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4年8月4日,在化学界的一片繁荣景象中,又有一颗璀璨之星——倍比定律诞生了。其创立者英国物理学家、化学家道尔顿(1766~1844)并未想把它作为单独定律发表,在他看来,倍比定律是他所倡导的原子论的必然归宿,反过来,倍比定律也从实验上进一步验证了原子论的正确性,两者相互依赖、密不可分。
在道尔顿的时代,普罗斯的定比定律已得到公认。此定律认为,物质与其他物质进行化学反应时,彼此重量比保持一定,反应生成物的组成也保持一定。道尔顿的倍比定律则进行了更进一步思考,认为两种元素化合可以得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由于组成元素的原子数目的差异而不同的物质,甲乙两种元素化合可形成几种不同的化合物,在这些化合物中,与一定重量的甲元素化合的乙元素的重量总保持简单的整数比。
这只是道尔顿根据“最简化原则”分析物质组成时所作的假设,还需要用实验来证明。他对沼气(甲烷)和油气(乙烷)进行了分析,发现结果恰好符合他的设想。后来,贝采里乌斯等化学家对化合物进行了更精确的实验分析也验证了倍比定律。
倍比定律对于原子论意义重大,由于它提供了实验依据,道尔顿的学说才很快被化学界承认。当然,道尔顿研究倍比定律中的缺点也不可避免地影响了整个原子论,主观的简单断定在先,实验验证在后,且验证的力度稍显不足,但这些缺憾都由后人进行了弥补。经过阿佛伽德罗等人的努力,原子分子学说终于成为化学的基础理论,开辟了化学发展的新局面。