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浮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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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缓慢(1)

人生是一次粗糙的旅行,我以为时间并没有急缓,无论怎样过,钟摆的频率都始终相同,无非一时六十分,一分六十秒。而我们也这样,在六十与六十之间渐行渐老。

——题记

电视机里不时有雪花的嘈杂声,庄可盯着那个晃动不停的台,正在十分专注地看一场斯诺克比赛。我坐在床头,刚洗过的头发贴在墙壁上,壁灯矮矮地烘着头皮,又凉又烫。百无聊赖地翻罢从客栈柜台上拿来的景点宣传资料,指南上的风景图永远被印刷得美轮美奂,事实上呢?除了人,其他无非就是垃圾。我摇摇头,对于这样的出行实在提不起天真的期待。

和庄可来大理已经三天了,住在离洋人街只有五分钟路程的客栈,他选的地方,说是方便夜间睡不着时去酒吧小坐。都是一些情调不错的酒吧,旺季结束以后冷清的门庭使人愿意流连,但庄可也只是说说,我们每天的节目不外乎跟着稀落的散客去各处走走,回来后对着牢房间里信号不好的电视机看一个钟头的斯诺克便倒头睡去。越来越深的困倦好像从身体里面爬出来的怪兽渐渐掌控思维行动,很显然,云南10月的阳光并未驱散我的疲乏,它们兀自加剧。

效果太差了。广告时间,我对庄可无奈地抱怨。

八十块钱一晚,难道还期待有环绕立体声?庄可笑,没什么心机的样子,说话直接似孩童。

不如换一家好点的住处,昨天我看见下关有四、五星的酒店。我试探地问他,不想明说这劣质的壁灯和冷气已经快让我额头的皱纹原形毕露条条龟裂,失去弹性的床垫每晚都像沼泽一样将我吞没进去,醒来之后浑身酸疼得像经历了一场车祸。

可我觉得这样就挺好。庄可无所谓地耸耸肩,爬到床头从地上的购物袋里拿出一罐啤酒拉开,咕噜咕噜地仰头喝,他用嗓子里发出的满足叹息谢绝了我的提议。我坐的角度正好对着庄可的脖子,两天没有剃须的下巴长出了一些短短的青色胡茬,他看上去年轻得可怕。

唉——

我不自觉地叹口气,简陋的房间马上发出苍老空洞的回声。一瞬间的怔忡之后我发现是自己的声音,马上蒙住该死的嘴,慌慌张张地向庄可看去。幸好斯诺克又开始了,突然插入的精彩节目提示掩盖了我的老态。庄可盘腿坐在旁边,驼着漂亮的脊背,他嘶啦一声扯开薯片的包装,兴致勃勃地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在电视上。

他咀嚼的声音很好听,刚刚洗过澡的皮肤散发着健康的气味。我循着那声音和气息,从依靠着的墙壁上慢慢滑进被子里,好像沉船一样落入深重的睡眠。

我手臂上有一道手术留下的疤痕,现在看上去并不很明显,因为已经做过植皮,是第一次带庄可去工地时被钢板掉下来砸伤的。那是午后两点的样子,光线正烈,庄可将安全帽取下来扇风取凉,正在装饰外墙的大楼上有一片阴影迅速闪下,我将庄可推开。

一块从天而降的瓷砖,不大,但如果砸在头上,足以致命。我记得刚站稳的庄可不知所措地瞪大眼睛,冲过来扶住我:虞姐,虞姐!他手忙脚乱中全是初涉世事的慌张,额头上密密匝匝爬满了汗。反倒是我在安慰他:没事,没事。真的不觉得很痛,我甚至还想伸手去替他擦拭一下紧张的汗水,却发现自己完全抬不起臂。

罗森将我送到医院,我的右小臂粉碎性骨折。

那时罗森还经常回家,偶尔在周末开车载我出去打高尔夫,或者网球。他非常热衷于此类运动,仿佛希望借此留住匆匆逝去的光阴,但不得不承认,罗森老了。他已经接近五十岁,每月必须染发一次才能保持双鬓漆黑,尽管步履仍旧挺拔,始终却藏不住层层衣服里面被地心引力拖着往下垂去的皮肤,他拖沓的语速让我觉得不再是威严而是迟钝。有时清晨下楼,看见他坐在沙发上长时间盯着报纸一角,好似专注,又好似呆滞。

伴着罗森的生活频率,我知道自己在随着他很快老去,虽然我才二十七岁。

与罗森结婚的那年,我还极年轻,刚大学毕业,进第一间公司,爱第一个男人。自然是不被人看好的办公室恋情,因为罗森的高职位,起先也有许多的阻力和非议。但我想我是幸运的,他毕竟已经离婚,孩子在国外念书,三年五载也不过碰面两次,与前妻的经济琐事无须我操心,并且他带着诚意和钻戒,每个步骤都郑重稳妥。

罗森说他最爱我的本分与淡然,于是我便打算一心一意陪他变老。并不是每个本分的女人都会有稳妥优厚的栖身之所安度余生,我想我所拥有的资本的确不多,实在没有资格去同老天再争取些什么,比如激烈的、年轻的、奋不顾身的爱情。没有生孩子,罗森不积极,我亦无心,无谓平添多余烦扰,我们能在一起,关系自然不需要血脉来维系。

后来我开了自己的装潢公司,因为长年承接罗森的房地产和建筑公司顺转下来的业务,所以一直效益不错。公司无须费力经营,我更不太花心思去研究,时而报个营养方面的学习班练习烹饪,感觉自己像一种未经盛放的植物,在温室中慢慢萎谢。

恍惚听医生说我伤势严重,失血也很多。可我没有恐惧,因为知道罗森会给我最好的治疗,如果治疗无用,再恐惧都无济于事。果然,他打完几个电话后就过来轻拍我的面颊说,马上手术,最多两个小时就可以解决问题。我安心点头。手术出来罗森已不在,只让小保姆留话给我说有要事所以离开,我再点头。然后被推进VIP病房,淡蓝墙壁,装饰温馨。

闯了祸的新工程师庄可送鲜花到医院,对着我层层包扎的手臂一脸过意不去的歉疚。他再三道歉,我再三表示不必,不知是客套还是找不到别的语言。恰好小保姆端着熬的汤进来,庄可认真地看了那汤一眼说,虞姐,明天我给你炖点田七骨头汤吧,肯定比鱼汤更利于恢复骨伤。

庄可很专业的样子,告诉我他父亲原是老中医,我莞尔,家父也是。

因为执意嫁给年龄差距甚大的男人,我和父亲的联系疏淡多年,最窘迫的是过年时我与罗森回去探望,女婿的厚礼和皱纹使他矛盾,父亲暗示我不用再回去。我十分难堪,其实不过是希望他晚年安乐,过得体面。父亲摆手,老了,体不体面都是不打紧的,只想过得清净、简单。

无论怎样的人生,都是生睡一张床,死埋一方土。这是自小父亲就教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