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简称美联储,同时也是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美联储的全称叫The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即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也可以称之为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它是一个联邦政府机构,其办公地点位于美国华盛顿特区(Washington D。C。)。该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其中主席和副主席各一位,委员五名),须由美国总统提名,经美国国会上院之参议院批准方可上任,任期为十四年(主席和副主席任期为四年,可连任)。
1910年11月22日夜,纽约城外一节完全密封的火车车厢里,车厢里坐着的全是美国最重要的银行家,没有任何人知道他们此行的目的地。列车的终点是佐治亚州的哲基尔岛。由于1907年银行危机以来,银行家在美国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太差,以至于国会议员中没有人胆敢公开支持由银行家参与制订的法案,所以这些人从纽约躲到小岛来起草这个文件。另外,中央银行这个名称过于树大招风,自杰斐逊总统以来,中央银行的名称始终与英国的国际银行家阴谋联系过密,所以保罗建议用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的名称来遮人耳目。但是,它具有一切中央银行的职能,和英格兰银行一样,美联储被设计成私人拥有股份,并将从中获得巨大的利益。与第一银行和第二银行不同的是,美联储的股份构成中,原来20%的政府股份被拿掉了,它将成为一个“纯粹”的私有中央银行。为了使联邦储备系统更有欺骗性,在谁控制美联储的问题上,保罗巧妙地提出:“国会控制美联储,政府在董事会中拥有代表,但是董事会的多数成员由银行协会直接或间接控制。”后来,保罗把最后的版本改为“董事会成员由美国总统任命”,但是董事会的真正功能由联邦咨询委员会(Federal Advisory Council)所控制,联邦咨询委员会与董事会定期开会“讨论”工作。联邦咨询委员会成员将由12家联邦储备银行的董事决定,这一点被有意地向公众隐瞒了。
美联储相当于中国的银监会,主要职能有以下几点:
1、通过三种主要的手段(公开市场操作,规定银行准备金比率,批准各联邦储备银行要求的贴现率)来实现相关货币政策;
2、监督,指导各个联邦储备银行的活动;
3、监管美国本土的银行,以及成员银行在海外的活动和外国银行在美国的活动;
4、批准各联邦储备银行的预算及开支;
5、任命每个联邦储备银行的九名董事中的三名;
6、批准各个联邦储备银行董事会提名的储备银行行长人选;
7、行使作为国家支付系统的权利;
8、负责保护消费信贷的相关法律的实施;
9、依照《汉弗莱·霍金斯法案》(Humphrey Hawkins Act)的规定,每年2月20日及7月20日向国会提交经济与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类似于半年报);
10、通过各种出版物向公众公布联邦储备系统及国家经济运行状况的详细的统计资料,如通过每月一期的联邦储备系统公告(Federal Reserve Bulletin);
11、每年年初向国会提交上一年的年度报告(需接受公众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预算报告(需接受美国审计总局的审计);
12、另外,委员会主席还需定时与美国总统及财政部长召开相关的会议并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并在国际事务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我们总结一下,美联储的性质有:
1、美联储是妥协地方利益后才得以成立的机构,也的确有股权私有化;
2、联储形式上是私有股份公司,但从根本上受美国政府控制,是公有的而非私有的,可以认为是美国的中央银行;
3、联储法案规定,美联储的责任是维护经济正常运行并保持价格稳定,也是在为私有公司服务,法案同时保证,联储的运作独立于政府,目的是使得政府无法控制央行的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以保证货币和金融制度的相对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