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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1 晋侯秦伯围郑(僖公三十年)

“左传背景”

僖公三十年,晋文公和秦穆公联合围困郑国,郑国危在旦夕。但是郑国偷偷派出佚之狐去游说秦穆公,结果秦国不顾得罪晋国,而单方面和郑国结盟,并派杞子等人戍守郑国。

秦穆公对晋文公是恩上加恩,从晋文公流亡一直到晋文公即位,秦穆公都给晋文公以莫大的帮助。但是在围困郑国这件事情上,两国有了矛盾的端倪。

东莱先生认为秦晋是由于利益才结盟的,也必定会因为利益而分裂。

“原文”

天下之事,有非出于人情之常[1]者,其终必不能安。受施者致其报,施者享其报,人情之常也。居施者之地,而为报者之事,非人情之常也,矫也。其所以矫情而为之者,抑有说矣。彼徒见夫有德于人者,责报则两伤,忘报则两全也。遂以谓忘报者,犹足以全其恩,况吾度越[2]常情之外,居施者之地,而为报者之事,其恩厚岂有涯哉?

“注释”

[1]人情之常:即人之常情。定语“常”后置。

[2]度越:超越,超出。

“译文”

天下的事情,有些不是出自人之常情的,它们终究必定不能安久。受到施舍的表达自己的报答,施舍的人享受他的报答,这是人之常情。处在施舍者的地位,却去做报答者的事情,这不是人之常情,是矫情。他之所以矫情地这样做,不过也是有说法的。他只看到那些有德行的人,如果要求报答就会伤害双方的恩情,忘记报答就会保全双方的恩情。于是就认为,忘记要报答的人还能够保全他们之间的恩情,何况我超出人之常情之外,处在施舍者的地位,而做报答者的事情,这样的恩情厚遇难道会有边际吗?

“原文”

抑不知,君子不尽人之欢,亦不尽己之欢;不竭人之忠,亦不竭己之忠,人与己无二情也。人受施于我,其报犹有时而厌。况我有施于人,反仆仆然[1]为报者之事,是果人情之所安乎?惟其不出于吾情之所安,虽矫而行之,激而为之,矫者怠,激者衰,则吾情终有时而不能继矣。恩之而不能继,则衅隙[2]生焉,曾不如相忘者之为安[3]也。常理之外,不可加一毫之理。常情之外,不可加一毫之情。是故过厚者必薄,过亲者必疏,过爱者必憎,过喜者必怒。情岂有过而不反者哉?

“注释”

[1]仆仆然:勤勤恳恳的样子。

[2]衅隙:裂痕。

[3]相忘者之为安:《庄子》:“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译文”

却不知道,君子不使别人极尽欢欣,也就不能使自己极尽欢欣;不能竭尽对别人的忠诚,也就不能竭尽对自己的忠诚,别人和我自己没有两样的情理。别人受到我的施舍,他的回报还会有满足而止的时候。何况我对他有施舍,反而勤勤恳恳地去做报答的事情,这难道真的是人的情感所能安然的吗?正因为它不是出于我的情感所能安然的,所以即使是矫情地施行了,鼓动激发地做了,矫情也会变得懈怠,鼓动也会变得衰弱,那么我的恩情终究会有不能继续下去的时候。恩遇他而不能继续下去,那么裂痕就产生了,还不如互相忘记的人之间更安久。常理之外不可以再增加一丝一毫的理,常情之外不可以再增加一丝一毫的情。所以过于厚重的必定会变得轻微,过于亲近必定会变得疏远,过于爱怜必定会变得憎恶,过于高兴必定会变得愤怒。难道有越过一定程度而不返回的情理吗?

“原文”

盖尝观秦穆、晋文之争端,然后知常情之果不可加也。晋文以一亡公子而列于五霸,揆厥本原[1],果谁之力耶?流离之时,使无秦穆,则为尫为瘠,为僵为殍[2]。吕、郤之难[3],使无秦穆,则为灰为烬,为烟为埃。始拔之于尫瘠僵殍之中,终脱之于灰烬烟埃之外,使袭先祀[4],使君万民,使专图疆,使擅利势,一身之间,自冕及舄,皆秦穆所致也。有丘山之施,而不受涓滴之报,在秦穆既为盛德矣。今秦穆非特不责报于晋,乃反致其报于晋,务欲加于常情,以结晋之欢焉。

“注释”

[1]揆厥本原:推溯他的根源。揆,揆度,推究。厥,其,他。

[2]为尫(wāng)为瘠,为僵为殍(piǎo):尫,瘦弱。瘠,瘦弱。僵,僵硬,僵尸。殍,饿殍,饿死了的人。

[3]吕、郤之难:指僖公二十四年,秦穆公派兵护送晋文公重耳返回晋国,夺得君位。吕甥和郤芮联合作乱,准备焚烧晋文公的宫殿,事泄,在秦穆公的协助下把吕甥和郤芮消灭掉了。

[4]使袭先祀:这里指继承晋国的正统。

“译文”

