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婚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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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称呼背后的故事——婚后称谓趣谈

婚礼之后,新郎新娘都走进了“为人夫”和“为人妻”的新生活,彼此之间的称谓自然也会发生改变。这些称谓都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和演变。

在现代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多用“老婆”、“老公”、“丈夫”、“妻子”这些词语来称呼,其包含的意义和它们的历史发展都值得我们探讨。

“老婆”一词的最初含义

关于把女性配偶称为“老婆”,有这样一个文坛趣话。唐代时,有一个名叫麦爱新的名士,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年纪大了,就产生了再纳新欢的念头,但是却又不好意思开口。一天,他想出了一个主意,写了一副上联放在案头:“荷败莲残,落叶归根成老藕。”其中“藕”与配偶的“偶”是谐音。他的妻子看到以后,马上就明白了丈夫嫌弃老妻的意思,于是提笔续了一副下联:“禾黄稻熟,吹糠见米现新粮。”而“粮”与“新娘”的“娘”是谐音,不仅对得巧妙工整还非常生动。麦爱新被妻子的才华和善解人意所打动,便放弃了纳新欢的念头,同时也产生了愧疚之感。妻子见到丈夫回心转意,不忘旧情,感动地写道:“老公十分公道。”麦爱新也挥笔写了下联:“老婆一片婆心。”

古时,“老婆”这个称谓,最初的含义是指老年妇女,唐寒山诗:“东家一老婆,富来三五年。”子晋卿的诗句也云:“老婆心急频相劝。”诗中的老婆是指操持家务的妻子。宋代吴白牧在《梦粱录》中云:“更有叫‘时运来时、买庄田、取老婆’卖卦者。”元曲:“见个年少的妇女向帘儿下立。那老子用意铺谋待取做老婆。”《水浒传》第二十四问:“莫非是卖枣糕徐三的老婆?”由此可见,在宋以前便有称妻子为“老婆”的习俗。

“妻子”之称的历史

“老婆”之称用于较私人的场合,在比较正式的场合或者书面语中则多用“妻子”之称。“妻”字最早见于《易系辞》,文中云:“人于其宫,一见其妻。”但妻在古代不是男子配偶的通称。《礼记曲礼下》记载:“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庶人曰妻。”那里的妻只是平民百姓的配偶。后来,妻才渐渐成为所有男人配偶的通称。

古时,妻的别称很多,如内人、内子等。妻有时还被称为内助,意为帮助丈夫处理家庭内部事务的人。而民间已婚男子则对别人称自己的妻子为“内子”、“拙内”、“贱内”、“糟糠”等。自古以来,“妻子”的别称很多,如皇上之妻称皇后,诸侯之妻称“小君”、“细君”,王公大臣之妻称夫人,唐、宋、明、清四朝,朝廷还对地位较高命官的妻子或母亲加封,称为“诰命夫人”。

“丈夫”之称的历史

我们现在称女子的配偶为丈夫。在古代,“丈夫”却不是这个意义。《谷粱传文公十二年》记载:“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冠是古代的一种礼仪,男子二十岁时,举行冠礼,称为丈夫。另有一说从人体的高度方面解释丈夫。东汉许慎的《说文夫部》记载:“周制以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春秋战国之交,“丈夫”的词义扩大了,不单是指成年的男子,而且还指男性小孩。《国语越语》记载:“生丈夫,三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这里的“丈夫”与“女子”对应,显指男婴。

据有关书籍记载,“老公”一词在历史上还被用作太监的称号,据《枣林杂俎》记载,李自成进北京后,即有“打老公”一说。

后来用“丈夫”一词称为女子的配偶是来自一个传说:相传,古时我国某些部落,有抢婚的习俗。女子选择夫君,主要看这个男子是否够高度,一般以身高一丈为标准。有了这个身高一丈的夫婿,才可以抵御强人的抢婚。根据这种情况,女子都称她所嫁的男人为丈夫。为防止外人的抢婚行为,他们需要生活在一起一段时间,来培养夫妻感情。在此期间,男子承担女子的家务及在村子里应尽的义务。同时,部落里还有规定:已婚男子无论手头在做什么,都必须与妻子保持最多不能超过“一丈”远的距离,以便随时保护妻子,不致被他人抢走。这是“丈夫”一词的另一说法。

延伸阅读

称夫妻为“两口子”的原因

相传,称夫妻为两口子是从清乾隆年间流传开来的。当时,山东有个叫张继贤的才子,与本地恶少石万仓名叫曾素笺的妻子相爱了。石万仓一次喝酒过度后不幸身亡,石家怀疑是曾素笺和张继贤二人谋害死的,于是状告二人通奸杀夫。县官将二人判为死刑,押到京城等待秋后问斩。乾隆皇帝一次阅案,看到张继贤的供状,于是对案情很感兴趣,又见其文笔不凡,才华横溢,就亲自到狱中探望。交谈后确信张继贤是个有才学的人,便产生了救他的念头。不久,乾隆下江南微服私访,路过山东微山湖,看了这里的山山水水,便作了御批:“张继贤发配卧虎口,曾素发配黑风口。”两人获释后,时常来往于卧虎口、黑风口,非常开心。于是人们便称他俩为“两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