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低碳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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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两大阵营的生死对决

哥本哈根大会可以说是一次总摊牌,发达国家内部,主要是欧盟与美国的利益冲突相对变小,其内部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可以起到弥合双方分歧的作用,而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与分歧公开化和扩大化。

仅通过一次哥本哈根大会是难以分出胜负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斗争将是长期而艰巨的,未来的走向很难说清楚。

这是一场谁都输不起的战争。

在哥本哈根大会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斗争的焦点之一是“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发展中国家极力维护,而发达国家却想尽力废除。

在发展中国家看来,它可以为自己构建一道防火墙,在减排中赢得时间,争取主动;对发达国家来说,它是一套枷锁,完全束缚住自己的手脚。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发达国家只有单纯的区别责任,而发展中国家无实质的共同责任。

可能我们很多人会感觉奇怪,为什么发达国家会给自己整个这样的绳索,发达国家能不能解套呢?说到这里,则需要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背景说一下。

前面已说过,欧盟捣鼓气候议题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为了挖美国墙角,只有依靠第三世界,一定要在人数上占优,把场子扯起来。所以欧盟弄个“共同但有区别责任”来吸引第三世界国家,如果没有发展中国家给他帮衬,欧盟这个独角戏唱得也没有意思。

当然我们也可以从历史数据中为这个原则找到理由,自工业化以来,公约附件一国家占全球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78%,而非附件一国家只占22%,而排放温室气体所引发的温室效应,前者却差不多是后者的8倍(贡献率分别是89%和11%)。

所以,欧盟铁肩担道义,我先减排,也算对以前不负责任的行为赎罪。

在谈到这个原则时,很多人可能会为认为欧盟禀承了公平正义的原则,率先承担了国际责任,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而其实那是为欧盟脸上贴金,欧盟根本没有料到中国发展这么猛,当时根本不可能把中国放在眼里。

当欧盟发现发展中国家排的二氧化碳越来越多,其中的中国排放量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时,便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了。

所以,现在发达国家一直辩解区别责任只是道德原则或国际政策,而非法律原则。

这就可能让人感觉奇怪了,当初大清帝国签订的很多不平等条约中国人都遵守了,为什么白纸黑字,欧洲人就开始死活不认账了呢?

对区别责任最先发表看法的是美国,凭什么你欧盟只为争取发展中国家而签署的条约我也必须承认,让俺们发达国家起表率作用也可以,但不能把所有的责任和义务都承担下来,而发展中国家就可以用这个来推脱。

美国的聪明就在于他知道,一旦签字画押,那可脱不了爪爪,会留一个小辫子,哪天发展中国家不高兴了,就会抓一下,搞得难受。

美国也因为这条而退出了《京都议定书》,退出的理由也冠冕堂皇的,只要没有这一条,我们就可以再谈,这也算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

对于当初签下这个条件的欧盟就算肠子悔青了也没有办法,但欧盟不可能就此善罢甘休,必须将这一条从谈判中抹去。

所以我们才有幸看到在哥本哈根大会上的各种表演,死皮赖脸要重起炉灶,以前说的话不算了,一定要改过来,发展中国家每年排放的碳都这么多了,只靠我们发达国家减排,那不起作用啊,地球受不了啊。

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对欧洲及美国的反击,始终是牢牢抓住这条底线,咋可能不算数呢,要让发展中国家减排,坚决不行。欧洲与发展中国家的提案可谓针尖对麦芒,都不可能作出让步。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虽然为发展中国家构建一道防火墙,但也不能做到百战百胜,随着时间的流逝,发展中国家的退路越来越小。

这也缘于发展中国家曾在巴厘岛气候大会上作出了较大的的让步。

由于美国一直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在历次气候大会上美国大多以搅局者的角色出现,美国在巴厘岛发出了强烈的声明,美国有全面退出气候谈判的可能,这确实给与会各国一个下马威,如果没有美国参加的国际性大会实在难以服众。

欧盟开始强烈挽留,作为交易,“巴厘岛路线图”为发展中国家规定了实质的义务,2012年后发展中国家就必须开始减排了,所以“共同但有区别责任”是有保质期的。

美国凭借自己强大的国际影响力,搭乘了气候变化的列车,而发展中国家却不得不为美国买票。

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有那么傻么,明显是自废武功,自断后路。

实际上,中国、印度等国家是强烈反对的,而当时“巴厘岛路线图”能通过,主要是改变了表决规则。

按正常的程序,在协调一致的情况下通过的文本才是合法的,但“巴厘岛路线图”却是以出席并参加表决的2/3多数的方式通过的,或者说是强行通过的,所有才有中国代表在巴厘岛抗议,大会主席含泪道歉的一幕。

“巴厘岛路线图”合法性也一直受到怀疑,但这也成为一个事实,如果过多地纠缠于其合法性,也难以争取多少主动。

对于中国来说,实质是部分地放弃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由于美国实在太牛,如果严格按照“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气候谈判根本不可能开展起来,他将受到发达国家强烈的抵制,而当减排被忽悠成人类的崇高事业的情况下,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已经成为碳排放的大户,再说自己的无辜,就有些欺骗善良的世界人民了。

因此,中国一直强调“两轨”,“双轨制”和“单轨制”同时并行,一起提方案,然后大家一起来讨论。

所谓的“单轨制”即是强调发达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发展中国家啥事没有。而“双轨制”则是所有国家分别根据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的2007年的蒙特利尔气候变化大会上,大会决定成立“《京都议定书》之《公约》附件一缔约方进一步承诺特设工作组”(AWG—KP),专门给发达国家制定指标,即所谓的“单轨”。

而在“巴厘岛路线图”通过后,成立了“《公约》之下长期合作行动问题特设工作组”(AWG—LCA),即所谓的“双轨”,这也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相应的义务。

按气候谈判大会的组织程序,任何讨论都必须是在这两个特设工作组提案的基础上进行讨论,所以说“丹麦提案”的提出是违反大会组织程序的,是欧洲几个发达国家闭门造车弄出来的东西。

欧盟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地抛出所谓的“丹麦提案”,完全不合法,受到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强烈抗议。

可以想象的是,由于众口难调,两个工作组根本不可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各大国都在相互探底,考虑应对之策。

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将可能越来越不利。

如果欧盟和美国实现合流,将给发展中国家施加更大的压力,所以,除了“共同但有区别” 原则外,发展中国家还将寻找其他反击的手段。

发展中国家也面临着一场生死之战,这场战争最终只有一个赢家。

如果广大发展中国家在碳减排的谈判上被分化和瓦解,今后的发展将受到严重的制约,石油和煤炭等资源将不能大规模地开采,只有购买欧盟的新能源技术,其结果是相当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