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秦国的后院起了火,它只好放弃了国际主义精神,暂且按下不表。
秦国很忙很执著,楚国也没有闲着。它派出了抗燕援齐志愿军,其统帅是楚将淖齿。
楚国跟齐国直接接壤,没有秦国那样的障碍,所以楚军顺风顺水地来到了莒。
楚将淖齿率领军队来到莒后,齐湣王看自己身边也没有啥可用的人,就把一切事务交给了淖齿,让他负责全面的工作。
这个时候,齐国只有两个互不联系的孤岛,估计也没多少事务可以负责了。
淖齿掌握了齐国的大权后,发生过什么事,已经没法知道了,但是接下来的一幕让人瞠目结舌。
一天,淖齿把齐湣王抓起来,逼问了他三个问题。
千乘、博昌(今山东博兴)方圆数百里,天降血雨,你知不知道?这两个地方都在都城临淄附近。
嬴(今山东莱芜)、博(今山东泰安)之间大地裂开,都能看到地下水了,你知不知道?这两个地方离都城临淄也不远。
宫门外但闻人哭声,不见人踪影,你知不知道?这事儿就在齐湣王眼皮底下。
齐湣王给了三个相同的答案,不知道。
第一问和第三问带有浓厚的神秘主义色彩,不知道也就罢了,但连不远处的地震都不知道,可见齐湣王不是一般的颟顸。
也许他知道,故意噎淖齿,看他能拿自己怎么着。
淖齿是一个比较合格的老师,把标准答案直接告诉了齐湣王,这些事儿是老天(血雨)、大地(地震)、老百姓(神秘哭声)三者在警告你呢。
结果是,不接受警告的齐湣王,被老师淖齿吊在房梁上,抽筋,极其惨烈地死在了莒附近的鼓里。
无法考证在那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事儿,以至于淖齿用了这样的手段。
齐湣王在逃亡的时候,还能把谱摆到天上去,在莒这块自己地盘儿上,那架子肯定更小不了,对淖齿有什么不恭不敬,可能性在90%以上。也许是齐湣王的态度激怒了淖齿,淖齿咽不下这口气,头脑一热,就这样把齐湣王给结果了。
齐湣王的死,不但彻底打乱了楚顷襄王的计划,也让淖齿本人处在了危险状态,可惜他自己却不知道。
齐湣王死了,可以说是生得不伟大,死得很活该,但是有人并不认为他该死,王孙贾就是其中的一个。
王孙贾当时只有十五岁,是齐湣王身边的工作人员。这样的年纪能在齐湣王身边从事什么工作,实在不好说。但无论如何,这份工作还是很荣耀的。
淖齿杀死了齐湣王,让王孙贾失去了这份荣耀,还让他丢了工作,失了业的王孙贾只好回家。
见儿子今天下班的时间跟往常不太一样,就像古今中外的母亲一样,王孙贾的母亲也少不了问一下为什么。王孙贾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很知道轻重,没有实话实说,只是说,不知道大王去哪儿了,所以就提前下班回家了。母亲教育他,做人要厚道,不知道大王去哪儿了,应该赶紧去找啊,怎么能自己回家了事呢。
听了母亲的教诲,王孙贾毫不含糊立刻冲到大街上,大喊一声:淖齿杀了大王,愿意跟我一起去杀了他的,请露出右臂!大街上一下子就涌来四百多人。这些人突然出击,杀死了淖齿。
齐湣王即便是个王八蛋,那也是齐国的王八蛋,还轮不到你淖齿出手。
四百乌合之众能够成功袭杀一支军队的统帅,让人感觉有点儿不可思议,不过在那种不正常的情况下,出现这种不正常的事儿,倒也算是正常了。
娶老婆的六大步骤
这下,齐国真的成了没有头的蛇了,大王死了,淖齿也死了。
在莒流亡的齐国大臣,有什么事儿都不知道该去找谁拍板儿,报告写好了也不知道该去找谁报批。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流亡政府的人也急需齐湣王的一个儿子来接班,做齐国这列只有两节车厢的微型火车的火车头。
齐湣王被杀以后,他的儿子们为了避免被斩草除根,都躲得见不着人影儿了。王子田法章就跑到了太史敫家里,改名换姓,在太史家做了佣人,主要工作是浇灌花园。因为这份工作,他遇到了生命中的贵人。
王子殿下平时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现在突然参加这么大运动量的工作,多少有点儿力不从心。太史的女儿看王子干活儿如此费劲,不禁动了恻隐之心,给这位并不怎么合格的佣人私下改善了待遇。
王子殿下感动得眼泪哗哗的,一激动,就对这位红颜说了实话。
太史的千金也不禁暗暗称赞自己的眼力。毕竟是王宫里培训出来的,行为举止自然不是一般人的范儿。三代才能培养出一个贵族,这话还是靠谱的。
接下来的事儿就很俗了,文言文是“女遂与通”。
交了桃花运的田法章,看着齐国的大臣们鸡飞狗跳地招聘老板,依旧很沉得住气,并没有急吼吼跳出来积极应聘,而是冷静观察,看是不是别人下的套。确信这不是一个套儿后,田法章才站出来说:我就是王子。
莒地的人们总算找到主心骨了,立刻把他送上王位,并且向全国通令宣告:大王已经在莒就职。
这就是齐襄王。
太史的千金也被立为王后。
这位王后不仅搭救过落难的王子,后来还成为齐国这艘破船的舵手。
无意间收留了王子,女儿也无意间成为了齐国的国母,太史大人应该斋戒沐浴,然后祭祀祖先,感谢祖宗有灵,让自家也成了王室的亲戚。
这是俗人的想法和做法,太史大人不是俗人。
太史大人宣称,女儿出嫁不符合法定程序,从今天起她就不是我的女儿了,我丢不起那人。太史大人虽然不认这个闺女,但是闺女还是认他这个爹的,并没有因为自己王后的身份,就失去了女儿对父亲该有的礼节。而太史大人并不是假模假式地说说而已,后半辈子,他真的没有再见这个闺女一面。
够狠!
