的规范汉字。

让我们大家都来提倡使用规范汉字,对规范汉字中那一部分繁简有别的字,就互相尊重,繁简由之吧!我这个看法也许有人觉得是在和稀泥,但我认为这是当前最切实可行的办法,既不会影响繁简汉字各自充分发挥作用,也不会影响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