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部委的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中,体现了重视发展文化产业的特点。当然,到目前为止,还存在着多头管理的问题。
1.协同管理领域
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文化部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新闻单位记者证监制管理的职责分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协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广播电视记者证进行管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
几个主管文化和文化产业的部委还同时负责文化市场管理。
2.文化部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文化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文化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拟订文化艺术方针政策,起草文化艺术法律法规草案。(2)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3)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4)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5)拟订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6)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7)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8)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9)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10)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11)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12)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拟订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指导驻外使(领)馆及驻港澳文化机构的工作,代表国家签订中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11个内设机构(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人事司、财务司、艺术司、文化科技司、文化市场司、文化产业司、社会文化司、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对外文化联络局·港澳台办公室)中,许多涉及文化产业。特别是文化产业司的设立,对文化产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广电总局同时管理中国最大的文化企业之一中央电视台。
在有关管理职能中,广电总局的职责有一项是“制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国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同时也负责推动广电产业发展的功能。
4.新闻出版总署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制定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国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在既往的十年中,新闻出版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最快速的领域,也是规模最大的领域。同时,在深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的市场化竞争方面也持续取得了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