其实也不能怨太史大人心狠,像他闺女这样出嫁,在文明的齐国的确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儿。
中国古代的婚姻是如假包换的一夫一妻,其他的都是妾,所谓一夫一妻多妾是也。妻和妾的差距,那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差距,妾之间也按照进夫家门的时间顺序,分大小王,所谓先进门三日就是大。
古代把妻迎进家门叫“娶”,把妾弄进家门叫“纳”,所谓娶妻纳妾是也。纳妾比较简单,随便怎么着都不会出大问题,前提是妻不是河东狮或者胭脂虎,要是有王熙凤那样一个妻,那么任谁都得偷偷摸摸地纳尤二姐。
娶妻那可不得了了,首先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男娶女嫁不是简单的两人搭伙过日子,而是两个家族利益的结合,婚姻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父母是家族利益的代表嘛。虽然婚姻是两个家族的利益结合,但是两家私下结合也不行,必须向社会公开,这就需要一个第三方来承担监督责任,媒人应运而生。
媒妁之言,在整个婚姻过程中起着沟通两家兼社会监督的功能,它的监督功能相当于今天的民政部门。
通过媒人的沟通和监督,两家父母也同意后,男女双方仍不能就这么着抱被子住一块儿。
事实上,离抱被子住一块儿还早着呢,还需要六大步骤,缺一不可,所谓“具六礼”是也,一步一步地看。
纳彩:媒人代表男方家族,向女方家族正式求婚,记得要带礼物,可以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一只大雁就行了(在今天可能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
问名:并不只是问女方的姓名,关键是生辰八字。
男方拿到女方的生辰八字后,再跟自己的生辰八字放到一起,让专家推算占卜一番,看看生辰八字是不是合适。要是不合适,那就到此为止,双方就当没有这档子事儿,以后路归路,桥归桥,下面的步骤也就省了。
纳吉:如果上一步没问题,这一步还得继续。男方家族把八字相合的喜讯通知女方家族,还得送礼,仍像第一步那样需要一只大雁。大雁为我们这个民族的繁衍作出了重大贡献,向它致敬。
到这一步,双方的婚姻关系基本上就算是确定了,俗称“订婚”是也,再变卦就是违约了。今天很多人还走这一步,所谓的“未婚夫(妻)”, 指的就是男女双方这个阶段的关系。
纳征:又称“纳成”、“纳币”,从这个“纳币”来看,又得送礼,这次就不麻烦大雁了,所有的好东西可劲儿招呼就是了,越贵重显得越重视对方。
不过有一样东西是必须要有的——茶叶。
王熙凤对林黛玉说:“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就是这个理儿。
请期:婚姻的曙光就在眼前了,男方家族来跟女方家族商量结婚日期了。
关于婚期,主动权在男方家族手里,不过为了表示对女方的尊重,还需要征求一下女方家族的意见,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如赶上女方家有丧事),女方一般也就答应了。
这次还得送礼,还是大雁。可怜的大雁啊。
亲迎:最后一步,确定的婚期到了,男方亲自到女方家迎娶女方,这时候男女双方才是婚姻的真正主角儿。前面那几步,当事的男女二人,知道不知道没啥打紧儿的,但是这一天,这两个人必须同时出场。如果男方不亲自来迎娶,女方是可以耍大牌,拒绝出嫁的。
关于亲迎,有一个例外,天子是不能亲自去迎亲的,派地位最高的三公做代表就够了。
这一天也是男女双方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天,以后的日子里上演的是喜剧还是悲剧,全看老天爷了,因为事先他们根本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看着男女双方像木偶一样被人操纵,父母就这样把子女一辈子的幸福稀里糊涂地操办了,我们不禁大骂一声:没人性啊。
我也认为很没有人性,但是我认为很合理。没有人性跟合理并不矛盾,只要符合利益导向就是合理,利益就是赤裸裸的纯粹的利益,跟复杂的人性无关。婚姻首先是家族利益的结合,在讲人性的今天,这种说法也不能说不对。家族成员有获取家族利益的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维护家族利益的义务。那年头,子女除了通过婚姻为家族承担义务外,还真没有多少途径来为家族尽义务。如果一边从家族无休止地索取利益,另一边又以人性为借口,来逃避家族的义务,我认为这很不厚道。
太史的女儿和田法章的结合,完全无视当时婚姻的法定程序,基本上就是直接抱被子住一块儿了,用今天的话说,他们不是合法婚姻,顶多算是同居。
今天,同居后再领结婚证,依旧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男女双方也还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算是先上车后补票。古代婚姻没有事后再补办手续这么一说,只要你没有买票上车,那就是非法乘客。一辈子都是!
说实话,当时齐国上下也顾不上领导的婚姻是不是合法了,除了田法章的老泰山。
就这么点儿残山剩水,能不能过下去都不一定,还管那么多干吗啊。
有了新领导的莒地人们打起了精神,扛住了燕军一波又一波的攻势,最终迫使燕军改变了进攻方向。燕军的另一个目标,就是即墨。
虽然在田法章的旗帜下,齐国人迫使燕军改变了攻击目标,但是要说拯救齐国,还是远远谈不上的,只是说让莒喘了口气而已。田法章只是一个象征,一个齐国还没有亡国的象征,而不是齐国的拯救者。
齐国的拯救者另有其人,他就在燕军的下一个目标——即墨——等待着燕军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