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无冕之王:吕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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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开启盛世

文帝即位之时,不仅国家财力严重不足,人民生活还相当困顿。造成这种贫困的状况,是由于“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农民遭受残酷剥削,淫侈之风日益严重,以及社会背本趋末的结果。这表明汉初一度缓和的社会矛盾,到文景时期又逐渐趋于表面化。社会矛盾的加剧,导致民不聊生。怎样才能解决这个矛盾?怎样才能求得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文帝继位之后,年轻的贾谊作《过秦论》,为文帝提出治国的根本方针为“牧民之道,务在安之”。

这股要求安民的社会思潮是惠帝以来朝野共同的要求,也是巩固西汉统治的需要。

在“安民”方针指导下,归纳起来,文帝采取的措施有:减省租赋、减轻徭役、令列侯归国、弛山泽之禁、废除过关用传制度、人粟拜爵等措施。

文帝在位二十三年,车骑服御之物都没有增添,屡次下诏禁止郡国贡献奇珍异宝,平时穿戴都是用粗糙的黑丝绸做的衣服;文帝为自己预修的陵墓,也要求从简。在中国历代帝王中,文帝是一生都注重简朴为世人称道的皇帝。由于文帝采取了上述的方针和措施,就使当时社会经济获得了显著的发展,统治秩序也日臻巩固。

西汉初年,大侯封国不过万家,小的五六百户;到了文帝和景帝时期,流民还归田园,人口迅速繁息。列侯封国大者至三四万户,小的也户口倍增,而且比过去富实多了,开始进入治世。

源于文帝时期的“文景之治”,之所以成为封建社会的盛世,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汉初统治者从秦亡的教训中,第一次看到了“民”的力量,认识到这个力量虽在平时不显现,然而绝不能忽视它。

如果过分侵犯了“民”维持生存的起码权利,“民”就不是原来的被动状态,而要以暴力的行动显示出它不仅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强大力量。所以统治者就要对“民”让步,就要顺“民”心。

第二,统治者大力推行黄老政治。汉初统治者,尤其是文帝和景帝,坚持“清静无为”“躬修节俭”,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结果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浪费,解决了秦过分剥削农民、破坏合理的权利和界限的根本问题,这样,就造成一个“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三,文帝个人的励精图治。刘恒即位不久,就废止了诽谤妖言之罪,使臣下能大胆提出不同的意见。秦代以来有所谓“秘祝”之官,凡有灾异就移过于臣下。文帝十三年,下诏废除并且声明:“百官的错误和罪过,皇帝要负责。”次年,他又禁止祠官为他祝福。文帝谦让宽容,以礼相待,自然形成一种比较清明的政治空气。正因为如此,汉文帝的政绩不但得到了后人的赞誉,也得到了西汉末年赤眉军的尊崇,他们攻占长安后,西汉皇陵均遭到严重的破坏,唯有汉文帝的霸陵得到了保护。

第四,废除严刑峻法。黄老思想不仅要求“君正”,而且要求“法正”,在这种思想作用下,汉初统治者坚持除秦苛法。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十二月,除“收孥连坐法”,明令宣布:“现在,废除一人犯罪、家人收为奴婢及各种株连的法律。”这是对旧传统的否定,对成法的改革。

文帝最重要的改革是废除肉刑,改革刑制。改革的起因是缇萦救父。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齐太仓令淳于公犯了罪,应当受刑。

汉代的肉刑主要由黥刑(脸上刺字)、劓刑(割去鼻子)和斩左右趾(砍去左足或右足)。淳于公因为做过官,所以要押解到长安去受刑。淳于公幼女缇萦非常悲痛,便随父到长安,上书文帝,说:“臣妾愿意人官府为奴婢,来抵赎父罪。”

文帝是一个著名的孝子,他怜悯这个女孩的一片孝心,下令赦免了淳于公的肉刑,令其携女归家,并且下诏废除肉刑,改革刑制。

对汉文帝废除肉刑,后世有许多评说,大多是认为出于“悲怜”缇萦,体现了文帝的“德政”。这一刑制的改革,在中国法制史上的意义是重大的,它是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进入较为文明阶段的标志。这一改革,为刑制向新“五刑”(笞、杖、徙、流、死)的过渡奠定了基础。

第五,正确的边疆政策。汉文帝即位后,不仅内政复杂棘手,边境的形势也十分严峻。在国力不强的情况下,面对“胡强南劲”的形势,汉文帝采取了正确的策略,终于赢得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自白登之围以来,汉廷一直对匈奴实行和亲政策,虽然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并不能根本解除匈奴贵族的威胁,双方一直处于战和不定的状态。

文帝在位期间,为了谋求安定的和平环境,对匈奴一直采取克制忍让的态度,继续执行和亲政策,避免大动干戈。

然而,匈奴虽然受益于和亲政策,但是却不信守和亲的盟约,汉廷急需行之有效的御边之策。

当时任太子家令的晁错上书汉文帝,分析汉朝与匈奴双方在军事上各自的长短,建议实行“募民实边”的策略。其主要内容为:在边地建立城邑,招募内地人民迁徙边地,一面种田,一面备“胡”;每个城邑迁徙千户以上的居民,由官府发给农具、衣服、粮食,直到他们能自给为止;迁往边地的老百姓,按什伍编制组织起来,平时进行训练,有事则可应敌,凡能抵抗匈奴人的侵扰,夺回被匈奴人掠夺的财富,则由官府照价赏赐一半。

这些措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改变了单一轮换屯戍的制度,既有利于对边郡的开发,又大大加强了抗击匈奴的防御力量;有利于休养生息,使内地的社会经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为后来汉武帝彻底解决匈奴问题打下了基础。

文帝在北部边疆实行“募民实边”政策的同时,对南越采取安抚政策。

在战国秦汉时期,我国东南沿海一带及岭南一带,聚居着支族众多的越族,被统称为“百越”。居住在岭南地区的越人,因地处“楚之南”,所以被称为“南越”。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统一岭南,在这里设置了桂林、南海、和象三个郡。秦末农民战争起义爆发后,行南海尉事的赵佗自立为王。

汉高祖时,赵佗接受“南越王”封号,从此“称臣奉汉约”,成为西汉王朝下的一个属国——南越国。吕后统治时期,对南越实行经济封锁政策,赵佗即以兵戎相见,与汉王朝分庭抗礼。

公元前180年,吕后驾崩,文帝即位,改变扼杀政策,采取安抚政策,向南越提供发展生产所需的铁器、农具、马牛羊等,并派人修葺赵佗在真定(今河北正定)的祖坟,置守邑,岁时祭祀。又撤掉进攻南越的军官,拜赵佗的兄弟做官。然后,遣陆贾再次出使南越。

在文帝诚意的感召下,赵佗谢罪称臣,从而再次赢得了发展经济的有利条件。到武帝时期,岭南地区经济文化已有较大发展。

由以上可以看出,汉文帝对周边少数民族不轻易用兵,尽力维持相安友好关系,以礼相待,兄弟相称,这对于加强中原人民与周边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增进友谊,起了很好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汉朝时期各个民族之间的融合,对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