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原来是富翁,不仅是百万富翁,也不仅是千万富翁,而是亿万大富翁。
他死后留下的财产是一亿三千一百二十一万元有多。这一亿三千多万是他的稿酬,其他的还不算,这是官方的数字,载于邵燕祥引述的二〇〇四年第四期的《党史博采》和《党史文苑》,不是一般的估计。毛泽东在文革后一年查过他的稿酬情况,是五百七十多万元,毛去世后不久,汪东兴也查过他的稿酬的情况,是七千五百八十二万多元,可见得文革在经济上给毛泽东的好处有多大。
这一查再查,证明了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对这些收入认为是合法的,事实上,这却大有问题。因为从文革开始,全国的报刊就停发稿酬,取消了稿酬,毛泽东又何能例外?
但就是有了这样的例外,毛泽东也接受了,而中共中央也无议。
毛泽东有著作,早有印行,文革中更是大量印行,选集、诗词之外,更有动不动就是数以亿计的语录本;人手一册或多册,使得他的财源滚滚来。于是,毛泽东成了最大的作者和最大的稿酬收入者,也就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穷而富的领袖——无产阶级的伟大有产领袖,应了前人的诗句“宰相合肥天下瘦”的咏叹。
不知道毛泽东在查到他的稿酬多到五百多万时是怎么想的,也不知道中共中央在查到他的稿酬已高达七千多万时又是怎么想的。总之是默认了。这大约就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思想的开端吧。
他的主要收入在于文革开始以后,而文革开始以后却取消了稿酬的制度,这样的收入就不合法了。
总之,这一切都是“牛郎欲问瘟神事,一样悲欢逐逝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