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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7 齐寺人貂漏师(僖公二年)

寺人貂立无亏(僖公十七年)宋襄伐齐立孝公(僖公十八年)

“左传背景”

僖公二年,齐国的宦官貂在多鱼(有人以为在今天河南省虞城县)把军事机密泄露了。

齐桓公有三个夫人,都没有儿子。他另外有六个妾,各生育有一个儿子。桓公和管仲嘱托宋襄公立庶子孝公为太子。管仲死后,另外五个庶子都请求立自己为太子。僖公十七年,齐桓公死后,桓公的宠臣易牙、竖貂乱政,立庶子无亏为国君,太子孝公逃奔到宋国。

僖公十八年,宋襄公率领诸侯讨伐齐国,三月,齐国人杀死无亏,宋襄公立孝公为齐国国君。

东莱先生深入解析了管仲之所以不按照与桓公的约定惩罚侵权违法的宦官貂的缘故。他指出管仲从一开始就埋下了祸根,批评了管仲的急功近利以及圆滑机巧。

“原文”

管仲始进说于桓公,盘游纵佚[1]之属皆曰不害伯,其深戒痛绝、以为害伯者,独参用小人而已。仲之意谓“有抑必有扬,有拘必有纵。”故其得政之始,首与桓公约:“中分齐国为二,举一国之乐皆归君,举一国之权皆归我,我与君以乐,君与我以权。”以是乐而市[2]是权,两相贸易[3]。要约既定,各守封疆,截然如胡越[4]之不可相犯。自今日以后,仲苟进苦言以阻桓公之乐耶,则仲为负桓公;桓公苟用小人以侵仲之权耶,则桓公为负管仲。其所以得君专、持权久、成功伟者,恃此约也。

“注释”

[1]盘游纵佚:盘游是玩乐游逸,纵佚是玩乐没有节制。

[2]市:购买。

[3]贸易:交换。

[4]胡越:春秋时,胡在北方,越在南方,相距遥远。

“译文”

管仲起初向齐桓公进言的时候,说游玩纵乐这些事情都不会妨害桓公(的霸业),他深恶痛绝,以为妨害桓公(的霸业)的,只是参用小人罢了。管仲的意思是说:“有抑制,一定有显扬;有拘系,就一定有放纵。”所以在他得到政权之初,先与桓公订了个约:“把齐国的事情平均分为两部分,把全国的娱乐事情都归国君去享受;把全国的政治权力,都归我来掌管。我给国君以欢乐,国君给我以权力。”以娱乐求得权力,乐与权交换。约定已经成立,各自守定疆界,截然像胡地和越国一样互不干涉。从这天以后,管仲假如进用逆耳的话去劝阻桓公的娱乐呢,那么就是管仲有负于桓公;桓公假如任用小人以侵夺管仲的权力呢,那么就是桓公有负于管仲。管仲之所以能够得到君主专任,把持政权长久,并成就伟大功业,完全靠的是这个约定啊。

“原文”

夫彼所谓寺人貂[1]者,苟崇[2]台榭,盛狗马,侈声色[3]以奉桓公游宴之乐,是固仲所许也。今乃恃宠干政,漏泄军事,则正犯仲之约矣。兵事上神密,泄他人之军事,犹不免诛,况伯国节制[4]之师,岂容人辄乱之乎?为仲者,盍质桓公以素约?尸貂于军门可也。顾乃隐忍坐视而不争,意者暗[5]而不知争乎?则仲非暗人也;意者懦而不敢争乎?则仲非懦人也。其所以不争者,殆必有说矣。

“注释”

[1]寺人貂:寺人,《周礼·天官》有这一官,是作为宫中近侍的宦官。貂,即竖貂,人名。

[2]崇:高筑。

[3]声色:泛指感官享受。

[4]节制:节度和法制。

[5]暗:糊涂不明事理。

“译文”