我曾经考察过秦穆公、晋文公之间的争端,然后知道了常情果真是不可以再增加的。晋文公凭着一个流亡的公子而跻身于春秋五霸,推溯这件事的根源,究竟是谁的力量呢?晋文公流离失所的时候,如果没有秦穆公,那么就会变得瘦弱贫病,成为僵尸,成为饿殍。吕甥和郤芮作乱的时候,如果没有秦穆公,那么晋文公就会化为灰烬,化为烟尘。开始时秦穆公把他从贫病和死亡的威胁中提拔出来,最终又使他从灰烬和烟尘中逃脱出来,让他继承先祖的祭祀,即位为晋国百姓的国君,让他专有国土疆域,使他独占各种利益和势力,整个身子,从头到脚,都是秦穆公所给予的。秦穆公对晋文公有像山丘一样厚重的施舍,但却不考虑得到一点点报答,就秦穆公而言德行已经很高了。现在秦穆公不但不向晋国要求报答,却反而向晋国表示自己的报答,务必想让自己的恩情超出常情之上,以便结得晋国的欢心。

“原文”

呜呼!情果可加,则圣人已先加之矣。圣人所不能加,而秦穆则欲加之,岂自以为胜于圣人耶?秦穆始欲加圣人之所不能加,终则自不能继,而怨随之。隙开于郑之围,而成于殽之役。吾是以知,始之加乃终之损也。或者咎秦穆与晋俱围郑,反背晋而戍之。吾谓是固秦穆之罪,然其祸源正不在是。一室之人,同盘而食,辛甘酸咸,所嗜犹杂然而不齐,况二国并立,形异势异,利异害异。秦穆乃以秦狥[1]晋,无役不会,无盟不同,挟未报之德,矫情屈意,反若受役于晋者,是安可久耶?衅隙不发于今,必发于后。烛之武之说[2],三大夫之戍[3],特衅隙之迹,而非其端也。

“注释”

[1]狥(xùn):同徇,屈就,依顺。

[2]烛之武之说:当郑危之时,郑国大夫佚之狐进见郑伯,劝他派烛之武进见秦君。果然,烛之武的一席话使秦穆公撤退了。

[3]三大夫之戍:三大夫是指秦国的杞子、逢孙、杨孙。

“译文”

呜呼!恩情果真可以增加,那么圣人早就先增加了。圣人所不能增加的,而秦穆公却想增加,难道自认为超过了圣人吗?秦穆公开始想增加圣人都不能增加的,最后却不能使自己再继续下去,而怨恨就跟着来了。裂痕是在对郑国的围困开始出现的,而在殽之战造成了。所以我知道开始所增加的就是最终要减损的。有人责怪秦穆公和晋国一同围困郑国,却反而背弃晋国而替郑国戍守。我认为这固然是秦穆公的过错,但他的祸根不在这里。一个屋子里的人,同一个菜盘吃饭,辣甜酸咸,所嗜好的还很复杂,并不一样,何况两个国家并立,情形和势力各不一样,利益和害处也不一样。秦穆公以秦国来屈就晋国,没有一次战役不会合,没有一次会盟不参加,挟持着没有报答的恩情,矫情地委屈内心,反而好像受到了晋国的役使,这怎么可能长久呢?裂痕不在现在萌发,必定会在以后萌发。烛之武的劝说,三个秦国大夫的戍守,只不过是裂痕的形迹,而不是它的根本。

“原文”

噫!晋人初受秦穆生全之际,怀恩未报,方以为我负秦。习见秦穆服从之久,少有不合,遽以为秦负我。是秦穆之以恩召怨固可责,晋人之以恩为怨尤可责也。以恩为怨,少知自爱者皆耻之。独秦穆之失,不得不发之以告学者焉。露之濡,根茎苗节无不沾;雨之降,丘陵原隰[1]无不被。天之恩物,至矣。然日出阳升,则天不知有露也;云归空霁[2],则天不知有雨也。种一草,植一木,幸而滋荣,则朝环夕绕,认以为己恩,爬搔培壅[3],未必不反为物之害者,其秦穆类耶?

“注释”

[1]隰(xí):低湿的土地。

[2]霁(jì):雨停。

[3]爬搔培壅(yōnɡ):爬搔,梳理。培壅:培土,堆土。

“译文”

咳!晋国人当初得到秦穆公保全的时候,怀着那还没有报答的恩情,正认为晋国辜负了秦国。后来习惯性地看到秦穆公服从晋国已经很久了,稍微有点不合意,就以为是秦国辜负了晋国。这样,秦穆公用恩情招惹了怨恨固然是可以责备的,晋国人把恩情当作怨恨更可以责备。把恩情当作怨恨,稍微知道自爱的人都会感到羞耻。只是对秦穆公的过失,我不得不揭发出来告诉学者。露水滋润,植物的根茎、幼苗以及枝节都会沾溉;雨水降临,丘陵和平原都会有覆盖。上天恩待万物,是到极致了。但是日出的时候阳气升起,那么天并不知道有露水;云彩收卷了,雨停止了,那么天并不知道有雨水。栽一株草,种一棵树,幸好滋长茂盛,于是就早晚环绕在旁边,认为是自己的恩德,不停地梳理和松土,这未必不反而被物所害,这样的人和秦穆公是一类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