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大清王朝之爱新觉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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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巩固皇权,翻脸无情除亲信

王夫之像人以群分,在统治阶级内部,由于各种各样的情况,会分化出各个不同的小集团,代表着不同的利益诉求,这些小集团的存在,对统治者是一种潜在的威胁。所以,当某个小集团的势力过于膨胀,影响到统治者的利益时,它的寿命也就达到了终点。

年羹尧、隆科多一直是雍正的亲信,是雍正夺取皇位和巩固皇权的得力支持者。但是因为他们居功自傲,擅权乱政,同样严重威胁了皇权的巩固。于是雍正在严厉打击允襈等的朋党集团的同时,也完全消灭了年羹尧、隆科多的权臣势力。

年羹尧,字亮工,号双峰,汉军镶黄旗人,生年不详(一说生于康熙十八年,即1679年)。其父年遐龄官至工部侍郎、湖北巡抚,其兄年希尧亦曾任工部侍郎。他的妹妹是胤禛的侧福晋,雍正即位后封为贵妃。年羹尧的妻子是宗室辅国公苏燕之女。所以,年家可谓是地位显贵的皇亲国戚、官宦之家。

虽然年羹尧后来建功沙场,以武功著称,但他却是自幼读书,颇有才识。他在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中进士,不久授职翰林院检讨。翰林院号称“玉堂清望之地”,庶吉士和院中各官一向绝大多数由汉族士子中的佼佼者充任,年羹尧能够跻身其中,也算是非同凡响了。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年羹尧迁内阁学士,不久升任四川巡抚,成为封疆大吏。据清人萧奭(shì)所著的《永宪录》记载,这时的年羹尧还不到30岁。对于康熙的格外赏识和破格提拔,年羹尧感激涕零,在奏折中表示自己“以一介庸愚,三世受恩”,一定要“竭力图报”。到任之后,年羹尧很快就熟悉了四川通省的大概情形,提出了很多兴利除弊的措施。而他自己也带头做出表率,拒收节礼,“甘心淡泊,以绝徇庇”。康熙对他在四川的作为非常赞赏,并寄以厚望,希望他“始终固守,做一好官”。

后来,年羹尧也没有辜负康熙帝的厚望,在击败准噶尔部首领策妄阿拉布坦入侵西藏的战争中,为保障清军的后勤供给,再次显示出卓越才干。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康熙帝授年羹尧为四川总督,兼管巡抚事,统领军政和民事。康熙六十年(1721年),年羹尧进京入觐,康熙御赐弓矢,并升为川陕总督,成为西陲的重臣要员。这年九月,青海郭罗克地方叛乱,在正面进攻的同时,年羹尧又利用当地部落土司之间的矛盾,辅之以“以番攻番”之策,迅速平定了这场叛乱。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抚远大将军、贝子胤被召回京,年羹尧受命与管理抚远大将军印务的延信共同执掌军务。

到了雍正即位之后,年羹尧更是备受倚重,和隆科多并称雍正的左膀右臂。年羹尧是胤禛的亲娘舅,在胤禛继位前已为他效力多年,二人的亲密程度自不必多言。雍正元年(1723年)五月,雍正发出上谕:“若有调遣军兵、动用粮饷之处,著边防办饷大臣及川陕、云南督抚提镇等,俱照年羹尧办理。”这样,年羹尧遂总揽西部一切事务,成为雍正在西陲前线的亲信代理人,权势地位实际上在抚远大将军延信和其他总督之上。雍正还告诫云、贵、川的地方官员要秉命于年羹尧。同年十月,青海发生罗卜藏丹津叛乱。青海局势顿时大乱,西陲再起战火。雍正命年羹尧接任抚远大将军,驻西宁坐镇指挥平叛。

到了雍正二年初,战争的最后阶段到来,年羹尧下令诸将“分道深入,捣其巢穴”。各路兵马遂顶风冒雪、昼夜兼进,迅猛地横扫敌军残部。在这突如其来的猛攻面前,叛军魂飞胆丧,毫无抵抗之力,立时土崩瓦解。罗卜藏丹津仅率200余人仓皇出逃,清军追击至乌兰伯克地方,擒获罗卜藏丹津之母和另一叛军头目吹拉克诺木齐,尽获其人畜部众。罗卜藏丹津本人因为化装成妇人而得逃脱,投奔策妄阿拉布坦。这次战役历时短短15天(从二月八日至二十二日),大军纵横千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扫敌营,犁庭扫穴,大获全胜。“年大将军”的威名也从此震慑西陲,享誉朝野。