那个名字叫做貂的寺人,假如只是建筑高高的台榭,广备狗马,使声色奢侈淫靡来奉侍桓王游玩和宴饮的欢乐,这些事情固然是管仲所容许的。如今貂却倚仗着君王的宠爱干涉政治,泄露军事机密,那么正好触犯了和管仲的约定了。军队的事情重视保密,泄露他人的军事,已经是罪不容诛,何况是霸主政令严明的军队,岂能容忍有人随便捣乱?作为管仲,何不用先前立下的约定来质问桓公?把貂的尸首陈放在军门前示众就可以了。然而他却隐藏在心里忍耐着静观而不去争论,或许他是糊涂不知道争论?但是管仲并不是糊涂的人;或者管仲是懦弱不敢去争论?但是管仲并不是懦弱的人。他之所以不去争论,大概一定是有些说头的。

“原文”

奕者举棋才三四,敛手而甘败者,国棋也;倒奁[1]空枰,大败涂地,争犹不止,则棋之下者耳。仲,国棋也。先自见不胜之兆于冥冥之中,安得不知难而止乎?是故智者之败在心,愚者之败在事;智者之败在神,愚者之败在形;智者之败同室不知,愚者之败国人皆知。使仲必待舌弊力屈,然后始肯处于不胜之地,亦何以为管仲哉?

“注释”

[1]奁:装围棋的盒子。

“译文”

下棋的人才下了三四步,就罢手甘拜下风的,这是善于下棋的国手;把满盒的棋子用光,空着棋盘,大败涂地,还兀自争论不休,这是棋术低下的劣手。管仲,就像是棋中的国手了。他在冥冥之中预先见到不能成功的兆头,怎能不知难而止步呢?所以聪明的人败在心里面,愚蠢的人败在事情上;聪明的人败在神理上,愚蠢的人败在形迹上;聪明人失败,即使同室的人也不知道;愚蠢人失败,整个国家都知道了。假使管仲一定要等到舌头疲惫,力气也用尽了,才肯处于不能胜利的地位,又怎能算是他管仲呢?

“原文”

仲与桓公要约如此之明,桓公首负约而使貂乱军政,自常情论之,仲之理甚直,桓公之理甚曲;仲之争必胜,桓公之争必不胜,仲何反自处于不胜而遽不争也?曰:仲始与桓公约,既以佚乐与桓公矣。资人君浮靡淫丽之乐者,属之君子乎?属之小人乎?名曰佚乐,未有不资小人者;名曰小人,未有不贪权势者。已许其纵佚乐,而禁其近小人,是授人以田而夺其耒耜[1]也;已容其近小人而禁其夺吾权,是与盗者同处而恶其攘窃[2]也。世宁有是理耶?仲急于功利,亟欲得齐国之柄,不暇长虑却顾而为是约。至于漏师多鱼之时,仲固已默然阴悔初约之谬矣。失之于初,不能救之于末,此仲之所以吞声而不敢较也。

“注释”

[1]耒耜(si):古代像犁的农具,也用作农具总称。

[2]攘窃:抢夺盗窃。

“译文”

管仲和桓公约定得如此明确,桓公首先违背约定而使貂坏乱了军法,从一般情理上来评论,管仲理很直,桓公理很曲;管仲的争论必定胜利,桓公的争论必定失败,管仲为何反而自处于失败的地位而不马上据理力争呢?我说:当初,管仲与桓公立约,已经把放纵玩乐的事情许给桓公了。能供给人君以这种淫乐的人,是君子呢还是小人呢?既然是放纵玩乐,就没有不任用小人的;既然是小人,就没有不贪图权势的。已经许诺他放纵玩乐,却禁止他亲近小人,这就像授给别人田地却夺走他的农具;已经容许他亲近小人了,却禁止他侵夺我的权力,这就好像和盗贼住在一起,却厌恶他的抢夺偷窃。世上难道有这种道理吗?管仲急于功利,迫切地想获得齐国的政权,来不及思前想后,长远地考虑,就立下这个约定。等到寺人貂在多鱼将军事秘密泄露的时候,管仲就已经默默无语,暗自后悔当初定约的错误了。在开始的时候失了策,以后就不能补救,这就是管仲之所以忍气吞声不敢和他计较的原因了。

“原文”

