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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7 晋成公为公族(宣公二年)

“左传背景”

宣公二年,晋成公即位。由于在晋献公的时候,骊姬之乱导致晋国的公族被消灭殆尽,接下来的惠公、怀公、文公、襄公、灵公都没有恢复公族。直到此时成公即位,才开始恢复公族的制度。

东莱先生批评了晋文公作为一代霸主,亲身经历了公族被毁所带来的痛苦,居然在自己即位的时候没有恢复公族。

“原文”

兴于治而废于乱,法之良者也;兴于乱而废于治,法之弊者也。帝辛以暴侈毒天下,炮烙、刳剔[1]之刑,钜桥、鹿台之赋,丛然并起。武王既事牧野[2],首反商政,还成汤太甲武丁之弊典于一日间,向者淫虐之法,悉芟悉锄,本拔源塞,曷尝深毒遗害以诿[3]后之人哉?至于成、康之世,虽欲除弊,固已无弊之可除矣。后世有弊之可除,必前世除弊之未尽。其美在后,其责在前。吾见惠帝除挟书之律[4],然后知高帝之缓于儒术也。吾见文帝除诽谤之令,然后知高帝之缓于忠言也。高帝伐秦,虽日不暇给,他事纵未能尽革,至于儒术之废,忠言之壅,宁忍坐视,没身而不问乎?幸而惠文刊除其弊。使亦如高帝之不问,则终四百年之业,名汉而实秦矣。

“注释”

[1]炮烙、刳剔:都是酷刑。

[2]武王既事牧野:武王在牧野用兵。事,这里特指军事,指用兵。

[3]诿:推诿,推给。

[3]挟书之律:汉初继承秦法,严禁私藏书籍。

“译文”

在太平的时代兴建、在乱世就废止的,这是很好的法度;在乱世兴建、在太平的时代废止的,这是有弊病的法度。商纣王辛用残暴而奢侈来毒害天下,炮烙、刳剔这样的刑罚,钜桥、鹿台这样的赋税,一同兴起。周武王在牧野用兵,首先反抗商朝的暴政,在一日之间就返还了商汤、太甲、武丁遗留下来的已经被破坏了的法典,以前淫荡暴虐的法度,全都删削除去,根本被拔掉了,源头被塞住了,哪里还有深重的弊端和残留的祸害推给后人呢?至于周成王、康王的世代,即使想除去弊端,本来已经没有弊端可以除了。后世如果还有弊端可以除去,必定是前世的弊端还没有除尽。好处在后世,责任在前代。我看到汉惠帝废除挟书令,然后知道汉高帝不重视儒术。我看到汉文帝废除诽谤令,然后知道汉高帝不重视忠言。汉高帝讨伐秦国,虽然每日都没有时间,其他的事情纵然不能全部革新,至于废弃儒术,壅塞忠言,难道忍心坐在一边看着,直到逝世都不过问吗?幸好汉惠帝、汉文帝消除了这些弊病。如果也像汉高帝那样不闻不问,那么整个汉代四百年的基业,名义上是汉代而实际上是秦代了。

“原文”

后世因惠、文之得,而知高帝之失,吾亦因晋成之举,而知文公之阙焉。晋自骊姬之难[1],诅无畜群公子,晋于是乎无公族,至成公践阼,而始复之。由成公上距骊姬之世,所历者几君矣。先文公而作者,如惠,如怀,盖不足责也;后文公而继者,如襄,如灵,亦不足责也。独文公名列五霸,号称明君,身受春秋贤者之责,乃循骊姬之约,宗族离析,曾不知恤,岂可舍此而他责乎?况骊姬之难,文公尝亲被之矣。其所以颠顿奔走,适狄适卫,适齐适曹,适郑适楚,齿发老于道路者,正坐骊姬之诅也。幸而反国正位,盍惩创[2]是祸,转思公子公姓[3]散在边裔多历岁时,岂无骇惧危慄如吾之斩祛者乎?岂无空乏饿惫如吾之乞食者乎?岂无慢侮凌辱如吾之观浴者乎?以吾身前日之困悴,度他人今日之艰勤,是宜亟发号令,鸠集[4]抚摩,以尽惇叙之义。顾乃急于功利,不暇更革。时异事改,虽其诸子,如乐在陈,雍在秦,俱未免流离之患,再三传之后,始克正之。吾是以为文公恨也。

