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一种被称做是战略联盟的企业经营战术得到了企业家们的普遍运用,通过这种战略联盟,自己一方的实力将得到空前壮大,而竞争胜利的把握也多了几分。李嘉诚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采取战略联盟策略的。
所谓战略联盟公司,是指一家公司为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而与许多公司形成的一种网络式联盟。在这一种联盟中,所有的公司各自发挥自己的竞争优势,共同开发一种或几种产品,其最后目的是把共同开发的产品迅速推入国内外市场。由于这种战略联盟公司的参加者们分担了成本费用,分享了最新技术,因而也就能够为自己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在李嘉诚发展业务的过程中,曾多次使用战略联盟这种形式,例如他在开发房地产时,与李兆基等人合作;在进行股票交易时,与包玉刚、荣智健等人合作;在开发电信技术时,与德国企业合作,这一切都为取得投资的胜利打下了基础。
一般来说,战略联盟公司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打破了传统公司组织机构的层次和界限。战略联盟公司是由一些独立公司(制造商、供应厂商,有些甚至是往日的竞争对手)组成的临时性网络。这种战略联盟公司既没有中央办公室,也没有组织机构图和众多的组织层次。
第二,一个战略联盟公司有时可能包括数十家独立的公司,一家独立公司紧密地连接在一起,使其为共同的目的而同时工作。通过这种网络,联盟内各公司可以分享技术、分担费用、取长补短,并进相互的市场。优势互补的联合可以大大缩短从新产品设计到正式投产的时间,这样就能抢先推出新产品,抢先占领市场,从而使实行联合的企业获利。
第三,当今,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的速度加快,产品生命周期日益缩短,研究费用日趋昂贵。企业之间加强合作,共同承担研究费用,减少风险,获取更大的利润。同时,企业之间的战略联盟可以使产品达到世界第一流的水平。由于参加战略联盟公司的独立公司都贡献出了最拿手的技术,因而战略联盟公司的组织机构和各个生产过程都是世界第一流的,其产品也必定是第一流的。
第四,易于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在激烈的竞争中和迅速变化的市场上,机会总是短暂的,但由于战略联盟公司发挥了各个合作伙伴的优势,因此,抓住的机会一般都不会失去。
第五,合作伙伴之间的信任关系较为牢固。参加战略联盟公司的各独立公司都是为了一种或几种共同的产品而工作。因此,它们彼此间就形成了一个“命运共同体”,它们之间的信任关系较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牢固。
李嘉诚指出,战略联盟公司将成为20世纪20年代以来公司组织机构方面最重要的革新之一。即将出现的战略联盟公司,将打破传统公司所有的层次和边界,成为一种崭新的组织机构模式。这种模式灵活机动且力量强大,能在不大量增加厂房、设备和人力的情况下,取得规模效益。可以预计,在今后20年中,这种新型的战略联盟公司将大量兴起,并使公司组织机构产生革命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