若他人居仲之地,必不度事势而争之,虽使桓公或勉听其言而逐貂,然逐貂之后,谁与桓公供耳目之娱?谁与桓公极心志之欲?苟复求如貂者继之耶,则盗权犹自若也;苟求不盗权者置之君侧,必拥肿鞅掌[1]然后可耳。舆台阄寺[2]辈能希[3]君之意者,必能盗君之权;不能盗君之权者,亦必不能希君之意。

“注释”

[1]拥肿鞅掌:拥肿即臃肿,鞅掌是忧劳、繁忙的意思。

[2]舆台阄寺:泛指地位卑微的下等人。

[3]希:迎合,理解。

“译文”

如果是别人处在管仲的地位,一定不揣度形势而去争论此事,虽然使桓公或许勉强听从他的话而驱逐了寺人貂,但是驱逐了他之后,谁来给桓公供应耳目的娱乐呢?谁来满足桓公心中的欲望呢?如果再寻求一个像貂这样的人,那么侵夺权力还是像往常一样的;如果要寻求一个不会侵夺权力的,安置在君王身边,必然搞得呆头笨脑精疲力竭才罢。那些能迎合君王心意,地位卑微的下等人,必定能窃取君王的权力;不能够窃取君王权力的,也必定不能迎合君王的心意。

“原文”

桓公左右诚皆拥肿鞅掌之徒,则块然[1]宫中,无以自适[2],必反责管仲曰:“尔所以许我者,享为君之乐也;我所以与尔权者,亦以易吾之乐也。今吾蹙迫槁乾[3],曾不能少享为君之乐,岂非尔欺我耶?”是则用貂之初,仲固可持左券而责桓公之负约;逐貂之后,桓公亦将持右券责管仲之负约也。君臣相咎,必至相暌[4],仲之身将不得安于齐国矣。管仲、桓公君臣之交闻天下,一旦相责至此,岂不贻笑后世耶?仲之隐忍而不争者,畏此辱也。

“注释”

[1]块然:无聊的样子。

[2]自适:自己满足自己,使自己舒适。

[3]蹙迫槁乾:郁闷枯槁,生活毫无乐趣。

[4]暌:冲突,敌视。

“译文”

假如桓公身边果然都是一些猪头猪脑而瞎折腾的人,那么桓公很无聊地呆在宫中,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消遣,必定会责备管仲说:“你所许诺给我的,是享受作为国君的快乐;我给你权力的原因,也是为了换得我的快乐。现在我弄得枯槁愁闷,一点也不能享受到作为国君的快乐,这难道不是你欺骗了我吗?”如此说来,在桓公任用貂之初,管仲固然可以拿着左面的一张券契去责备桓公的违约;那么驱逐了貂之后,桓公也将拿着右边的券契来责备管仲的违约了。君臣之间互相责备,必然至于互相冲突的地步,管仲将不能安稳地留在齐国了。桓公、管仲君臣二人的交情天下闻名,一旦互相责难到这种地步,岂不贻笑后世吗?管仲之所以隐讳忍耐而不去争论,就是害怕这种羞辱啊。

“原文”

况自貂始进之时言之,桓公所以敢用貂者,以仲许之也。当是时,仲为主而貂为客。自貂嬖宠之时言之,桓公所以未疏仲者,以不害貂也。当是时,貂为主而仲为客。君臣之欢潜移,客主之势互变。昔也,貂为仲所容;今也,仲为貂所容,方且取容之不暇,矧[1]曰逐之乎?

“注释”

[1]矧:何况说。

“译文”

何况从起初进貂的时候来说,桓公所以敢任用貂,是因为管仲答应了他。这个时候,管仲是主,而貂是客。从貂获宠之后来说,桓公所以没有疏远管仲,是因为他不妨害貂,在这个时候,貂是主而管仲是客。君臣的欢心暗暗地转移,主客的地位互相改变。从前,貂被管仲所容纳;现在,管仲被貂所容纳。正要求他容纳尚且来不及,何况说驱逐他呢?