平定青海战事的成功,实在令雍正喜出望外,遂予以年羹尧破格恩赏。在此之前,年羹尧因为平定西藏和平定郭罗克之乱的军功,已经先后受封三等公和二等公。此次又以筹划周详、出奇制胜,晋升为一等公。此外,再赏给一子爵,由其子年斌承袭;其父年遐龄则被封为一等公,外加太傅衔。此时的年羹尧威镇西北,又可参与云南政务,成为雍正在外省的主要心腹大臣。

隆科多,满洲镶黄旗人,其父为一等公佟国维,其妹为康熙的孝懿仁皇后。隆科多虽然没有年羹尧的战功和军事才能,但他作为康、雍两帝的至亲国戚,在雍正为藩王时支持雍正谋取储君地位;康熙崩逝时又是隆科多和诸皇子接受了康熙立雍正为帝的遗诏,“皇考升遐之日,大臣承旨者,惟隆科多一人。”并由隆科多向雍正宣读遗诏后,雍正才登上皇位,因此,隆科多处于受遗诏立新帝的特殊地位。

然而好景不长,雍正对年羹尧的态度发生了变化。雍正二年(1724年)冬,即年羹尧第二次进京时,当年十一月十三日,雍正认为年羹尧“倚功造过”,因此他不能“保恩”、“全恩”将要“返恩为仇”了。从三年(1725年)春开始,雍正不断指责年羹尧的错误和罪行,大批调换他属下的川陕两省官员,下令臣下揭发年羹尧,给年羹尧连续降官夺爵。当年一月,曾由年羹尧荐拔、深得年的器重的甘肃巡抚胡期恒向雍正劾奏陕西驿道金南瑛,雍正反对而指责年、胡搞朋党,不准奏。年羹尧曾奏劾蔡埏逼死属官,刑部议奏蔡埏罪应斩,雍正反而接见蔡埏,蔡劾奏年羹尧贪暴,雍正不问蔡埏之罪,并用蔡为左都御史。二月,因发生“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象,雍正和很多十分迷信的人认为这是祥瑞的表现,大臣们都上表祝贺,而年羹尧在三月所写的贺表上把称赞雍王“朝乾夕惕”的话写成“夕惕朝乾”,而且字迹潦草,雍正认为这是对他的不敬。不久,雍正即“诏责年羹尧未能抚郧青海残部,倘有一、二人逃入准噶尔者,必重罪之。”

当年四月,雍正下令夺去年羹尧的军权,叫他把抚远大将军印交给岳钟琪暂时代理,去浙江就任杭州将军。朝廷大臣看到雍正惩处年羹尧的决心已定,纷纷上奏折揭发年羹尧的罪行。雍正把他们的奏折一一发给年羹尧观看,要年回奏。接着雍正严惩了年的子弟和心腹,或削籍夺官,或逮捕法办。同年七月,雍正撤销年羹尧杭州将军职务,以闲散章京安置杭州,又令地方官员对年羹尧的处理各抒己见,为处死年羹尧制造舆论。于是广西巡抚李绂、河南巡抚田文镜等交相上章,要求处死年羹尧。雍正表示接受群臣所请,于九月革除了年羹尧的所有职衔,下令逮捕年羹尧。十一月,年羹尧被装进囚车送到京师。十二月,议政大臣奉雍正旨意历数了年羹尧的九十二项罪行,请求立正典刑。这时年羹尧在狱中尚且希望雍正念其青海之功赦免一死,在狱中上书给雍正哀求说:“臣今日一万分知道自己的罪了。若是主子天恩,怜臣悔罪,求主子饶了臣。臣年纪不老,留作犬马自效,慢慢地给主子效力。”他叫雍正为“主子”,仍是沿用雍正为亲王时在藩邸的旧称。但雍正不为年的哀求所打动,处死年羹尧的决心已定,认为年的九十二款罪行中应服极刑及立斩的就有三十余条,但仍表示“开恩”,勒令年羹尧“自裁”。年羹尧接到自杀的命令,还迟迟不肯动手,雍正让年羹尧的死对头蔡埏监刑。在蔡的催促下,年羹尧自缢而死。年羹尧的父亲年遐龄、兄年希尧因未曾参与年羹尧的罪行,被革职而未处刑;年羹尧之子年富被斩首,其他十五岁以上之子发遣广西、云南、贵州等边远烟瘴之地充军,嫡亲子孙将来长到十五岁时,皆次第照例发遣,永不赦回。但到了雍正五年正月,雍正还是赦免了年羹尧戍边的儿子。

