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能否利用股票市场关系到每一个公司企业的成败。一般地说,投资股票必须根据本地“市场走势”和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确立熊市或牛市的趋势,然后决定买入或卖出。许多地产公司不谙此道,在股市疯狂时期将上市集资所得悉数购买高价股,结果在股市大跌中焦头烂额,一败涂地。
李嘉诚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萌动并筹划将长江上市。他坚信,通过自己企业的上市,一定能够确定本公司的经济地位,为筹集大量资金,扩大企业规模做准备。
1972年7月31日,李嘉诚将长江地产改为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实)。随即,委托财务顾问拟定上市申请书,准备公司章程、招股章程、公司实绩、各项账目等附件,并于同年向远东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11月1日获准正式挂牌。法定股本为2亿港元,实收资本为8400万港元,分为4200万股,面额每股2元,溢价1元。包销商是宝源财务公司和获多利财务公司,分别在香港、远东、金银3间交易所向公众发售。
长实在香港股市和地产业蓬勃发展高潮中挂牌上市,时机选择适宜,公众反应热烈。认购超额达65.4倍。凡是认购者须随申请书附寄购买资金,共收到59017份,超额几十倍,只好采用抽签办法决定谁是幸运的买家,落选者一律退回现金。这种情况在香港是罕见的。上市后24小时,股价升了一倍有余。
股票升值一倍多,意味着公司市值增幅一倍多。消息传来,长实职员惊喜若狂,买来香槟庆贺。从此,长江实业从股市上升中获得了大量现金,并趁地价低落时期购入大量地盘。这一切都充分证明李嘉诚所采取的以公司上市筹集资金的战略是十分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