“原文”

逮仲之将死,始明数貂之奸,列于易牙、开方[1]之间,欲并逐之。平时则不敢排击,以为保身之计;将死则尽言不讳,以取知人之名。其自为谋亦巧矣。仲之谋虽巧,然既开祸乱之原,虽弥缝障蔽,终不能遏,庶孽[2]交争,国统[3]殆绝,天下之事信非巧者所能办也。

“注释”

[1]易牙、开方:易牙是桓公的厨师,很受桓公的宠信。桓公说,只有婴儿的肉未尝吃过,易牙便把自己小儿子蒸煮了献给桓公。开方本是卫懿公的长子,到了齐国后为大夫,也是桓公的宠臣。

[2]庶孽:众妾所生的儿子。

[3]国统:国家的统绪。

“译文”

等到管仲将要死的时候,才明白数落貂的奸恶,将他列在易牙、开方之间,打算一并驱逐掉。平时不敢排斥攻击他,用来作保全身家的打算;将死时便痛痛快快地都说了出来,丝毫不加隐讳,以博取了解人的名声。他为自己打算也真是机巧了。管仲的打算虽然机巧,但是既然已经开了祸乱的源头,即使补救堵塞,最终也不能遏制,庶出的公子互相争斗,国家的体统几乎被弄到断绝的地步。天下的事情确实不是机巧的人能够处理得好的啊。

“原文”

呜呼!仲之辅桓公,其自期何如耶?盖将混文轨一统[1]类,虽山戎孤竹[2]之属,皆八封略[3],犹以为褊[4]也。晚节末路,至使桓公不能自定其子,区区[5]偕仲属之于宋襄焉。仲始欲致相公于何地,今反不能保世子而托之他人,想仲发言属宋襄之际,颜忸怩而口嗫嚅,跼天蹐地[6],无措身之所矣。吾读书至此,未尝不怜其衰而哀其穷也,世之诋伯[7]者必曰尚功利,五伯桓公为盛,诸子相屠,身死不殡[8],祸且不能避,岂功利之敢望乎?是知王道之外无坦迨[9],举皆荆棘;仁义之外无功利,举皆祸殃。彼诋伯以功利者,何其借誉之深也。

“注释”

[1]混文轨一统:文代指文化,轨指武力,这里指文治武功,治理天下。

[2]山戎孤竹:春秋时的两个北方的小国家。

[3]八封:国家四周的边疆。略:计划,图略。

[4]褊(biǎn):狭小,狭隘。

[5]区区:卑躬屈膝的样子。

[6]跼(jú)天蹐(jí)地:畏缩局促在天地之间。跼蹐,形容畏缩不安。跼,腰背弯曲;蹐,小步子。

[7]伯:通“霸”。

[8]身死不殡:齐桓公死后,几个宠臣相互倾轧,几个公子为争夺王位争斗不休,因此桓公的尸体不能及时地以礼安葬,一直陈放了数十天,才草草埋葬。

[9]迨:疑为讹字,当为“途”。

“译文”

唉!管仲辅助桓公的初意,他自己所期望的是什么样子的呢?大概是想一统天下,虽然是山戎、孤竹这些偏远的小国,也都要收服进来,还觉得狭小呢。而到了晚年末路,竟至于使桓公不能自己指定他的太子,卑躬地与管仲一起把太子托付给宋襄公。管仲起初雄心勃勃地想扶助桓公到何等地步,如今反而不能保全太子而托付给他人。想象管仲开口要将太子托付给宋襄公的时候,容颜忸怩,言语嗫嚅,窘迫局促于天地之间而没有安身之地了。我读书到这里,也未尝不怜惜他的衰落,同情他的困厄了。世上诋毁霸术的人必定说他们喜好功利,春秋五霸中齐桓公势力最为强大,而几个儿子互相残杀,他自己死后不能及时安葬,祸乱尚且不能避免,难道还有功利敢奢望吗?因此可知在王道之外,没有平坦的道路,到处都是荆棘;在仁义之外没有什么功名利禄,到处都是祸患灾难。那些用注重功利的话去诋毁霸术的,借比赞誉多么深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