雍正处死年羹尧后,随后开始消灭隆科多的势力。隆科多任总理事务大臣并主管吏部后,由他经办的铨选,人们称之为“佟选”,独掌了用人大权。隆科多虽然是雍正的心腹,在遗命立诏上起了重大作用,但他深知雍正容不得人,生怕自己的地位不得长久,很早就把私产分藏到各亲友家和西山寺庙中。雍正知道后觉得他不守人臣大义。隆科多又主动辞去步军统领一职,雍正即想选用巩泰来替代他,不让隆科多再对这一重要职务产生影响。隆科多又常与允襈一党的人秘密来往。年羹尧案发后,隆科多又为年羹尧的罪行包庇纵容。雍正更加愤怒,认为隆科多与年羹尧结党,还想把允襈党人网罗进自己的集团。这样,雍正在谴责年羹尧的谕旨中,就把隆科多跟年羹尧连在了一起。三年(1725年)六月,雍正处理年羹尧之子年富时,同时撤销了隆科多次子玉柱的乾清门头等侍卫、总理侍卫事、銮仪卫使等职。雍正令吏部议处年羹尧妄参金南瑛之罪,隆科多主持的吏部前后提了两个处理意见,雍正认为前议处理过轻,后议处理过重,是“舅舅隆科多有意扰乱之故”,令都察院严加议处,以致隆科多被削去太保之职,被命往阿兰善山修城垦地。

年羹尧被处死后,雍正于四年(1726)一月消除了隆科多的职务,但仍命令隆科多先去阿尔泰山议定准噶尔和喀尔喀蒙古游牧地的疆界划分,后来又派隆科多代表中国政府与俄国使臣会议划定中俄中段国界。雍正说:“此事隆科多非不能办者,伊若实心任事,思盖前衍,朕必宽宥其罪;若心怀叵测,思欲偾事,所定边界不合机宜,于策妄阿拉布坦、俄罗斯地方生事,朕必将伊治罪。”隆科多认真执行了雍正的使命,在完成这两个任务中尽责尽力,作出了贡献。特别是在中俄边界会谈中,隆科多坚持维护中国领土统一和国家主权的严正立场,坚决要求俄国归还它所侵占的中国蒙古族地区。尽管隆科多“实心任事”,而雍正却违背诺言,不肯“宽宥其罪”,他清除隆科多的决心已定。正当隆科多为维护国家利益与俄国使臣紧张谈判时,雍正以追查隆科多私藏玉牒底本事,突然召回隆科多,命策凌等人,代替隆科多的职务。策凌等在谈判中没有坚定维护国家利益的立场,连连向俄方让步,于当年七月签订了中俄《布连斯奇条约》。隆科多回京后,诸王大臣议上隆科多罪行四十一款,分析隆科多的四十一款罪行,其擅权、结党、贪婪之罪确实有之,但远较年羹尧为轻,雍正要处治他也不过分;但他不像年羹尧那样肆无忌惮、专横跋扈,自知收敛退让,主动辞去了军职。他在犯罪后处境困难的情况下,还受雍正命令代表国家与俄国使臣谈判边界问题,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作贡献,这是极为难能可贵的。

年、隆结党又结亲,本来是雍正自己拉拢撮合的,打算是要他们两人成为支持自己统治的主要力量。年羹尧自尽后,隆科多已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其实已不可能形成对雍正皇权的威胁。如果雍正全面衡量其功过利弊,本来对隆科多处以夺爵降级或免官的处分即可达到目的,但雍正还是在五年(1727年)十月,下令把隆科多在畅春园附近永远圈禁。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隆科多终于死于禁所。

消灭年、隆,是皇权和臣权的斗争,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和地方或大臣分权的斗争,也是决心整肃吏治、打击贪赃枉法的坏官的雍正和擅权贪赃枉法的坏官之间的一次最大的斗争。年、隆之死,是罪有应得,自取灭亡。雍正瓦解年、隆集团,大大加强了自己作为唯一主宰朝廷、君临天下的皇帝控制天下的绝对权力,对于他进一步推行各项改革,整顿官场风气,澄清吏治,建立绝对服从皇帝的勤于政事、清正廉洁的官僚体制,进一步巩固封建国家来讲,是必要的、进步的。但在雍正与年、隆的关系中,先则宠之太过,信之太专,不听其他臣下对他们的揭发意见,造成了年、隆的结合,怂恿了他们权势和罪行的发展;后则竭力网罗罪状,无情打击,把年、隆的全部罪过都归结到年、隆个人身上,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充分说明了皇帝一个人说了算,“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专制主义统治的政治特色和雍正喜怒无常、阴险残忍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