“注释”

[1]骊姬之难:见僖公四年。

[2]惩创:警戒。

[3]公子公姓:均指公族。

[4]鸠集:同纠集,聚集。

“译文”

后世因为汉惠帝、汉文帝的成就,而知道汉高帝的过失,我也因为晋成公的举措,而知道晋文公的缺失。晋国自从骊姬作难,盟誓不要蓄养公子,晋国从此没有了公族,到成公即位的时候,才开始恢复。从成公向上追溯到骊姬的时代,经历了好几个国君了。在晋文公前面即位的,如惠公、怀公,大概是不值得责求,晋文公之后的继承人,如襄公、灵公,也是不值得责求。惟独晋文公名列五霸,号称是明君,亲身受到过春秋时贤人的教训,却遵循骊姬的约定,使得宗族离析,竟然不知道去体恤,难道可放过晋文公而去要求其他人吗?何况骊姬的祸乱,晋文公亲身遭遇过了。他之所以颠沛流离,逃到狄国,逃到卫国,逃到齐国,逃到曹国,逃到郑国,逃到楚国,在逃亡的路上变老了,这正是因为骊姬所发动的盟誓。幸好返回晋国即位,何不警戒这样的祸害,转念想想公子公族们散落边地已经很长时间,难道没有人像我以前被人砍破衣服一样惊骇恐慌吗?难道没有人像我以前在道路上乞食一样饥饿吗?难道没有人像我以前被人观看裸浴一样受到侮辱吗?以我自己以前的困顿憔悴,来测度他人现在的艰难辛苦,这样,应当赶快下令,把他们聚到一起,好好安抚他们,尽到敦厚有序的道义。晋文公却急功近利,无暇改变。时代不一样了,事情也变了,即使是他的诸位儿子,如公子乐逃亡在陈国,公子雍逃亡在秦国,都不能免于流离之苦,两三代之后,才能修正此事。所以我为晋文公而遗憾。

“原文”

天下之弊法,固有经千百年而不能废者矣。卫鞅之阡陌[1]也,汉武之盐铁[2]也,张滂之税茗[3]也,刘守光之沮兵[4]也,是虽知其弊,然或掣其前,或牵其后,未易以朝夕去。至若公族之制,复何所龃龉[5]哉?令出堂陛而法成有司矣。文公之犹豫不变,果何意也?善为文公辞者,吾将问之。

“注释”

[1]卫鞅之阡陌:指卫鞅在秦国变法,废井田,开阡陌。

[2]汉武之盐铁:指汉武帝时盐铁由国家掌控,设立盐铁均输官。

[3]张滂之税茗:唐德宗贞元九年,盐铁使张滂请求收取茶税来充实国库。实则是略民脂民膏。

[4]刘守光之沮兵:刘守光,唐末五代初的军阀,割据燕地,北邻契丹,曾自称皇帝。沮,同阻。

[5]龃(jǔ)龉(yǔ):不合,有矛盾。

“译文”

天下有弊病的法度,固然有经过千百年而不能废弃的。商鞅的阡陌制度,汉武帝的盐铁制度,张滂的茶税制度,刘守光的沮兵制度,这些虽然知道它的弊端,但或者是被前后所牵制,不容易一朝一夕除去。至于公族的制度,又有什么阻碍呢?从朝廷发出命令,那么法令就在相关官员那里制定了。晋文公犹犹豫豫,不思改变,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那些善于替晋文公说好话的人,我将要问一问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